聖德太子改革
聖德太子改革
聖德太子改革,指7世紀初日本的改革運動。聖德太子自593年擔任攝政以來,即致力於提高王權的改革。聖德太子執政時期,中國結束了長期分裂的局面,建立了統一的封建集權國家隋朝;朝鮮半島上新羅強大起來,佔據漢江、洛東江流地域,這些國際形勢引起聖德太子的極大注意。他接受中國的尊王大一統思想,試圖建立以天皇為中心的中央集權體制來挽救社會危機,為此實行了一系列改革。沒有觸動當時社會癥結的部民制,所以削弱氏姓貴族勢力,提高皇權是極為有限的,更不可能解決國內的階級矛盾,挽救社會危機。
603年,制定冠位十二階,以整頓朝廷貴族官僚的身份制度,加強朝廷綱紀。第二年,制定“憲法”十七條,作為貴族必須遵守的政治規範。同時號召“篤敬三寶”(佛、法、僧),崇尚佛教,在全國修建許多寺院。為了達到長治久安的目的,聖德太子積極攝取大陸文化。直接向中國派遣留學生。還在外交政策上實行了重要改革。607年,派遣小野妹子為譴隋使,謀求和隋建立 對等的外交關係。此次改革主要限於道德觀念方面,沒有涉及社會根本問題,收效不大。但是它提高了日本的國際地位,奠定了中日平等友好邦交,尤其是派遣留學生,積極攝取中國文化,為日本日後的文明與進步以及大化改新奠定了基礎。
公元587年(用明天皇2年),用明天皇(公元585年—公元587年在位)死後,以皇位繼承問題為契機,蘇我稻目之子蘇我馬子和物部尾輿之子物部守屋進行殊死搏鬥。同年7月,馬子討滅守屋取得勝利,物部氏從此滅亡。打敗物部氏之後馬子操縱皇室,立泊瀨部皇子為天皇,即崇峻天皇(587—592在位)。崇峻天皇不滿馬子在朝廷專權,結果公元592年被馬子暗殺。同年推古天皇(公元592年—公元628年在位)即位,翌年即593年(推古天皇元年),天皇立用明天皇遺子廄戶皇子為皇太子,並任命為攝政。後來世人稱廄戶皇子為聖德太子(公元574年—公元622年) 。
12階冠位制定於推古天皇12年(公元604年)。第二年開始實施。冠位“員無定數”,又無職權,所以它不是官職,而是授與貴族的榮爵。冠位只按才幹和功績授與個人,不能世襲。因此冠位制的實行在一定程度上起了抑制氏姓門閥勢力和選拔人才的作用,並推進了貴族的官僚化和以天皇為首的官僚體制的形成。在推古朝時期官僚體制已經萌芽,朝廷出現了大夫協商制,地方存在國縣制。
17條憲法制定於604年(推古天皇12年)。《憲法》採取一種道德訓誡的形式,對違者也沒有制裁的條款,所以最多不過是行為規範。《憲法》的內容多出自中國儒、法、道諸子百家及佛教思想,儒家思想尤多。儒家的“三綱“五常”可以說是《憲法》的核心思想。《憲法》提出“承沼必謹,君則天之,臣則地之”;“國靡二君,民無兩主;率土兆民,以王為主。”其目的在於提高皇權,壓制氏姓貴族的勢力,建立中國式的君主專制王朝。《憲法》要求貴族上下和睦,剋制私慾,息爭守禮。同時提出給百姓以必要的生產和生活條件,如“國司、國造勿斂百姓”;“農桑之節,不可使民”,企圖以此增加生產,消除人民的反抗。
佛教提出眾生平等,因果報應,生死輪迴、涅架等教義,要人民斷欲愛、求解脫,安分守己,脫離鬥爭。聖德太子通過振興佛教以達到樹立一個全國共同崇拜的宗教來削弱氏姓貴族的勢力,提高皇權。推古天皇2年(594)下沼“興隆三寶”,在17條憲法中也提出“篤敬三寶”。太子帶頭建立斑鳴寺(法隆寺的前身),親自在宮中講解佛經,又撰寫《三經義疏》。結果國內很快出現了弘揚佛法,競造佛寺的局面。推古天皇32年(公元624年),全國建立寺院46所,僧816人,尼569人。
積極攝取中國的先進思想和文化 聖德太子為了向中國學習,遣使通好隋朝,恢復中斷一個多世紀的中日國交。推古天皇15年(公元607年),聖德太子遣小野妹子使隋。公元608年小野歸國時,隋朝遣裴世清出使日本。當年9月,裴世清回國時,日本又遣小野妹子第二次赴隋,還派去了8名留學生,其中4名留學生是便漢直福因、奈羅譯語惠明、高向漢人玄理、新漢人大國,4名學問僧是新漢人曼、南淵漢人請安、志賀漢人慧隱、新漢人廣齊。這些留學生後來回國后,在大化改新中發揮巨大作用。公元614年再次派犬上御田鍬、矢田部造使隋。這一時期日本改變過去向中國朝廷請封、朝貢的態度,採取對等的立場。使者小野妹子第一次使隋時遞交的國書稱:“日出處天子致書日沒處天子無恙……“第二次使隋時帶來的國書稱:“東天皇敬白西皇帝……”這也反映了太子建立中央集權國家的強烈願望。
推古天皇28年(公元62l年)太子開始撰寫《天皇記》、《國記》及《臣、連、伴造、國造180部並公民等本記》等歷史書,以提高皇室的尊嚴,加強國家觀念。這些書在大化改新時大部分被蘇我蝦夷燒毀。
聖德太子的改革,在某種程度上壓制了氏姓貴族的勢力,在貴族中間打下了皇權思想的烙印,為後來建立中央集權制奠定了思想基礎,並通過向中國派遣留學生,給中小貴族授與冠位等形式,培養了人才,所以說聖德太子的改革是大化改新的準備和先聲。但聖德太子的改革是極不徹底的。冠位制是在沒有廢除氏姓制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而且僅在畿內及其周邊地區的中下級貴族中實行。17條憲法作為訓誡,只能起到教化作用,沒有更大的約束力。更主要的是沒有觸動當時社會癥結的部民制,所以削弱氏姓貴族勢力,提高皇權是極為有限的,更不可能解決國內的階級矛盾,挽救社會危機。
推古朝為恢復在任那的勢力,於推古8年(600)派兵1萬征伐新羅。遠征暫時取勝,但沒有實現其目的。602年,發兵25000人,準備再征新羅,但中途受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