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7條詞條名為耿濤的結果 展開
- 中國竹笛演奏家
- 山東省青島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 太和縣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
- 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 一二二廠原黨委書記
- 哈爾濱工程大學副教授
-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副教授
耿濤
山東省青島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耿濤,男,漢族,1965年11月生,山東省鄒平縣人,大學學歷。
現任山東省青島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耿濤
1993.03-1993.04,濱州地委宣傳部理論教育科副科級巡視員;
1993.04-1997.08,濱州地委宣傳部辦公室副主任(其間:1994.10-1996.04掛職惠民縣胡集鎮黨委副書記);
1997.08-2000.05,濱州地委宣傳部宣傳科科長;
2000.05-2003.02,博興縣政府縣長助理、黨組成員;
2003.02-2004.05,博興縣委常委、辦公室主任;
2004.05-2005.08,濱州市委辦公室副主任;
2005.08-2006.12,濱州市委副秘書長;
2006.12-2007.01,沾化縣委副書記,縣政府副縣長、代縣長;
2007.01-2007.12,沾化縣委副書記,縣政府縣長、黨組書記;
2007.12-2010.12,沾化縣委書記、黨校校長,縣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0.12-2013.07,濱州市副市長
2013.07-2016.07,聊城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副書記,副市長
2016.07-2016.08,山東省政府副秘書長
2016.08-2019.11,山東省第三批援青幹部領隊,海北州委常委、副州長
2019年11月,任青島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2009年,被省委、省軍區黨委授予“黨管武裝好書記”;2010年被省政府記“一等功”。
2018年1月,擬提任正廳級幹部。
2019年11月,山東省人民政府決定,免去耿濤的山東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職務。
2019年11月28日決定任命耿濤為青島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17年8月10日至9月10日,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山東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並於2017年12月26日將督察發現的15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山東省,要求依規依紀依法進行調查處理。2019年4月22日,山東省通報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
全省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工作落實不力問題。
省發展改革委對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工作部署不力,任務分解滯后,監督落實不到位,導致2014至2016年煤炭消費減量工作目標未完成,特別是對濱州市、聊城市有關企業瞞報煤炭消費量問題履行監管職責不到位,嚴重影響了全省工作完成;2013年以來,濱州市委、市政府和聊城市政府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工作落實不力,導致煤炭消費總量不降反增;有關部門履行監管職責不到位,放任煤電產能無序發展。
按照有關規定和幹部管理許可權,給予省政府副秘書長耿濤(時任聊城市委常委、副市長)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