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包鄂榆城市群

呼包鄂榆城市群

呼包鄂榆城市群範圍包括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和陝西省榆林市,國土面積17.5萬平方公里,2016年常住人口1138.4萬人,地區生產總值14230.2億元,分別約佔全國的1.8%、0.8%和1.9%。

簡介


呼包鄂榆城市群位於全國“兩橫三縱”城市化戰略格局包昆通道縱軸的北端,在推進形成西部大開發新格局、推進新型城鎮化和完善沿邊開發開放布局中具有重要地位。

空間布局


空間格局

按照城市協同、城鄉融合、約束有效、資源環境可承載的要求,依託中心城市、黃河水道和生態地區,構建“一軸一帶多區”的空間格局。
呼包鄂榆發展軸
依託京包、包茂交通運輸大通道,突出呼和浩特區域中心城市作用,強化包頭鄂爾多斯榆林區域重要節點城市地位,增強土默特右旗准格爾旗托克托縣達拉特旗伊金霍洛旗神木市靖邊縣等多點支撐能力,積極推進鄰近城市聯動發展,加快能源化工、裝備製造、現代農牧等主導產業和新材料、大數據雲計算、生物科技等戰略性新興產業以及現代服務業發展,不斷提升中心城市人口和產業集聚能力。
沿黃生態文化經濟帶
嚴格保護黃河生態環境,大力傳承優秀傳統文化,科學有序利用沿岸平原、濕地、沙漠和歷史、文化等各類資源,合理布局沿岸產業,有序推進綠色農畜產品生產和沿黃河風景帶旅遊發展,加快沿黃生態、經濟、文化走廊建設,加強黃河流域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夯實城市群發展基礎。
生態綜合治理區
落實主體功能定位,嚴格保護綠色生態空間,加強沙漠沙地生態治理區、黃土高原丘陵溝壑水土保持區、大青山南麓生態保護區、陰山北麓生態綜合治理區以及荒漠化草原修復區建設。實施退耕還林還草、三北防護林體系、京津風沙源治理、天然林資源保護、退牧還草、農牧交錯帶已墾草原治理等生態工程和地質環境治理、水資源保護和小流域治理等重大行動,恢復和改善自然生態功能。

城鎮體系


發展區域中心城市。發揮呼和浩特區域中心城市作用,強化科技創新、金融服務、文化教育、開放合作等城市功能,推進要素集聚,持續提升綜合承載和輻射帶動能力。發揮特色產業優勢,建設國家級乳業生產加工基地和大數據產業基地。
壯大重要節點城市。完善城市功能,加大城市開發開放力度,加強城市間協作聯動,實現集約、互補發展。
包頭市。堅持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積極推進產城融合、軍民融合,大力開展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和“中國製造 2025”試點示範,建設宜居宜業宜游的現代工業城市。著力發展稀土新材料、新型冶金、現代裝備製造、綠色農畜產品精深加工等產業,打造城市群創新型企業孵化基地和具有全球影響的“稀土+”產業中心。
鄂爾多斯市。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加快東勝區康巴什區和伊金霍洛旗阿勒騰席熱鎮一體化步伐,建成要素聚集、生態宜居的現代化城市和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實施科技創新戰略,推進鄂爾多斯國家高新技術產業園區、裝備製造基地、空港園區、綜合保稅區建設,打造資源精深加工中心和一流的能源化工產業示範基地。
榆林市。推進榆林老城區、高新區、空港區等統籌發展,建設黃土高原生態文明示範區、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和陝甘寧蒙晉交界特色城市。提升現代特色農業,發展高端能源化工產業,建設現代特色農業基地和高端能源化工基地。
培育一批中小城市。強化城市空間連接、功能傳導作用,加強與區域中心城市和重要節點城市的統籌規劃、功能配套,發展特色縣域經濟,逐步將托克托縣、土默特左旗武川縣、土默特右旗、達爾罕茂明安聯合旗、達拉特旗、准格爾旗、神木市、靖邊縣、綏德縣等縣(市、旗)政府駐地培育成為功能相對完善、產業和人口集聚水平較高的城市。支持符合條件的縣“撤縣設市”,加大對新設市的支持指導力度。加大對旗府所在城鎮的政策支持。
有序推進特色小鎮建設。按照控制數量、提高質量,節約用地、體現特色的要求,建設一批美麗特色小(城)鎮。根據區域要素稟賦和比較優勢,立足小鎮功能需要,提升小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水平,完善小鎮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搭建城市群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新平台,為農牧業轉移人口就近城鎮化和產業發展提供支撐。
推進城鄉融合發展。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協調推動新型城鎮化和新農村新牧區建設,著力增強農村牧區發展活力。統籌城鄉布局,完善縣域鄉村建設規劃,合理安排產業集聚、村落分佈、生態涵養、農田保護等空間布局,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協調有序的村莊新格局。加快推進農村牧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實現水電路氣等基礎設施城鄉聯網和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務城鄉共享。打好精準脫貧攻堅戰,統籌推進產業扶貧、易地搬遷、生態補償、教育脫貧、社保兜底等各項扶貧工作,切實解決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問題。

戰略定位


為全國高端能源化工基地、向北向西開放戰略支點、西北地區生態文明合作共建區、民族地區城鄉融合發展先行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