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役
雜役
雜役,拼音為zá yì。指正役之外的繁多徭役,各種差使;指從事各種差使的人。出自《宋書·蔡興宗傳》。作名詞。
舊指受雇做雜事的人。
《宋書·蔡興宗傳》:“又陳原諸逋負,解遣雜役,並見從。”
清·黃昂《錫金識小錄·民役》:“自一條鞭之法行,一切民間雜役,俱改折編入正供。”參見“雜泛差役”。
宋·丁謂《丁晉公談錄》:“一日,雜役兵士於公署壁題之曰:‘無了期,無了期,營基纔了又倉基!’”
清·薛福成《庸盦筆記·幽怪一·魁星為學徒換心》:“吳俗凡初入廛者,一切灑埽傳餐雜役皆任之。”
郭沫若《中國史稿》第三編第四章第四節:“在奴隸主的監督下,戴著手鐐、枷鎖的奴隸從事著各種繁重的生產勞動或雜役。”
清·宣鼎《夜雨秋燈錄·騙子》:“細揣其故,系騙子先冒雜役,放水菜時入內。”
魯迅《彷徨·孤獨者》:“聽得有人叩門;不一會,一個人走進來,但是聽熟的客寓雜役的腳步。”
巴金《<神·鬼·人>·人》:“整個宿舍里沒有一點聲音,似乎連雜役也睡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