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說
距離說
西方美學理論之一,由瑞士布洛在其《作為藝術要素和審美原則的“心理距離”》一文中提出,認為創造和欣賞美的基本原則是與對象保持適當的心理距離。這種距離不同於實際空間距離的內省的發現。距離太近容易引起實用功利目的心理距離,失去美感;距離太遠則看不清楚,也不美。只有保持適當的距離才能進行審美欣賞和創造。
這種距離不是觀賞者與藝術品之間的實際空間距離,而是一種美學上的心理距離,是一種介於我們自身和那些作為我們感動的根源或媒介的對象之間的距離。
距離說的代表人物是瑞士心理學家愛德華·布洛,他的代表作為《作為藝術因素與審美原則的“心理距離 說”》(1912年)。
距離說認為審美要保持一定的距離,即所謂的“距離產生美”,要擺脫功利的、實用的考慮,用一種純粹的精神狀態來關照對象,才能產生美感;距離過遠或過近都無法引起美感。
(心理距離、超越功利)
心理距離的形成有時依賴於時空距離的拉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