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地國家
低地國家
是對歐洲西北沿海地區的荷蘭,比利時,盧森堡三國的統稱。
三國有著地理和歷史文化上的淵源,曾經多次統一於一個國家。該地出現過世界性的航海殖民帝國(荷蘭聯省共和國)和工業化強國(比利時王國),出現過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盧森堡王朝)。
地理學家們在有關歐洲的地理著作中,常把比、荷放在一起敘述。由於比、荷瀕臨北海和英吉利海峽,同盧森堡以及北部的部分地方稱為“尼德蘭”,即“低地”,所以1830年比利時脫離荷蘭獨立后,人們仍稱比、荷為“低地國家”。
英國把這一地區視作它的屏障,如果哪個國家侵入這一地區,那麼它將直接威脅到英吉利海峽的安全。
低地國家
1815年三國歸於統一建立荷蘭王國,1830年比利時選擇獨立。
荷蘭黃金時代約在公元17世紀,當時的貿易、科學與藝術等方面獲得了全世界的讚揚,被視為荷蘭的巔峰時期。
在整個18世紀,掌權的議會派商人,為了減輕巨額公債的負擔,也為了所謂“真正的自由”(大資產階級享有各省自主的政治特權與累退稅稅率),共和國裁撤大部分的軍事力量,自願降低國際地位、淪為二流國家也心甘情願。
但是,荷蘭仍然是歐洲三大富國之一,就算到1770年代也是人均所得最高的國家(亞當·斯密因此在1776年說荷蘭仍是歐洲“最富有”的國家),它強大的金融霸權,使別國都想與它結盟。
英國打垮荷蘭可以說是作為失去北美十三州的巨大補償,這增強了英國的國力與競爭力(荷蘭從此失去與英國競爭商貿的力量),原本在一百年內向荷蘭人借貸的巨額國債(參見威廉三世),也可用戰爭為借口而免付利息,並在戰後以低價向荷蘭商人收購國債。
戰敗的骨牌效應越滾越大,此前一直是全世界金融中心的阿姆斯特丹,戰後被倫敦取代其金融地位;荷蘭東印度公司亦被戰敗影響而出現經濟危機,曝露其腐敗無能的巨大赤字,最後在1799年宣布破產解散。
當初在17世紀叱吒風雲的“海上馬車夫”與殖民帝國,隨著這場戰爭而崩潰衰落,成為歐洲強權輕視的對象
1795年荷蘭被皮什格魯將軍率領的法國革命軍佔領,成立了巴達維亞共和國,在拿破崙一世在位時期將荷蘭封予其弟路易·波拿巴,在1810年至1813年荷蘭被分割成為法國兩個行省,直到1815年法國佔領才結束。
尼德蘭中世紀原本屬於法蘭克王國,后因為聯姻被神聖羅馬帝國哈布斯堡王朝統治,16世紀初則受西班牙統治。
1588荷蘭聯省共和國成立。17世紀荷蘭進入“黃金年代”通過荷蘭西印度公司和荷蘭東印度公司一度統治著印度尼西亞,台灣,加勒比海諸國,從葡萄牙手裡搶下了好望角和印度以及巴西殖民地;壟斷著日本的對外貿易和發現紐西蘭,以及建立新阿姆斯特丹(紐約)成為世界霸主。
隨後和英法征戰逐漸衰落。1806年被拿破崙征服。1815年維也納會議決定將比利時併入荷蘭,由於語言和宗教原因,1830年8月25日布魯塞爾人民舉行起義。
比利時隨後獨立,並且獲得非洲的剛果。
19世紀盧森堡獨立。
強國環繞,荷蘭衰弱后英法德三國曾經長期將此地作為戰場。法德想得到此地削弱對方和越過英吉利海峽攻擊英國,英國也將此地作為保障海峽安全的重點,意圖通過此處擴大法德矛盾達到其”歐洲均勢“的目的。
二戰時被德國佔領,三國流亡政府同歐洲其他被法西斯佔領的國家政府一樣流亡英國。
二戰後在馬歇爾計劃幫助下經濟騰飛,並且在歐共體成立時候發揮了巨大作用(6個創始國,除開法德意就是低地國家,英國對此抱有懷疑,而小國在其中也調和著法德關係。)
現代為歐盟內部發達地區,經濟活力和繁榮超越英法德,歐盟首都建立在布魯塞爾,荷蘭作為高度寬容自由鼓勵創新的西方第10大經濟體所開創的”荷蘭模式“也深刻的影響著世界。
均通過同性婚姻法案,荷蘭是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
若視為一國則GDP總和約等於澳洲。
鹿特丹為歐洲最大的海港作為鏈接歐亞大陸橋的最西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