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逢吉
南宋吏部侍郎
南宋紹興二十三年(1153年)初次考取舉人,二十九年再次考取舉人,三十二年第三次考取舉人,次年,即隆興元年(1163年)中進士。先後任郴州司戶、常德教授、萍鄉知縣、國子博士、司農寺丞兼實錄院檢導官、秘書監兼吏部侍郎等職,最後以修撰致仕。老年自號“靜閱居士”,卒謚“獻簡”。
孫逢吉(公元1135-1199年),字從之。江西吉州龍泉北鄉(今遂川縣大汾鎮寨溪)人。
有《靜閱居士文集》七十卷、《職官分紀》等著作。孫逢吉任右正言期間,以直言敢諫著稱,他甫任言職,就上書批評皇帝的宗室、親戚大肆建造府第,佔地廣闊,拆占民房,“每建一第,撤民居數百,咨怨者多。”並建議對此加以限制,使一些親王“聞之,亟令罷役”。他任右正言期間,以直言敢諫著稱。
《宋史》載,孫逢吉任諫官七十天,給皇帝上書二十次,並且“詞旨剴切,皆人所難言者”。孫逢吉既敢於直言急諫,又剛直不阿,蔑視權貴。丞相趙汝愚被罷職,韓佗胄專執國柄。孫逢吉拒不逢迎,公然辱之,足見其剛直不阿、不畏權貴的秉性。后因替朱熹辯護而遭貶去職歸家。
孫逢吉和他的兩個弟弟孫逢年、孫逢辰均進士及第,以政績、學識聞名於世,時稱“孫氏三龍”。孫逢年、孫逢辰,官職雖不及孫逢吉,但在事職之地做了許多有益百姓的事情,在地方管理方面頗有名聲。
《宋史·孫逢吉傳》
孫逢吉,字從之,吉州龍泉人也。隆興元年進士第,授郴州司戶。乾道七年,太常黃鈞薦於丞相虞允文、梁克家,將處以學官,逢吉竟就常德教授以歸。李燾、劉珙、鄭伯熊、劉焞相繼薦之,知萍鄉縣,以治最聞。除諸軍審計司、國子博士。遷司農寺丞兼實錄院檢討官。紹熙元年,遷秘書郎兼皇子嘉王府直講。
二年春二月,雷雪之沴交作,詔求直言,疏八事:去蔽諛,親講讀,伸論駁,崇氣節,省用度,惜名器,拔材武,飭戎備。擢為右正言,建言:“都城之民,安居憚徙。宗戚營繕浸廣,每建一第,撤民居數百,咨怨者多。”時親王方更造樓觀未已,聞之,亟令罷役。浙漕沈詵見逢吉,謝曰:“非正言,漕計殆不可支。”初,工部侍郎兼知臨安府潘景珪結貴幸以進,司諫鄧馹屢疏其罪,景珪反以計傾之,除馹匠監。逢吉曰:“優遷其官而罷言職,後來者且以言為戒。”兩疏乞收馹新命,不報;並劾景珪脅持台諫,蔑視朝綱,景珪遂罷。在諫垣七十日,章二十上,詞旨剴切,皆人所難言者。改國子司業,求去,為湖南提刑。以秘書監召,兼吏部侍郎。俄為孝宗攢宮按行事。
朱熹在經筵持論切直,小人共不便,潛激上怒,中批與祠。劉光祖與逢吉同在講筵,吏請曰:“今日某侍郎輪講,以疾告,孫侍郎居次,請代之。”逢吉曰:“常所講《論語》,今安得即有講義?”已而問某侍郎講義安在,取觀之,則講《詩權輿篇》刺康公與賢者有始而無終,與逐朱熹事相類,逢吉欣然代之講。因於上前爭論甚苦。上曰:“朱熹言多不可用用。”逢吉曰:“熹議祧廟與臣不合,他所言皆正,未見其不可用。”浸失上意。
會彭龜年論韓侂胄專僭,出補郡。逢吉入疏曰:“道德崇重,陛下所敬禮者無若朱熹,志節端亮,陛下所委信者無若彭龜年。熹既以論侂胄去,龜年復以論侂胄絀,臣恐賢者皆無固志。陛下所用皆庸鄙憸薄之徒,何以立國?”侂胄見而惡之。丞相趙汝愚既罷,侂胄專國。一日從臣扈從重華宮,上行禮畢,駕興,扈從者出宮門上馬,忽傳呼侂胄至,扈從者卻入,斂板甚恭。逢吉曰:“既出復入揖,臣子事君父之禮當如是耶?”不揖而去。
會部中會食,吏密報優人王喜除閣職。逢吉即言:“於上前效朱侍講進趨以儒為戲者,豈可令污閣職?”即抗疏力爭之。同列密以告侂胄。時王喜之命實未出,遂以誣詆,出知太平州。丐祠,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起知贛州,已屬疾,卒,謚獻簡。弟逢年、逢辰,皆有文學行義,時稱“孫氏三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