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電梯
僅供單一家庭成員使用的電梯
家用電梯是指安裝在私人住宅中,僅供單一家庭成員使用的電梯。它也可以安裝在非單一家庭使用的建築物內,作為單一家庭進入其住所的工具,但是建築物內的公眾或其他居住者無法進入和使用。
家用電梯額定速度不超過0.4m/s,對於無轎門的家用電梯額定速度不超過0.3m/s,轎廂行程不超過12m,額定載重量不大於400KG。主要分為曳引電梯,螺桿電梯,液壓電梯幾種結構。
序號 | 類別 | 別墅電梯(家用電梯) | 公共乘客電梯 |
1 | 使用範圍 | 私人 | 公共 |
2 | 載重 | 250-400kg | 450-2500kg |
3 | 速度 | 0.4m/s | 1.0-18.0m/s |
4 | 開門方式 | 手拉門/自動門 | 自動門 |
5 | 驅動方式 | 無機房曳引式、液壓式、螺桿式 | 有機房、無機房、液壓式 |
從表中我們可以發現家用電梯與公共的乘客電梯的技術規格有很大不同:比如載重不可以超過400kg,速度不可以超過0.4m/s,但現實生活中人們往往要求生產商提供更大面積的轎廂或更高的速度,如1.0m/s、1.75m/s等等,已遠遠超出家用電梯的製造規範要求,這種過於注重外觀、裝飾,而不注重家用電梯的安全本質是選用家用電梯的誤區。因此,正確認識到家用電梯或別墅電梯本質和技術規範,是非常重要的。
私人房屋的結構決定了在選擇家用電梯或別墅電梯應採用無機房家用電梯結構,現有的住宅如果需要加裝電梯,因為無法再破壞房屋原有的結構,應採用無底坑自帶井道家用電梯,從而最大限度的節約了建築費用和建築空間,同時照顧到了房屋的外觀和美觀度。
液壓式家用電梯屬於傳統的家用電梯設計,在北美和歐洲有大量的使用。但因為漏油污染環境、運行噪音太大和浪費大量的電力等因素,不符合現代電梯工業的環保節能的發展理念,如乘客液壓電梯一樣,而被人們正逐步淘汰,近十多年來在全球範圍內其銷量在飛快的銳減,所佔比例不超過3%,並且絕大部分用於貨梯或者是大噸位的特種電梯。
無機房曳引式別墅電梯則因為環保節能並節省建築物空間,正被人們大量使用,如乘客電梯一樣,據《世界電梯》雜誌報道預測,在2010年無機房電梯將佔全球電梯銷量的80%。
螺桿電梯採用螺母螺桿的驅動結構,也屬於無機房電梯,由於結構安全,無底坑、無對重無轎廂,自帶井道,空間利用率,可在別墅和複式中使用,在歐洲家用市場已經流行了近40年。
a、家用電梯開門方式分為手拉門和自動門:
手拉門的結構類似於我們家裡常用的門,只是多了門鎖聯動裝置和比較重,同時手拉門無轎門保護設計,客觀上存在安全隱患;自動門則與公共乘客電梯一樣,有轎門和廳門雙層保護,所不同的是,95%以上的別墅電梯選擇旁開式自動門,是因為旁開式的自動門可以最大限度的節省建築面積和儘可能的利用井道的寬度,同時可以方便殘疾人和老年人使用,充分體現其使利性。
b、選擇PLC控制或微電腦控制的別墅電梯:
PLC控制是英文“Programmable Logic Controllers”的簡寫,即可編程序邏輯控制器,主要用於早期的工業領域,也是電梯主要的控制方式。在上世紀八十年代當微電腦控制系統出現后,PLC控制在電梯領域只有雜物電梯還大批量採用,但是在乘客電梯領域基本被微電腦控制系統完全淘汰,因此,選用精淮的微電腦控制系統是正確的選擇。
c.選擇變頻變壓調速VF驅動的家用電梯或別墅電梯:
選擇變頻變壓調整驅動的家用電梯使其運行更加舒適平穩和節能,在曳引家用電梯的選擇上是採用VVVF曳引機和變頻器驅動的配置。
d、選擇LED照明:
e、盡量選擇有自動救援裝置(斷電平層)和自動撥號裝置的家用電梯:
私人電梯不同於公共電梯,其為單一家庭使用。因此,家用電梯在安全保護上提出更高的要求,特別針對家庭中的老年人或小孩,如果在使用電梯中突然發生停電或故障,則選擇帶有自動救援裝置和自動撥號配置的家用電梯,對家人起到最大限度的安全保障。當然廠家也會要求支付額外增加的設備費用
液壓家用/別墅電梯手拉門
a、結構:井道及地坑、轎廂、層站部分;
c、優點:結構簡單、傳統的家用電梯驅動方式;
d、缺點:有機房、油污染、噪音大、佔用房屋面積。
無機房曳引式家用/別墅電梯自動門
a、結構:井道及地坑、轎廂、層站部分;
b、主要部件:控制系統、曳引機、門系統、對重系統、安全部件、導向系統、轎廂;
c、優點:無機房設計最大限度利用建築空間、結構簡單、最高安全級別設計;
d、缺點:依然需要300mm的底坑設計
螺桿電梯自動門
a、結構:井道及平台、層站部分;
b、主要部件:控制系統、螺桿、安全螺母、驅動螺母、安全門系統;
c、優點:無機房無底坑無轎廂設計最大限度利用建築空間、可適應別墅和複式、結構簡單、最安全的電梯結構不會墜梯或沖頂;
d、缺點:載重有限
1、定期檢查:家用電梯是無需強制驗收的,但是全面檢查家用電梯的時間間隔不應該超過12個月,尤其是關於下列項目的有效性;
a)門鎖裝置(針對手拉門)
b)電氣安全裝置;
c)接地連續性;
d)支撐和懸掛系統;
e)驅動裝置和制動器;
f)防止自由墜落和超速下降的裝置,如:限速器和安全鉗;
g)報警系統;
h)門保護裝置(如:安全觸板和光幕);
i)井道內表面的檢查(如:距離、表面和銳邊);
j)導軌和導靴;
k)照明和緊急照明;
l)緊急操作裝置;
m)所有標識。
2、維護
應按製造商提供的使用說明書中的要求由勝任人員進行定期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