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公安局
赤壁市公安局
赤壁市公安局下設33個機構,其中:執法勤務機構9個(包括指揮中心、國保、刑偵、經偵、禁毒、網安、治安、巡邏、交警)。綜合管理機構3個,即政工監督室,法制室,警務保障室。派出機構18個(16個派出所,1個分局,1個治安檢查站)監管場所2個,即赤壁市看守所、赤壁市拘留所。全局現有總警力502人。近年來,赤壁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正確領導下,緊緊圍繞全市改革發展的穩定大局,全體民警團結拼搏、克難奮進,各項工作均取得了優異的成績,先後被評為全省科技興警先進公安局、大接訪優秀公安局和全省優秀公安局,並先後兩次榮立集體二等功,連續三年被評為全省優秀執法單位,中伙派出所、刑警大隊技術室、刑警三中隊被評為國家級先進單位,經偵大隊、巡特警大隊、第一看守所、刑警三中隊被確定為全省“三基”建設示範單位。
目錄
赤壁市公安局主要職責是:(一)根據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部署全市公安工作,並負責貫徹執行。(二)掌握信息,分析、預測全市敵情和社會治安情況,並制定對策。(三)組織偵破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及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負責全市禁毒緝毒工作。組織協調重大行動,協調處置重大案件和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聚眾鬧事、騷亂事件及重大治安災害事故。(四)依法管理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駕駛員管理工作。(五)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依法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等工作。(六)依法管理國籍檢查工作和出入境及外國人在市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七)組織實施來我市考察、參觀、訪問的黨和國家領導人、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及重要外賓的安全警衛工作。(八)負責看守所、拘留所的建設管理工作,負責未決犯羈押和留勞改造人員的教育管理工作。(九)負責全市公安隊伍的管理和民警教育培訓,組織實施公安宣傳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管理機構、人員編製、警銜申報和 人員錄用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和協管幹部。組織實施警務督察工作,查處違紀案件。(十)負責全市公安法制工作,檢查、監督全市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十一)負責全市公安機關通信、計算機警務信息化的建設,對全市網路用戶(單位或個人)及網路服務營業場所(網吧)的安全監察、網上信息監控、網上案件偵查工作。(十二)負責全市公安科學技術及社會公共安全產品的管理工作。(十三)負責全市消防工作,組織實施消防管理和監督,落實消防工作措施。(十四)指導在我市的鐵路、林業部門的公安業務工作。(十五)依法監督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保衛組織和經濟民警隊伍的建設。(十六)為全市公安機關提供公安裝備信息、技術和後勤服務。(十七)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