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嗥
明朝舉人、雲南布政司左參政
黃嗥,今廣東省廣州市花都區炭步鎮塱頭村人,出生於明正統五年(1440),號櫟坡,在明成化乙酉年(1465)科考中舉人。
正德年間擔任雲南布政司左參政(相當於副省長)時遇到雲南大旱,餓殍遍地,民不聊生。黃嗥為了救災民於水火,避免因災而發生民變,在來不及奏請朝廷同意的情況下,打開了糧倉賑災,得罪了那些按部就班、不怕百姓餓死也要保頭上烏紗的官員,被誣告貪污糧食,而當時朝廷里劉瑾、錢寧等太監先後當權,朝政一片混亂,黃嗥不但沒有受到嘉獎反而被革職回家,直到朝廷查清楚這件事情的真相后,才將黃嗥連升三級,時人稱他為“鐵漢公”。
村子里還有一個黃嗥放木鵝的故事,傳說正德皇帝朱厚照在接見蒙冤后平反的黃嗥時,送給他一隻木鵝,要他拿回老家放上三天,凡是木鵝漂到的地方都賜給他,放鵝那天塱頭村十分熱鬧,朝廷還專門派了欽差大臣來監督,那幾天剛好潮水上漲,木鵝一直沿著江水漂到了花都的赤坭、白坭一帶,這樣一來幾十里江岸兩邊三里內的土地全部歸黃嗥所有,村子在此之後也得到了很大的擴張。為了方便村民出行,黃嗥還在村子的東北方捐資興建了一座青雲橋,是出入塱頭村的交通要道,在花都區有“茶塘廟,塱頭橋”的說法,只可惜在1956年被改建為附近三坑水庫的渡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