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勇山,四川西充人,民商法副教授,房地產法律事務部主任,在房地產方面頗有建樹。
趙勇山,男,1939年3月生,四川西充人,民商法副教授,房地產法律事務部主任,中國住宅學會房地產法委員會委員,曾任
西南政法大學碩士生導師,
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趙勇山律師長期從事
房地產法、
物權法、
企業法的教學和研究工作,在《
法學研究》、《
中國法學》、《
現代法學》等國家級刊物上發表了10餘篇房地產等民商法專業論文,主編了《中國房地產法學》、《房地產法律精要與依據指引》等10餘部200餘萬字的著作。趙勇山律師於1983年就開始律師執業,在長達20餘年的執業生涯里,辦理了大量房地產和其他重大疑難案件,其中不少案件為房地產的立法提供了素材和理論依據。其最近辦理的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重慶辦事處訴重慶絲綢進出口公司利用改制逃避債務案、重慶偉太建築工程公司訴重慶源流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天文台大廈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案等均具有較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