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鶴年

清代官吏

李鶴年(1827-1890),字子和,號雪樵,奉天義州(今遼寧義縣)人。道光七年生。歷官御史、給事中、隸布政使至河南巡撫、閩浙總督.疏劾肅順跋扈,奏舉重用曾國藩。咸豐徠、同治中,長期在河南鎮壓捻軍,增募毅軍、嵩武軍各萬人,出擊湖北、直隸,立一等軍功。

基本介紹


發展史
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中恩科二甲第67名進士,選庶吉士。道光二十七年翰林散館授翰林院編修,咸豐五年順天鄉試同考官,福建道監察御史。六年掌雲南道監察御史,七年巡城御史,轉任兵科給事中,九年刑科掌印給事中。適逢父喪。
同治元年(1862年)服喪后被派往河南軍營襄辦軍務,授江蘇常鎮通海道,署理河南按察使,二年實授。同年又調直隸按察使兼署直隸布政使.
同治徠四年(1865年)督辦畿南防務,同年被提為湖北巡撫,五年調河南巡撫,授兵部侍郎、右副都御史銜。當時農民組織的捻軍出現在山東一帶,這些由農民組織的起義隊伍曾多次攻打清朝官府。李鶴年認為十幾年來捻軍多次騷擾,必然要從山東轉到河南,所以他募集兩軍人馬約兩萬餘人,一軍名叫毅軍,由宋慶統領。一軍名叫嵩武軍,由張曜統領。又募馬隊由善慶管理,做為兩軍的犄角。宋慶大破捻軍於睢州,李鶴年還親自赴陣督戰。捻軍北去,李鶴年迅速通知水陸各軍沿堤堵剿,又策應攻打裕州捻軍。善慶又同淮軍一起攻打捻軍。因為捻軍頭領任柱被李鶴年軍擊斃,朝廷賜李鶴年頭品頂戴,同治七年(1868年)李鶴年奉命督師追討捻軍,捻軍多被溺死,朝廷又授李鶴年一等功.
同治十年(1871年)李鶴年被提為閩浙總督,十一年同治皇帝接見了他,並且允許他在紫禁城內騎馬,不久被調兼署福州將軍,十三年兼署福建巡撫。他向朝廷表示:海防工作的任務莫重於練兵、籌餉、制器、用人4件事,4者中以用人為急務,用人更在於專其責.
光緒元年(1875年)李鶴年被調任河東河道總督,授兵部尚書銜。三年兼署河南巡撫。此間,黑崗大堤潰,李鶴年親自督促搶修20餘晝夜,所有險段均補修完好。光緒七年(1881年)李鶴年復任河南巡撫,授右都御史銜。兼署河督。十三年(1887年)任代理河督,上書言治河之道。十四年因鄭州工程又決口,發配軍台,不久釋歸。光緒十六年(1890年)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