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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如
季羨林前秘書李玉潔乾女兒
王如,是季羨林前秘書李玉潔的乾女兒,在季羨林追悼會上鬧出“烏龜被搶風波”的神秘白衣女子。
王如自稱北大公共經濟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同時兼任《世界華人》雜誌的特約記者。2009年12月16日,季羨林兒子季承報案,稱北京大學郎潤園13號公寓季羨林舊居被盜。五天之後,海淀警方通報嫌疑人方咸如、王如已被刑事拘留。2011年5月11日,王如被帶上法庭受審,庭審持續到下午6時30分許結束,此案將擇日宣判。2016年6月14日,華商報記者從季羨林兒子季承處得知,在經歷了被公安機關刑拘、出庭受審、取保候審之後,2016年6月7日,王如因涉嫌盜竊季羨林古籍文物案,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入獄5年,並被重新收監。不過,此事並未就此結束。季承表示,他新掌握了大量證據,證明王如盜竊了大量季羨林手稿,目前他已經向公安機關報案。
王如,是季羨林前秘書李玉潔的乾女兒,在季羨林追悼會上鬧出“烏龜被搶風波”的神秘白衣女子。
王如畢業於陝西師範大學。
王如自稱,她本人的身份是西安交大的副教授、北大哲學系的訪問學者,北大公共管理中心副主任、季羨林基金會秘書長助理和第二任秘書長的推薦人選。而隨後公訴機關出示的西安交通大學人事部門和北京大學方面的證明顯示,王如曾是西安醫科大學附屬中學(現為西安交通大學第二附屬中學)的語文老師,後來因為長於寫作,被聘為西安醫科大學校報的編輯,但西安醫科大學和西安交通大學合校后,王如並沒有被交大聘用上崗,王如離開西安醫科大學附屬中學。在此之前,記者就王如的身份一事諮詢西安交大時,相關工作人員也同樣對此作了上述明確答覆。
此外,北京大學證實,王如和北大沒有任何關係。季承則向記者確認,北大確實有一個季羨林基金會,但沒有證據顯示,王如是基金會工作人員。此前,王如曾稱,自己是北大公共經濟管理中心副主任。但昨日,記者向北大確認后發現,北大公共經濟管理中心和北大無關,只是北大的一個掛靠機構,去年已經被撤銷。
王如的義母李玉潔是季老38年的秘書,由於這個關係,有得天獨厚的條件接近季羨林,並自稱是季羨林的御用記者。
2006年,在李玉潔病倒后,她接替母親的工作,擔任季羨林基金會的秘書長助理,並向全世界宣布了這一消息。但對她和李玉潔何時確立干母女關係,王如稱這是個人隱私。
2009年12月16日,季羨林兒子季承報案,稱北京大學郎潤園13號公寓季羨林舊居被盜。五天之後,海淀警方通報嫌疑人方咸如、王如已被刑事拘留。
2011年5月11日上午,季羨林北大舊居被盜案在一中院公開審理,季羨林生前身邊人員王如、方咸如當庭否認盜竊。
季羨林的前秘書李玉潔
2009年7月19日上午,著名國學大師季羨林先生遺體告別儀式7月19日上午在北京八寶山革命公墓東禮堂舉行。可是圍繞季羨林遺留財產去向問題再度成為關注的焦點。季羨林遺體告別儀式結束后,白衣女子突然現身並聲稱“錢文忠要偷季老的烏龜”。這位白衣女子究竟是何人?她當時所發表的一些言論目的何在?2009年7月20日,季承指出神秘白衣女子名叫王如,是季羨林前秘書李玉潔的乾女兒。季承進一步指出去年底曝光的藏畫被盜事件就是由於李玉潔監守自盜。季承還認為,李玉潔的動機就是竊取季羨林的財產。因為我是合法繼承人,妨礙了她,她就要採取一些動作。
關於偷龜事件季承表示,盜竊季老藏畫的幕後人就是季老前秘書李玉潔,而聲稱錢文忠偷龜的王如女士正是李玉潔的乾女兒,她們是一夥的。此前,季承曾說,自己與父親13年不能見面,正是因為李玉潔隔絕。2008年底曝光的藏畫被盜事件就是由於李玉潔監守自盜,開始並不知道是她,後來經過核查、清點才知道,被盜了相當數量的字畫。準確的年份說不清,但是在她管事的時候。季承表示,“李玉潔監守自盜,我已經掌握了鐵證,是否要向法院起訴,還要看具體情況。”
神秘女子曾去醫院看過季羨林,在2009年7月季羨林追悼會接近尾聲時,該神秘女子突然出現,將所有矛頭指向季羨林關門弟子錢文忠。季承說,他認識該女子,對方名叫王如。對於後來的“烏龜被搶風波”他完全不知情,上網看報紙上登的照片才知道是她。
季承說,他是在2008年11月和父親重歸於好后認識王如的。王如並不是父親季羨林的學生,但她寫過一些季老的文章。她自稱北大公共經濟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同時兼任《世界華人》雜誌的特約記者。季承說就他了解,王如同時也是季羨林前秘書李玉潔的乾女兒。
他說,他與父親和好的這大半年裡,王如還曾去301醫院看過其父親一次。他和王如關係也很熟,見過很多次見面,也打過很多次電話。交往中,他對王如的印象“很好”。追悼會上,王如為何要這麼做?季承說這也是他不能理解的地方。他與北大校方已就季老遺體達成一致意見,可以100%肯定的是,王如代表的不是北大校方。但她是否代表了北大個別老師的態度,他不得而知。
案發前,現年48歲的王如是季羨林秘書李玉潔的乾女兒,57歲的方咸如作為季羨林的管家,負責照顧季羨林的起居生活以及種花、養貓等。
據檢察機關指控,2009年12月15日20時許,方咸如在王如的唆使下,採用破窗入室的方式進入季羨林故居中,竊取書籍、塑像等大量物品。經鑒定,上述物品的價值為333萬餘元。
檢方稱,王如在得知他人報案后,又與方咸如將所盜財物轉移至他處。
與神秘女子一起出現的,還有季羨林生前好友石景宜的義女施漢雲。她說該神秘女子確實叫王如,她們倆是2008年年底認識的。當時她去找李玉潔老師,正好王如拿著一本寫了她文章的雜誌進來,她就知道對方是一位記者。後來她又了解到,她也是北大的一名老師。
施漢雲說,她與王如並不熟,平時也是王如主動找她。但她可以肯定的是,王如對季羨林先生特別尊敬,與李玉潔關係也非常好。施漢雲稱,她必須再次澄清她不是季羨林的義女,也對季承沒有任何意見,她說去季老家看到家裡“人去樓空”,是心裡難受,並不是要指責季承。
錢文忠也將對此事的回應更新到他的博文《季羨林先生事件背後的罪人快要露出來了》中,他表示,從照片看,他並不認識神秘白衣女子,季羨林教過的學生里也沒有此人。
“光明正大”拉走十餘車物品
“滿屋狼藉,書畫等你讓我拿的東西都不在!”2009年12月15日晚,方咸如破窗到朗潤園13號公寓時發現了上述景象,在電話內向王如彙報。
王如稱,2002年季羨林長期入住301醫院后,就由她來照管朗潤園13號公寓,方咸如負責具體幹活。直到2009年6月,季承突然解僱了方咸如,並換了鑰匙。
王如稱,由於她跟方咸如的私人物品仍放在該房間內,且季羨林交代他們誓死捍衛物品,因此他們之前也曾在沒有鑰匙的情況下,撬開玻璃窗進入室內。
據目擊證人稱,在電話中得到王如授意后,方咸如“戴著手套”破窗而入,然後當晚搬走了大量物品。
王如稱,他們二人在學校兩名工作人員的協助下,用平板車拉走了物品,拉了十七八趟直到次日凌晨五六時許才忙完。搬完物品后,她又找人把物品都包裝起來,並進行了清點和登記造冊,然後又聯繫了中央黨校等多個部門,暫存好上述物品。
對於這一經過,多名證人目擊或被告知。王如自己也形容她是“光明正大”的,因為她認為當時造成滿屋狼藉的八成是季承,她需要把物品拉走作為籌碼,迫使季承交出他先行拉走的東西。
正是因為這個原因,案發次日當王如聽說季承報警后,她還不相信,因為認定“季承不敢賊喊捉賊”。
2011年5月11日上午10時30分許,王如、方咸如被帶入法庭,戴著眼鏡的王如高昂著頭,大步走在前方。王如當天情緒激動,堅持拒穿號服。
由於方咸如方言濃厚以至於他的辯護人都聽不清楚,因此王如的發言佔了絕大部分。
由於情緒激動的王如質疑公訴人,下午3時許庭審被迫中斷了5分鐘。在審判長和辯護人的勸說下,她才平復情緒、配合法庭調查。
“我是按照季老生前對我的叮囑!這關乎我的清白,關乎我的尊嚴!”王如當庭稱,她收到起訴書後,因不認同指控內容拒絕閱讀。被告人方咸如也否認了指控。
公訴人“非法佔有”
庭審中,公訴人提交了季承掌握的六份季羨林親筆信或委託書,稱“我以前給秘書李玉潔等的一切文件統統作廢,委託季承處理”、“我從來沒有做過全部捐贈”等。
正是因為掌握了上述材料,在季羨林生前時,季承就曾與北大接觸要求返還物品。2009年6月19日,在多名見證人在場的情況下,北大將季羨林故居內的物品清點后交給了季承。
被告人“保護藏品”
王如及其辯護人舉證稱,季羨林曾寫下成立捐贈小組(組員不包括季承)的親筆信。
辯護人曾提出,季羨林在2001年7月曾與北大簽訂贈予協議。
根據2001年的贈予協議和王如手中的親筆信,王如方認為季羨林過世前已經把東西都捐贈了出去,並沒有東西留給季承。
因此,被告方均提出,他們實際上是在保護季羨林捐給北大的國家資產不至流失。
我們做了好事,我們保護了流失的國有財產,我們為什麼會進來!
最後陳述環節時,被告人王如說。
即便是有人翻動了,那也是季家的物品,我有權處置,跟他沒關。
對於被告人提到的案發當晚進入室內后發現滿屋狼藉,季羨林之子季承(由於他曾做本案證人,故無法出庭旁聽)回應說。檢方建議量刑十年以上
公訴機關認為,應當以盜竊罪追究二人刑事責任。由於“數額特別巨大”,因此公訴人建議量刑範圍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公訴人建議,法庭對方咸如酌情考慮,因為他和王如之間是複雜的共犯關係,在本案中起到比較次要的作用。
昨日庭審持續到下午6時30分許結束,此案將擇日宣判。
證據條件
歷時3年多的已故國學大師季羨林故居盜竊案2日有了結果。該案被告、曾是季羨林前秘書李玉潔乾女兒的王如,經法院審理認定無罪,目前已獲釋。法院認為,王如確是為了“搶救”季羨林故居財產而為,並不符合盜竊罪的條件。
2009年,季羨林去世后,財產歸屬紛爭風波乍起。季羨林獨子季承曾表示,季老身後財產都是季家的。季羨林的秘書李玉潔及王如都認為,季老生前立遺囑表示,他的全部財產都捐給北大。
2009年12月16日,季羨林在北京大學朗潤園的故居遭到盜竊,室內物品被洗劫一空。當晚,季羨林之子季承向警方報案。同年12月20日,北京警方將嫌疑人王如和方咸如抓獲,被盜物品全部返還。
檢方指控,2009年12月15日晚,在季羨林朗潤園家中擔任男管家的方咸如,在王如的唆使下,採用破窗入室的方式,進入北京大學朗潤園季羨林故居內,竊取各種書籍、塑像等大量物品。經鑒定,這些物品的價值高達333餘萬元人民幣。王如在得知季羨林的兒子季承報案后,又夥同方咸如將所盜財物轉移至他處藏匿。
王如對於檢方指控其涉嫌犯盜竊罪矢口否認。她在庭審時說,當時出於安全考慮,她才讓方咸如轉移了季老的物品。她強調,是轉移,不是盜竊,而轉移是為了更好地保護季老的文化遺產。
王如稱,她對北大違背承諾放棄維護季羨林遺願的行為氣憤不已,因而才做出轉移財產的舉動。
王如表示,她在季羨林身邊工作多年,深受季羨林信任,季老還準備聘她為下一屆季羨林基金會秘書長。她說:“所轉運的季老這些圖書和物品是國有資產,既然北大不出面保護,我就責無旁貸地不得不出面保護。轉運絕不是非法佔為目的,也不是秘密竊取。”
在搬運過程中,王如請來認識季羨林的熟人幫忙,並電話報告給季羨林基金會現任秘書長李玉潔,還向北大校領導請示該怎麼處理這些書籍和物品。王如的這一系列做法說明她的這一轉移行為是公開的、光明正大的,與刑法規定的盜竊罪相去甚遠。
不予追究刑責
王如的辯護律師表示,王如的行為屬於擅自轉移暫存在季羨林住所的北大財產的行為,而非盜竊犯罪,應按民事法律關係處理,不應按刑事法律關係追究王如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