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名。越南語:也Bắc Kỳ,稱“東京”(Đông Kinh),指舊時越南北部十六省,越南人稱之為北圻,意為“北部國土”,“北部地域”。1834年,越南阮朝聖祖明命皇帝阮福晈將越南分為三圻。
北圻
北方寧平省以北的各省統稱為北圻,北圻以南至北緯20度之間的各省稱為中圻,
中圻以南各省稱為南圻。阮朝皇帝派北圻軍務節制大臣駐於河內(Hanoi),多由皇親勛貴擔任這一要職。
越徠南各省地圖
1887年,法國建立了由駐西貢總督統治的、由越南、柬埔寨和寮國組成的“印度支那聯邦”。法國殖民者承襲了阮朝的南圻、中圻和北圻的行政區劃,並採取了三種不同的統治形式。在南圻,採取直接統治形式,由總督直轄。在中圻,採取“保護領地”形式,保留阮朝統治機構,法國設置統監(越南稱“欽使”),統監及其衛隊駐紮順化以確保法國的保護權及掌管越南的對外事務,統監有權親自覲見越南皇帝。在北圻,實行間接的“半保護領地”形式,由阮朝傀儡政權派出一名經略使治理(後來又廢除),法國派駐紮官(越南稱公使)駐北圻各省,監察越南官吏,北圻的戰略要地由法國實行軍事佔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