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蹴鞠
體育項目,運動
蹴鞠,又名“蹋鞠”、“蹴球”、“蹴圓”、“築球”、“踢圓”等,“蹴”有用腳蹴、蹋、踢的含義,“鞠”最早系外包皮革、內實米糠的球。因而“蹴鞠”就是指古人以腳蹴、蹋、踢皮球的活動,類似今日的足球。據史料記載,早在戰國時期漢族民間就流行娛樂性的蹴鞠遊戲,而從漢代開始又成為兵家練兵之法,宋代又出現了蹴鞠組織與蹴鞠藝人,清代開始流行冰上蹙鞠。因此,可以說蹴鞠是中國古代流傳久遠、影響較大的一朵體育奇葩。
2006年5月20日,蹴鞠已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經國務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蹴鞠所用之“鞠”,可上溯到石球。石球約十萬年前的丁村文化遺址首先出土,四萬年前的許家窯文化遺址大量出現。石球最早是狩獵工具,原始社會後期出現了用腳踢的石球及鏤空的陶球。蹴鞠傳說為黃帝所作:“蹴鞠,傳言黃帝所作(劉向《別錄》)”。明《太平清話》也記載:“踏鞠始於軒后,軍中練武之劇,以革為元囊,實以毛髮”。是說蹴鞠始於黃帝,開始用于軍事訓練。鞠是用皮子做成圓形,裡面裝滿毛髮。戰國帛書有黃帝殺死蚩尤以後,“充其胃以鞠,使人執之,多中者賞”的記載。
蹴鞠
蹴鞠一詞最早見於《史記·扁鵲倉公列傳》,書中記載:西漢時身為“安陵阪里公乘”的項處,因迷戀“蹴鞠”,雖患重病仍不遵醫囑繼續外出蹴鞠,結果不治身亡。其後蹴鞠一詞在《漢書》中多次出現。不過,漢以前的戰國,稱古代足球為“蹋鞠”。《戰國策·齊策》中記載齊國首都臨淄人的生活時說:“臨淄之中七萬戶……甚富而實,其民無不吹竽、鼓瑟、擊築、彈琴、鬥雞、走犬、六博、蹋鞠者。”這段話後來也在《史記·蘇秦列傳》中出現過。是說富裕起來的臨淄,市民有很多文體活動,包括吹奏、擊打、彈撥樂器,鬥雞、賽狗、下棋和踢球。這些史料表明,戰國時期的齊國都城臨淄,蹴鞠已發展成一種在民間廣為盛行的娛樂方式。
兩漢三國時期,蹴鞠發展較快。首先,娛樂性蹴鞠得以繼承。有“康莊馳逐,窮巷踏鞠”,“上以弓馬為務,家以蹴鞠為學”的記載。其次,出現了表演性蹴鞠。表演性蹴鞠是在鼓樂伴奏下進行以腳、膝、肩、頭等部位控球技能的表演。從漢畫像石上所描繪的蹴鞠表演看,有單人蹴1鞠、單人蹴2鞠、雙人邊擊鼓邊蹴鞠等形式;有足踢、膝頂、雙腿齊飛、單足停鞠、躍起后勾等技術動作。有人稱之為“蹴鞠舞”,是百戲中的重要節目。
蹴鞠
第三,出現了競賽性蹴鞠。這種蹴鞠一般設有鞠場,鞠場呈長方形,一般為東西向,設有坐南面北供觀賞的大殿,四周有圍牆,稱為“鞠城”。具體的蹴鞠方法在東漢李尤的《鞠城銘》有所說明:“圓鞠方牆,仿象陰陽。法月沖對,二六相當。建長立平,其例有常:不以親疏,不有阿私;端心平意,莫怨其非。鞠政猶然,況乎執機!”
第四、蹴鞠開始用于軍中練兵。劉向《別錄》中說:“蹋鞠,兵勢也。所以練武士,知有才也,皆因嬉戲而講練之”。蹴鞠除象徵“兵勢”、有訓練武士的作用外,也用於豐富軍中生活,使戰士保持良好的體力和情緒。“今軍無事,就使蹴鞠”,就是後者的反映。漢代班固把古代足球列入兵家技巧類,並稱:“以立攻守之勝者也。”唐朝顏師古注云:“蹴鞠,陳力之事,故附於兵法焉。”
如果說漢代是蹴鞠文化發展的一個高潮的話,那麼唐宋則是蹴鞠文化發展的第二個高潮。首先,充氣球的出現。蹴鞠從最初使用塞滿毛髮的實心球,唐代以後則出現充氣球(一說南朝以後就出現了充氣球)。唐代仲無頗的《氣毬賦》:“氣之為球,合而成質。俾騰躍而攸利,在吹噓而取實。盡心規矩,初因方以致圓;假手彌縫,終使滿而不溢。苟投足之有便,知入門而無必。時也廣場春霽,寒食景妍。交爭競逐,馳突喧闐。或略地以丸走,乍凌空以月圓。”第二、球門的出現。馬端臨在《文獻通考·樂考二十》中說:“蹴毬蓋始於唐,植兩修竹,高數丈,絡網於上為門,以度毬。毬工分左右朋,以角勝負。”用球門的蹴鞠比賽一般是單球門,大多在宮廷宴會時進行。這比此前的直接對抗後退了一步,但對踢准要求更高。築球時在球場中央豎立兩根高三丈的球杆,上部的球門直徑約一尺,叫“風流眼”。衣服顏色不同的左右軍(兩隊)分站兩邊,每隊12或16人,分別稱為球頭、驍球、正挾、頭挾、左竿網、右竿網、散立等。球頭與隊員的帽子亦稍有區別。比賽時鳴笛擊鼓為號,左軍隊員先開球,互相顛球數次然後傳給副隊長,副隊長顛數待球端正穩當,再傳給隊長,由隊長將球踢向風流眼,過者為勝。右軍得球亦如此。結束時按過球的多少決定勝負,勝者有賞,負方受罰,隊長要吃鞭子,臉上塗白粉。
蹴鞠
第三、蹴鞠活動更為普及。宋代從皇宮內院到平民家庭,都以蹴鞠為樂。元代錢選所繪《宋太祖蹴鞠圖》,便是描繪宋太祖趙匡胤與趙炅、趙普等人踢球的場面。市民也常常在御街和橫街玩蹴鞠等:“舉目則鞦韆巧笑,觸處則蹴鞠疏狂”。
女子中也有蹴鞠活動,不少宋代銅鏡中有男女相對踢球的紋飾,宋代陶枕也描繪了民間少女踢球的情景。
蹴鞠
第四、不用球門的踢法逐漸規範。這種踢法叫做白打。從一人場到十人場。“一人場”由參加者逐一輪流表演,稱為“井輪”。除用足踢外,頭、肩、臀、胸、腹、膝等部位均可接球。使球高起落下稱為“飛弄”,使球起伏於身上稱為“滾弄”。它以表演花樣多少和技藝高低決定勝負。二人以上至10人分別稱為二人場、轉花枝、流星趕月、小出尖、大出尖、落花流水、八仙過海、踢花心和全場,各有規定的踢球路線。用上身觸球稱為上截解數,膝以上部位觸球稱為中截解數,用小腿和腳踢稱為下截解數。踢法繁多,所以《蹴鞠譜》上說“腳頭十萬踢,解數百千般”。第五、出現蹴鞠組織並有社規。為了維護自身利益和發揚互助,至少在南宋時期,宋代的蹴鞠藝人組織了自己的團體,叫做“齊雲社”,又稱“圓社”。這是專門的蹴鞠組織,專事負責蹴鞠活動的比賽組織和宣傳推廣。齊雲社還制定了《齊雲社規》。其中有“十緊要”:要和氣,要信實,要志誠,要行止,要溫良,要朋友,要尊重,要謙讓,要禮法,要精神。“十禁戒”:戒多言,戒賭博,戒爭鬥,戒是非,戒傲慢,戒詭詐,戒猖狂,戒詞訟,戒輕薄,戒酒色。宋人談到蹴鞠的價值,稱讚“蹴鞠成功難盡言,消食健體得安眠。本來遵演神仙法,此妙千金不易傳。”又說:“巧匠圓縫異樣花,智輕體健實堪誇。能令公子精神爽,善誘王孫禮義加。”不但能令人健身、愉快,還有助於領悟禮義,體現了蹴鞠觀念的發展與變化。
遼金元時蹴鞠是朝廷節慶的節目之一,“皇帝生辰,樂次。……酒六行,箏獨彈,築球。”金元時大戲曲家關漢卿在《不伏老》的散曲中,自述平生喜愛地說:“我也會圍棋,會蹴鞠,會打圍……。”元代無名的氏散曲說:“見遊人車馬鬧,王孫爭蹴鞠。”說明蹴鞠在當時十分普及。男女對踢在宋元時也屢見不鮮。元曲中說:“似這般女校尉從來較少,隨圓社常將蹴鞠抱拋,佔場兒陪伴了些英豪。那豐標,體態妖嬈……。”這種情景在文物中也有反映。現藏歷史博物館和湖南博物館有兩塊足球紋銅鏡,鏡背面的浮雕就是一對男女對踢。但這些女性是專門陪人踢球的藝妓而不是普通婦女。
明朝,蹴鞠仍在廣泛流行。《明史》上記載,擁兵三吳、稱兵割據的吳王張士誠的弟弟張士信,“每出師,不問軍事,輒攜樗蒲(一種賭具)、蹴鞠,擁婦女酣宴。”可見蹴鞠已和淫樂連在一起。所以,朱元璋稱帝之後,傳下聖旨,嚴厲禁止軍人蹴鞠。朱元璋的聖旨只能禁止軍人,但並不能改變蹴鞠的娛樂性質,也不能禁止民間的蹴鞠活動。明代出現了專門製作鞠的手工業作坊,出售各式各樣的鞠(時名為“健色”)。在《蹴鞠圖譜》中著錄“健色名”有24種(有人稱為“有品牌的商品鞠”),在《蹴鞠譜》中著錄“健色名”有40種。明代手工業、商業的繁榮,也帶來了民間會社的蓬勃發展,行話也隨之流行。明初時期《蹴鞠圖譜》中圓社錦語有45個,到明朝中後期,在《蹴鞠譜》中圓社錦語發展到130個。
蹴鞠
到了清代,在史籍上有關足球活動的記載,就寥寥無幾了。滿族人曾將其與滑冰結合起來,出現了“冰上蹙鞠”的運動形式。清初每年冬天在太液池(今北海)舉行冰嬉典禮,“習勞行賞,以簡武事而修國俗”。每年農曆十月,“每旗照定數各選善走冰者二百名,內務府預備冰鞋、行頭、弓箭、球架”。冬至后九日,皇帝“駕幸瀛台等處,陳設冰嬉及較射天球等伎……”。冰嬉的內容還有冰上蹙鞠、打滑撻、冰上雜戲、冰床(凌床)、速滑等。
清代中葉以後,隨著西方現代足球的傳入,中國傳統的蹴鞠活動基本上被歐洲的現代足球所取代,而踢毽子作為“蹴鞠之遺事”(宋高承《事物紀原》),而得以繼承與發展。
崔樂泉。中國古代體育文化源流。貴陽:貴州民族出版社,2011:76.
馮國超。中國傳統體育。北京:首都師範大學出版社,20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