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觀生態規劃

景觀生態規劃

景觀生態規劃(Landscape ecology Planning)是一項系統工程,它根據景觀生態學的原理及其它相關學科的知識,以區域景觀生態系統整體格局優化為基本目標,通過研究景觀格局與生態過程以及人類活動與景觀的相互作用,建立區域景觀生態系統優化利用的空間結構和模式,從而使廊道、斑塊、基質等景觀要素的數量及其空間分佈合理,使信息流、物質流與能量流暢通,並具有一定的美學價值,且適於人類居住

城市景觀生態設計則是該理論的的應用,更多地從具體的工程或適用的生態技術構建景觀生態系統。

目標和原則


景觀生態規劃總的目標是改善城市景觀結構,加強城鎮景觀功能,提高城鎮環境質量,促進城鎮景觀的持續發展具體目標有:安全性、健康性、舒適性等。
根據景觀生態規劃的內涵及目標,要做好景觀生態規劃,應當遵循原則有:生態環境優先原則、景觀多樣性原則、可持續性原則、整體規劃設計原則、地域化原則、綜合性原則、人本化原則。

內容與方法


(1) 確定規劃範圍與規劃目標。規劃前必須明確規劃區域及須解決的問題。一般而言,規劃範圍由政府決策部門確定;規劃目標可分為3 類:①為保護生物多樣性而進行的自然保護區設計;②為自然(景觀) 資源的合理開發而進行的設計;③為當前不合理的景觀格局(土地利用) 而進行的景觀結構調整。
(2) 景觀資料的搜集。包括生物(植被、野生動物等) 、非生物(地理、地質、氣候、水文和土壤等) 兩個方面,景觀的生態過程及與之相關聯的生態現象(人口、文化及人的價值觀等) 和人類對景觀影響程度等。收集資料的目的是了解規劃區域的景觀結構、自然過程及社會文化狀況,為以後的景觀生態分類與生態適宜性分析奠定基礎。
(3) 景觀生態分類和製圖。根據現有資料,綜合分析規劃區的自然特徵、人類需要和社會經濟條件,根據規劃目標和原則,選取影響景觀格局、分佈規律、演替的主導因子作為分類指標,進行景觀生態類型製圖,以此作為景觀生態適宜性評價的基礎。
景觀生態規劃
景觀生態規劃
(4) 景觀生態適宜性分析。以景觀生態類型為評價單元,根據區域景觀資源與環境特徵、發展需求與資源利用要求,選擇有代表性的生態因子(如降水土壤肥力、旅遊等) ,分析某一景觀類型內在的資源質量以及與相鄰景觀類型的關係(相斥性或相容性),確定景觀類型對某一用途的適宜性和限制性,劃分景觀類型的適宜性等級,同時進行不同景觀利用類型的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風險分析;以達到既維持生態平衡,又提高社會經濟效益。
(5) 景觀生態規劃與設計。根據景觀生態適宜性的分析結果,以滿足景觀生態系統的環境服務、生物生產及文化支持三大基礎功能為目的,依據景觀生態規劃的自然優先原則、持續性等原則構建合理的景觀結構。
(6) 景觀生態規劃實施和調整。根據提出的景觀空間結構,確定規劃實施方案,制定詳細措施,促使規劃方案的全面實施。隨著時間的推移,客觀情況的改變,需要對原來的規劃方案不斷修正,以滿足變化的情況,達到景觀資源的最優管理和景觀資源的可持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