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能性毒劑

化學物質

失能性毒劑簡稱失能劑,是一類使人暫時喪失戰鬥能力的化學物質,從而失去戰鬥力的毒劑。中毒後主要引起精神活動異常和軀體功能障礙,一般不會造成永久性傷害或死亡。這類毒劑的主要特徵是致死劑量與失能劑量的比值(安全比)很大,一般不引起死亡或造成永久性傷害。為白色無嗅味固體。可裝填於炮彈、航空炸彈等彈體內使用,造成氣溶膠使空氣染毒。主要中毒癥狀為口乾、瞳孔散大、眩暈、步態蹣跚,喪失定向能力和產生幻覺等,癥狀可持續數小時以至數天。防毒面具可有效防護。

化學性質


incapacitatingagents
按其毒理效應不同,失能劑一般分為精神失能劑(nervousincapacitatingagent)和軀體失能劑(bodyincapacitatingagent)。前者主要是引起精神活動紊亂,產生幻覺,代表物畢茲(BZ);後者主要是引起運動功能障礙、癱瘓、血壓和體溫失調、視覺和聽覺障礙、持續嘔吐腹瀉,代表物四氫大麻醇(tetrahydrocannabinol)。
失能性毒劑
失能性毒劑

毒性機理


精神性失能劑主要引起精神活動障礙。如知覺、情感、思維活動的異常和紊亂。因作用特點不同,又可分為中樞抑製劑和中樞興奮劑。前者能降低或阻斷中樞神經系統活動,干擾突觸信息傳遞。主要代表有替代羥乙酸酯類的BZ和四氫大麻醇類化合物;後者使神經衝動傳遞加強,進入中樞的信號過多,引起過度的神經活動。其代表有麥角醯二乙胺(LSD)、蟾蜍色胺、西洛賽賓、麥司卡林等。
軀體性失能劑主要引起機體運動失調、癱瘓以及嘔吐、失明、致聾、體溫失調、低血壓等。這類化合物有H8C8咪胺、箭毒、震顫素等。
精神性或軀體性失能並不能截然分開。有些化合物既有精神作用又有軀體作用,只是根據其主要作用而劃分的。失能劑種類雖多,外軍作為制式裝備的僅有BZ一種。

中毒癥狀


1、中樞癥狀
中樞神經系統功能活動是受多種神經遞質調節而發揮作用的。BZ阻斷中樞的Ach作用,從而破壞中樞神經系統功能的完整性和協調性,引起思維、感覺和運動障礙
思維、感覺障礙的主要表現有:眩暈、嗜睡、思維活動遲緩、反應遲鈍、判斷力、注意力、理解力和近期記憶力減退;當BZ作用達高峰時,由於大腦皮層處於深度抑制,皮層下中樞興奮,出現譫妄綜合征,如躁動不安、行為失常、胡言亂語、思維不連貫和幻覺等。
運動障礙表現為:初期中毒者,感覺手腳無力,言語不清;繼之有不自主活動、共濟失調、行動不穩,甚至摔倒。由於起源大腦皮層深部的錐體細胞受到BZ的阻斷作用,因而出現反射亢進及巴彬斯基征陽性。
2、周圍癥狀
BZ與毒蕈鹼型膽鹼能受體結合后阻斷膽鹼能神經衝動的傳導,腎上腺素能神經衝動效應相對加強,出現與阿托品類似的癥狀和體征:瞳孔散大、視力模糊、口乾、心跳加快、皮膚乾燥潮紅、體溫升高、便秘及尿瀦留等。
畢茲小劑量中毒時,主要表現為口乾、心跳加快、瞳孔散大、皮膚潮紅而乾燥、體溫升高等外周癥狀,並伴有頭暈、無力、注意力減退以至昏睡等癥狀。

中毒過程與診斷


1、中毒過程
較大劑量失能性毒劑中毒過程如下:失能性毒劑中毒后在0.5~1小時內,可不出現任何癥狀。隨後出現周圍神經阿托品樣癥狀,如口乾、心跳加快、皮膚潮紅等。繼而出現運動障礙及思維、感覺混亂等癥狀,如共濟失調、思維活動遲緩、幻視、幻覺等。中毒后4小時達到高峰,傷員完全處於譫妄狀態,對周圍環境不能有效的反應,不能正確執行命令和失去完成任何任務的能力。中毒12小時后癥狀逐漸減輕,2~4天可恢復正常。
2、診斷
(1)中毒史應詳細收集中毒當時的情況,結合戰前的有關情報進行分析。BZ施放后多呈煙態,對眼和呼吸道無明顯刺激,中毒癥狀出現較晚,有一定的潛伏期,可同時發現成批癥狀相同的傷員。
(2)癥狀特點當中毒者出現頭暈或眩暈、不服從命令、胡言亂語、步態不穩及其它反常行為時,就應考慮畢茲中毒的可能性。如,伴有口乾、心跳加快、體溫升高、顏面潮紅、瞳孔散大等癥狀時,就應基本上判定為畢茲中毒。
(3)毒劑檢定條件允許時可對水、食物或中毒者的嘔吐物進行檢驗,結合防化分隊的偵檢結果以明確診斷。
鑒別診斷:BZ中毒應與神經性毒劑和其它失能劑如麥角醯二乙胺(LSD)等相鑒別,LSD系中樞興奮性失能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