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應急管理局
重慶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單位
重慶市應急管理局
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由市應急管理局承擔。
重慶市應急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冉進紅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汪紹敏
副局長:劉光才
黨組成員副局長:何建平
黨組成員副局長:昌定勇
黨組成員、副局長:萬仕洪
黨組成員副局長:陳紹叢
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鄒瑜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級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擬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規定,組織編製全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組織制定相關規程和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製全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全市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市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全市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駐渝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市委市政府對市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業務建設、隊伍建設的指導和管理的協調組織,指導區縣(自治縣)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消防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中央劃撥及市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區縣(自治縣)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承擔重慶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准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煤礦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和政策規劃制定修訂、執法監督、事故調查處理、應急救援管理、統計分析、宣傳教育培訓等綜合性工作,承擔職責範圍內煤礦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職責。
(十四)依法組織開展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五)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十六)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市級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製市級救災物資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市級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負責市級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十七)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辦公室
人事處
風險監測和綜合減災處
救援協調和預案管理處
火災防治管理處
防汛抗旱處
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處
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處
非煤礦山安全監督管理處
工貿安全監督管理處
煤礦安全監督管理處
煤礦瓦斯防治與利用處
安全生產綜合協調處
救災和物資保障處
政策法規處(行政審批處)
規劃財務處
新聞宣傳處(教育訓練處)
科技和信息化處
重慶市應急管理局長壽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重慶市應急管理局化工園區監督管理處)
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重慶市減災中心
重慶市航空應急救援總隊
重慶市化學品登記註冊辦公室
重慶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中心
重慶市安全生產調度信息中心(重慶市安全生產宣傳中心、重慶市安全生產12350舉報投訴中心)
重慶市安全生產考試中心
重慶市安全生產監察執法總隊
重慶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中心
防汛抗旱和地震地質災害應急救援中心
中外交流月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