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限價
國家用行政手段規定的價格上限
最高限價是指國家用行政手段規定的價格上限。適用範圍: (1) 價格放開后,供不應求,價格猛漲,不利於生產和人民生活的農產品收購價格、工農業生產資料的議價、城鎮集市貿易大路菜,重要副食品的成交價格,在價格上限以下,生產者、經營者、消費者可自行確定價格,屬指導價格的一種形式。(2) 邊遠地區商業部門出售某些享受財政補貼的農業生產資料、工業消費品的銷售價格,企業只能執行限價,無權變動。屬國家定價的一種形式。(3) 在國際貿易中,進口國政府對某些商品允許進口的上限價格。
最高限價指政府規定某種產品或服務的價格不得超過某個水平,如規定某種醫療服務的價格不得超過80元. 有效的最高限價必定導致供不應求。這是因為,有效的最高限價必定低於自由市場價格。如果某種醫療服務本來的市場價格是每次100元,那麼,價格不得超過120元的規定不會起作用,因為價格本來就不會超過100元....
最高限價是國家指導價的一種形式,是國家規定商品買賣的最高價格。適用於以下情況:
1.限制市場商品零售價格上漲。
2.限制邊遠地區某些工業品的零售價格。
3.對進口商品實行最高限價。
4.浮動價的上限。
實行最高限價的目的:為了保持市場物價的基本穩定,抑制某些產品的價格上漲,尤其是應對通貨膨脹。有時,為了限制某些行業,特別是一些壟斷性很強的公用事業的價格,政府也會採用最高限價的做法。
政府制定最高價格的原因一般是出於對公平的考慮。如在戰爭或飢荒時,政府會為生活必需品制定最高限價,使窮人能夠負擔得起,以利於社會穩定。
然而因此導致的短缺會引起更深遠的問題,如果政府僅僅制定價格沒有採取進一步的干預,就可能會導致以下結果:
(1)基於“先來先得”的分配,可能引起排長隊。某些國家進行的經濟改革允許價格上升,明顯有利於降低或消除排隊的現象,但同時使低收入的人生活非常艱難。
(2)政府被迫採用定量供應的制度,如為每一種配給的產品發給人們一定數量的配給票。
(3)最高價格的主要問題是可能出現黑市,顧客不能在合法市場中買到足夠的東西,可能會轉向黑市,用高昂的價格來購買。
(4)另外一個問題是最高價格減少了已經短缺的商品的生產數量。例如,在飢荒時人為制定的低價可能會降低食物供給。在許多發展中國家,政府為幫助城市貧民,控制食物的價格,結果降低了農民的收入,這些農民就會離開土地湧向城市,從而減少了農作物的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