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孝孫,中國隋唐間樂律學家。河北范陽祖氏家族律歷算數學的傳人之一。隋初開皇(581~600)年間任協律郎,參定雅樂,曾奉命向陳山陽太守毛爽學習“京房律法”,亦曾建言用“三百六十律”,未被採納。入唐后,歷任著作郎、吏部郎、太常少卿等職。
武德九年(626)
唐高祖“詔太常少卿祖孝孫,協律郎竇等定樂”,至
貞觀二年(628)樂成。按隋代宮廷中鍾樂的十二律,“其五鍾設而不擊,謂之
啞鍾”。經祖氏家學的律學理論與
張文收的“
耳決之明”相結合,才在實踐中真正解決了調律和十二律旋宮的問題,自此成為唐以後歷代樂律志中的千古美談。
貞觀十四年(640),張文收繼祖孝孫業績,再次定樂而受頒賜之時,
孝孫已故,除有關《音樂志》、《禮樂志》載有他的學說之大要外,他的所有
律學著述都沒能傳下來。
祖孝孫,唐樂律學家。
范陽(今
涿州)人。隋開皇年間任協律郎,參定雅樂,曾奉命向陳山陽太守毛爽學習“京房律法”。入唐,歷任著作郎,吏部郎、太常少卿等。武德九年(626年),受詔與協律郎竇進等定樂。其律學著述多亡佚,部分篇章收在《音樂志》、《禮樂志》中。
歷史典故
太常少卿祖孝孫奉命教授宮人音樂,不稱太宗心意,受到責怪。
王珪與
溫彥博諫道:“孝孫乃是高雅之士,您讓他去教宮女,進而又責怪於他,臣認為與禮不和。”
唐太宗大怒:“朕將你們視為心腹,你們就應竭忠對我,現在卻附順臣下欺罔君上,難道是為祖孝孫說情嗎?”溫彥博急忙謝罪。王珪仍道:“陛下以忠直責怪我,難道我現在說的話含有私心嗎!這是陛下有負於我,並不是我有負於陛下!”太宗默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