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鄭市鹽業管理局
新鄭市鹽業管理局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鹽業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規,參與擬定鹽業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3、依法進行鹽政執法,嚴厲打擊鹽業市場違法行為。
4、根據省計劃安排,編製全市食鹽、工業鹽購進、調撥、運輸、儲備、銷售等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食鹽批發、零售許可證的審驗、核查、報批、發放管理工作。
5、負責區域內碘鹽質量監督檢測,統一管理包裝、防偽標誌供應管理工作。
6、承辦鄭州市鹽業局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財務科、銷售科、鹽政科、後勤科、辦公室、法制室、鹽政執法中隊(轄四個鹽政執法小隊)。
馬三林:新鄭市鹽業管理局局長、新鄭市鹽業公司經理,負責全面工作。
李林翔:新鄭市鹽業管理局、新鄭市鹽業公司黨支部書記、副經理,負責黨務、辦公室。
王金華:新鄭市鹽業公司副經理,負責銷售、後勤。
高全樂:新鄭市鹽業公司副經理。
靳延欽:新鄭市鹽業公司副經理,負責鹽政執法、信訪穩定。
孫彩霞:新鄭市鹽業管理局副局長、新鄭市鹽業公司副經理,負責辦公室、計劃生育。
董長法:新鄭市鹽業公司工會主席,負責工會、財務、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