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景區管理委員會
行使管理泰山景區的專門機構
泰山為五嶽之首,號稱‘天下第一山’,它擁有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世界自然文化遺產、中國旅遊勝地40佳等多項桂冠。泰安與泰山山城一體,是一處隨著歷代帝王的封禪、祭祀而興起的古城,而今又邁著矯健的步伐,跨入了新的時代。坐落在泰山腳下的泰山景區管理委員會就是行使管理泰山景區的專門機構
地址:泰安市紅門路45號
辦公室
(掛信訪中心、應急辦公室牌子,與黨工委辦公室合署。)
工作職責:
圍繞黨工委、管委會的中心工作,負責泰山景區內各項事務的組織協調工作,協助領導處理各部門、各單位反映的重要問題,及時向領導報告重要情況,負責信訪、應急辦公室和便民服務電話等工作,協助領導處理須由管委會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協調組織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領導活動的安排保障及會議的通知、組織和安排;研究擬定辦公、文檔、保密、車輛管理等方面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來問來電的收發、傳遞分閱及檔案管理、印鑒管理和保密工作;負責基層單位文檔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負責黨工委文件、管委會文件及其他規範性文件的發放、報送工作;具體負責機關值班、車輛管理、接待及接待票證發放管理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重大接待任務的服務工作;負責泰山景區內通訊、電力等基礎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辦公、生活區的管理工作,具體負責辦公設施的管理、內部保衛以及戶籍管理等有關的行政事務工作;承辦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掛研究室牌子)
工作職責:
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圍繞黨工委、管委會中心工作開展調查研究,為領導決策提供建議和諮詢;協助領導做好規範性文件的審核工作;根據黨工委、管委會安排,負責主要領導講話稿、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和信息工作;具體負責黨工委會議、辦公會議、專題會議、碰頭會議的記錄和會議紀要的編印;負責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監督、協調、指導泰山景區內的行政執法工作,具體負責執法證件的管理工作;承辦民事應訴工作;負責年鑒及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答覆工作;承辦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泰山景區管理委員會
工作職責:
貫徹執行有關財稅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景區財稅管理的規範性文件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編製泰山景區年度財政預算,根據預算安排確定財政收入分配計劃,匯總泰山景區財政決算;負責景區國庫的管理;指導景區稅收工作,與稅務部門共同擬定景區稅收計劃,組織協調財稅、審計監督檢查,參與內部審計工作對國有資產管理進行監督;審查建設項目等重大支出的預決算,參與投資項目的可行性論證;負責專項經費的監督管理及機關、報帳單位的財務管理;負責景區票證的設計、印製、發放的管理和監督工作;擬定政府採購辦法並監督執行;負責社會保障資金的發放、使用和監督;負責景區內行政、事業、企業單位的財務會計管理工作負責景區資源有償使用費、罰沒款等非稅收入的管理工作;管理泰山景區財政支付中心;指導大津口鄉的財政工作承辦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與黨工委組織部、老幹部局合署)
工作職責:
貫徹執行有關組織、人事、勞動等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組織、人事、勞動管理的規範性文件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制定人才發展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按照職責許可權,負責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的考查、考核、獎懲,並提出領導班子配備及領導幹部任免、交流等建議;負責泰山景區科學發展、目標考核評價標準的制定及組織實施;負責基層組織建設工作,指導基層單位及鄉村的黨建工作;負責黨工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及幹部職工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及事業單位機構編製、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管理和保險福利等工作;負責泰山景區的勞動用工、勞動就業、勞動監察、勞動爭議處理和社會保障、人事代理工作;負責統戰工作;負責老幹部的服務管理工作;承辦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泰山景區管理委員會
(掛世界遺產管理辦公室、地質公園管理辦公室牌子)
工作職責:
貫徹執行有關規劃、建設、土地、房地產、資源(除文物、水資源、林業資源,下同)等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相關規範性文件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編製總體規劃、景區詳細性控制規劃及土地利用、礦產資源保護等專項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對泰山景區周邊的建設項目提出審查意見;按照授權和委託,負責泰山景區內規劃、建設、土地、房地產、資源等方面的行政許可;實施景區土地資源、土地市場管理和收回收購土地資源的管理,審核報批國有土地使用權處置方案,做好土地確權、登記工作,指導鄉村用地管理和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負責建設項目決策會的組織和會議紀要的起草工作;承辦景區建設項目的招投標,編製建設項目概算,具體負責施工檔案的編製和管理;審核景區內經營點的選址定點;負責世界遺產和地質公園的管理工作,組織世界遺產、地質遺跡、地質地貌、礦產的監測、保護及地質災害的監測、防治工作;承辦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職責:
貫徹執行有關文化、文物、宗教、非物質文化遺產等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景區文化、文物宗教、非物質文化遺產管理等方面的規範性文件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法律規定,負責泰山景區內的文物古迹、文化遺址等文物資源和非物質文化遺產文化的保護管理;依據《宗教事務條例》,負責泰山景區內的宗教事務管理;按照授權和委託,負責文物、宗教的行政許可;具體負責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文物古迹、文化遺址、宗教場所的安全監督工作;編製文物保護規劃,提出年度文物維修計劃會商規劃建設土地局,報辦公會或項目決策會審定;組織、指導景區內的文物調查、考古發掘等工作;指導、幫助、監督宗教團體和宗教人員在法律範圍內開展活動,維護宗教團體和宗教人員的合法權益;根據黨工委統一安排,協助做好景區內文物、宗教、民俗等方面的節慶活動;承辦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農林局
(掛森林防火辦公室牌子)
工作職責:
貫徹執行有關農業、林業、園林等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景區農業、林業、園林管理等方面的規範性文件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泰山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景區內農業、林業(森林資源、動植物資源)、園林及水資源、防汛抗旱、動植物檢疫的管理工作,具體負責農業、林業、水利、農機、畜牧、漁業等農村工作的協調和指導,制定景區涉及到農林工作的各類規劃及水系建設規劃、林業生產計劃、綠化美化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景區所屬單位的農林工作,並具體負責農林工作年度計劃的編製;按照授權和委託負責農業、林業、園林及水資源管理等方面的行政許可;負責森林公園的管理及自然保護區的申報管理工作;指導景區內病蟲害防治,動植物檢疫,古樹名木保護、維護,林業科研和生物多樣性保護;指導景區內森林防火林政及森林公安工作;承辦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衛生環保局
工作職責:
貫徹執行有關衛生、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景區衛生、環境保護等方面的規範性文件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景區內環境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醫療衛生的衛生管理工作;負責景區內環境保護管理和健康教育工作,對景區內的景容景貌、公共場所衛生、環境衛生、食品衛生、醫療衛生等衛生、環境保護及相應設施的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指導;按照授權和委託,負責景區內的衛生、環境保護等方面的行政許可;依據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協調或負責景區內資源和大氣、水質、雜訊、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機動車尾氣等方面的定期監測和管理;指導監督泰山景區疾病控制中心的工作;承辦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經濟發展局
(掛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牌子)
工作職責:
貫徹執行有關經濟發展、宏觀調控、國有資產、經營、物價、交通管理等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景區相關規範性文件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景區內的經濟發展、宏觀調控、國有資產、經營、物價、交通管理工作;制定景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鄉村發展規劃、招商引資計劃並組織實施;按照授權和委託,負責景區內經濟社會相關事務的行政許可;監測分析景區內經濟運行態勢,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具體負責景區內經濟與社會發展各類數據的統計、匯總和上報工作;負責景區重點項目、重點工作的督查調度工作;代表管委會履行出資人職責,依法對委屬單位的國有資產進行監管,具體負責國有資產收益項目的收益和收繳;監督指導景區內企業的經營管理工作;會商規劃建設土地局做好經營點的選址工作,負責經營點的定員、定位、定性工作,具體辦理准營證;指導景區內交通道路的規劃、建設;承辦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社會事業局
(掛泰山景區村街管理中心牌子)
工作職責:
貫徹執行有關社會事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景區社會事業發展的規範性文件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景區社會事業發展的管理、協調、指導工作,具體負責景區內的民政、人口與計劃生育、教育、人民武裝、雙用共建、慈善福利、老齡、殘疾人、未成年人教育工作;負責與社會事業相關的文化、科技、體育等工作;管理泰前居委會、迎勝居委會、曹家莊村、南馬套村,具體負責所轄村(居)農村工作年度計劃的編製協調相關人大、政協等方面的工作;承辦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掛精神文明辦公室牌子)
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有關宣傳、精神文明建設等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景區宣傳和精神文明建設等方面的規範性文件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景區的宣傳和精神文明建設(全國文明風景旅遊區)工作,制定景區宣傳和精神文明建設事業發展的指導性工作計劃,具體負責泰山文化與形象宣傳和有關泰山信息的發布;負責機關和指導基層單位的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和活動的組織;監督指導景區內文化市場和文化產業;具體負責景區內報刊的訂閱;承辦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
(與黨工委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合署)
工作職責:
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景區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方面的規範性文件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制定景區安全生產發展規劃;負責景區內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綜合監督管理工作;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協調景區內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配合市安監部門依法組織調查處理安全生產事故,具體負責景區安全生產信息和事故統計上報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安全生產人員、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發證工作;組織、協調各部門、各單位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檢查、指導各部門、各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組織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重大活動,維護景區穩定;承擔景區安委會、綜治委的日常工作;承辦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紀工委
(掛監察室、審計室牌子)
工作職責:
貫徹執行有關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及內部審計等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景區相關規範性文件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在黨工委領導下,負責紀律檢查、行政監察(責任追究)、政務公開及內部審計工作;協助黨工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政風行風、優化環境的監督檢查和政風行風工作,落實對黨員領導幹部的黨性、黨風、黨紀、政紀教育;受理對黨工委、管委會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的檢舉、控告、申訴,按照職責許可權和辦案程序,組織查處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會同有關部門抓好景區內的各項審計工作;承辦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關黨委、團工委
工作職責:
貫徹執行有關機關黨組織工作和共青團工作等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景區相關方面的規範性文件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黨組織和基層團組織的思想、作風、紀律建設和學習、宣傳工作;按照《黨章》要求,落實黨的工作制度;協助抓好機關黨員幹部的管理、考核和黨員評議工作;指導和組織基層團組織開展工作;負責機關黨員黨費和系統內團員團費的收繳和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黨員、系統團員的發展工作,辦理退團手續;承辦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會、婦委會
工作職責:
貫徹執行有關工會、婦女工作等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景區相關方面的規範性文件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落實《工會法》和《婦女權益保障法》,維護職工和婦女的合法權益;監督指導基層單位工會、婦委會的組織建設和工作開展,履行工會組織的四項社會職能及婦女工作的相關職責;負責工會經費的收繳、上解、管理工作;抓好職工技術創新和勞動競賽活動及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文體活動的組織工作;承辦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泰山管理行政
工作職責:
根據《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關於設立泰安市泰山管理行政執法局的通知》(泰委[2004]119號)的規定: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在泰山風景名勝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批複》(魯政字【2004】142號文件),為加強對泰山風景名勝資源的保護和集中統一管理,有效解決泰山管理中長期存在的諸多問題,市委、市政府研究確定,設立泰安市泰山管理行政執法局,與泰安市泰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合署辦公。主要職責:依法行使景區內的風景名勝管理、文物管理、林業園林管理、旅遊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和相應的行政強制措施權,行使景區內規劃建設管理、地質礦產和水資源管理、安全生產管理、衛生管理、環境保護管理、物價管理、交通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部分行政處罰權和相應的行政強制措施權。
內設(下設)單位:
綜合科、執法監督科、機動執法大隊、管理區執法大隊、泰山景區投訴處理中心、票證稽查隊
旅遊處
工作職責:
貫徹執行有關旅遊業等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景區旅遊管理、宣傳促銷的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景區營銷工作的研究策劃並組織實施,具體承辦景區旅遊節慶活動的策劃和組織;按照委託和授權,負責景區旅遊行業管理的行政許可工作;負責景區與國內外各大旅行社等旅遊組織的合作與交流;負責景區內導遊旅行社、旅遊企業管理和質量監督工作;具體負責景區內旅遊現場服務的管理,指導投訴處理中心、遊人服務中心的工作,具體承辦遊客量和遊客問卷的調查、統計、分析工作;負責景區內旅遊產業鏈的規劃、實施工作;負責景區內旅遊安全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下設)單位:綜合接待科、市場營銷科、質檢所
泰山門票管理處
工作職責:
(1)負責泰山景區的票務管理工作,包括各類門票的領取、保管、發放、銷售、檢驗、稽查、票務統計分析、票款收繳清對等;(2)負責泰山遊覽證的辦理工作;(3)負責泰山景區道路交通、旅遊客運管理工作,包括路政管理、交通執法、交通安全管理、車輛調度、遊客運輸等工作;(4)負責泰山景區車輛封閉運行管理工作,包括各類進山車輛的控制、站點管理、接待服務等工作;(5)負責遊客進出景區管理和現場服務工作;(6)負責天外村、桃花峪遊人中心管理和轄區園林綠化、衛生保潔、設施管護、秩序管理工作。(7)負責遊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票的銷售和理賠事宜的協調辦理工作。(8)負責泰山景區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下設)單位:辦公室、財務科、票證管理科、接待服務中心、天外村路交通票務管理站、紅門票務管理站、桃花峪交通票務管理站、天燭峰票務管理站、天外村廣場行政管理執法大隊
博物館
工作職責:
泰安市博物館是一套機構兩塊牌子:一塊牌子是博物館,另一塊是泰山景區岱廟管理所。博物館主要行使的是地市級博物館的三大職能:收藏、宣傳和研究。岱廟管理所的主要職能是保護資源、管理景點、發展旅遊業。
信息中心
工作職責:
泰山信息中心是泰山管委會圍繞“資源保護數字化、經營管理智能化、產業整合網路化”的目標,為提高雙遺產保護、景區管理和發展旅遊,實現真正的‘網上景區’、‘智能景區’和‘安全景區’的系統而組建的單位。主要職能如下: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信息化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
2、研究制定景區信息服務業的長遠戰略、總體規劃和發展目標。
3、指導景區信息服務業健康發展;
4、收集、處理、分析有關景區管理信息,為市、關工委宏觀管理和科學關策服務。
5、承擔風景區辦公自動化信息系統工程的組織建設任務,為委機關各局、管理區業務管理活動提供計算機網路等現代信息技術環境和服務。
6、管理維護計算機區域網和泰山網站,推進電子政務發展。承擔計算機網路安全監察工作。
7、負責擬定景區信息標準和數據交換標準以及信息管理辦法;參與景區信息資源的開發和利用。
8、聯繫上級有關信息部門,參與信息技術的推廣、應用和培訓;承擔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各級有關信訪和群眾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負責受理群眾的來信、來電,接待群眾來訪,及時準確地向景區黨工委、管委會領導反映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意見和問題,綜合分析信訪信息,開展調查研究,為領導提供科學、民主的決策服務。
3、承辦本單位以上各級黨委、政府及其領導轉辦、批辦的信訪事項,督促檢查領導的批示件落實情況;向景區各部門、大津口鄉交辦、轉辦有關信訪事項,並督促檢查交辦信訪事項的處理和落實情況。
4、協調處理跨部門的重要信訪問題;應急協調處理群眾進京赴省到市上訪和異常、突發信訪事件;督促檢查重要信訪案件的調查處理。
5、檢查、指導、協調景區各部門、大津口鄉的信訪工作;參與研究、起草本單位有關信訪工作的規範文件負責組織實施全委信訪工作的目標考核;總結推廣信訪工作經驗,提出改進和加強信訪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6、組織實施信訪下基層活動。定期組織委各級領導、相關人員,深入基層開展群眾工作,了解社情民意,化解矛盾,變上訪為下訪。
7、負責落實領導幹部信訪接待、值班制度。
8、負責協調景區各部門和大津口鄉做好涉及群眾權益保障的相關工作。
9、依法受理信訪人申請複查的信訪案件。
10、加強全委信訪和群眾工作隊伍建設。
11、完成景區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疾病
工作職責:
研究擬定重大疾病預防控制和重點公共衛生服務工作計劃、突發衛生事件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景區內預防性生物製品管理工作;負責飲食服務行業人員健康查體、辦證工作;負責景區內食品衛生工作;組織指導預防接種、傳染病防治、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防治工作,開展疾病暴發調查處理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危險因素控制工作;開展疾病監測及食品衛生、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等領域的健康危害因素監測,承擔與疾病預防控制和公共衛生工作相關的科學研究。
山東省泰安市泰山景區大津口鄉黨政工作機構
黨政辦公室:負責黨委、政府日常行政事務管理工作:抓好組織、宣傳、紀檢等黨務工作;做好老齡、老乾工作;負責機關、共青團、婦聯、武裝部、工會等工作;抓好人民來信、來訪工作;對其他辦公室的工作進行檢查、督促和協調。
社會事務辦公室(掛計劃生育辦公室牌子):負責民政、教育、科技、衛生、文化、計劃生育等行政管理工作;負責雙擁、扶貧、優撫安置、優待優補、社會救濟、最低生活保障等工作;抓好村級政權建設、建立健全村級組織;搞好全鄉計劃生育工作;負責中小學、農民文化技術教育、醫院和農村醫療組織的管理;組織開展好群眾性愛國衛生、科技應用、文化娛樂活動。
村鎮建設管理辦公室(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牌子):負責全鄉村鎮規劃建設、環境保護、土地管理工作貫徹土地、環保和愛國衛生的法律、法規,做好土地利用和環境保護工作,搞好環境衛生。組織協調全鄉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維護社會穩定。負責全鄉的普法工作,做好人民調解和法律服務工作。
經濟發展辦公室:負責農業、農村發展規劃和計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農業、水利、畜牧、農機、經管等項工作,搞好農業新技術的推廣、應用、開發工作;抓好農村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發展第三產業;搞好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規劃;指導鄉直、村辦企業的個體私營企業、外經外貿和第三產業的發展等項工作;負責各項經濟統計工作
事業工作機構
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負責農業、林業、水利、畜牧、農機等技術的實驗、示範、推廣、指導、培訓和服務;培育農業龍頭產業、提高農產品的轉化率和附加值;開展農民技術培訓,為農民提供產前、產中、產後和信息諮詢服務;搞好農業經濟統計、管理、農村財務審計、監督工作。指導監督農業項目建設招投標、監理、質量和安全工作。
財政管理中心:負責鄉財政收支預算、預算外資金管理、農業稅收征管、支農資金的發放和回收工作;做好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鄉財務支出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及鄉直撥款事業單位內部審計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農村稅費改革制度。
計劃生育服務中心:負責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基礎知識教育,宣傳計劃生育政策、法規和避孕、節育、優生優育與科學知識;開展計劃生育情況監測和節育技術服務;負責計生葯具的管理和發放;培訓村級計劃生育業務人員;提供生殖健康和優生優育等諮詢;建立健全計生服務台帳。
文化廣電服務中心:負責群眾文化工作,組織輔導業餘文化活動,培養業餘文藝人才,挖掘整理文化民間藝術;抓好文化市場管理建設工作;搞好廣播電視網路建設、管理及通訊報道。擬定全鄉旅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旅遊業的對外宣傳,進行旅遊產品的開發、促銷等活動,承辦各級旅遊組織間的合作與交流工作。
教育工作指導中心:負責實施全鄉九年制義務教育工作;組織開展中小學、幼兒園教學研究和師資培訓;負責年度招生計劃和教學管理工作;指導中小學開展素質教育,監督檢查各項教學任務的完成。
土地資源管理中心:負責全鄉土地、礦產資源利用、環境保護等規劃的組織實施;做好土地、礦產資源管理和利用中的資源調查、勘察、諮詢工作;組織基本農田保護、指導未利用土地開發工作,依法保護和礦產資源,組織協調處理權屬糾紛。
泰山森林公安分局
工作職責:
負責維護泰山林區社會治安秩序,保護轄區內的森林資源,打擊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犯罪活動及泰山森林防火監督檢查是森林公安分局的主要任務。具體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森林資源保護、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2、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20條第二款的規定,負責對發生在轄區內的盜伐、濫伐林木危害野生陸生動物和珍稀動物等刑事案件的偵查;
3、根據《森林法》第20條的規定,負責維護轄區社會治安秩序、保護轄區內的森林資源。代行本法第39條42條、43條、44條和《治安處罰法》第91條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和治安管理處罰權;
4、根據《山東省森林資源管理條例》第29條的規定,負責轄區內的森林防火管理和林業安全工作,對違反森林防火管理的行為依法行使行政處罰權;
5、實施本單位的質量環境管理目標與管理方案。按有關程序規定,組織實施本單位緊急情況的應急準備和響應。
6、承辦上級領導機關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職責:
泰山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以下簡稱森防站)、泰山景區科研所始建於1983年,是泰山景區下屬的全額事業單位,承擔著泰山森林有害生物的測報、防治、檢疫、科研及生態監測等職能。堅持“預防為主、科學防控依法治理、促進健康”的森防方針,圍繞生態文明建設,抓好森林健康、重點林業有害生物防控和景區景觀資源保護工作,著力強化預測預報、生物防治、植物檢疫、科學研究等措施,健全測防、檢疫基礎設施和網路建設提高預防災害、控制災害水平,實現森林資源的永續利用,建設自然與文化、環境與人類和諧發展的優秀風景旅遊區。
泰安市公安局泰山景區分局
工作職責:
根據泰編[2004]12號,泰編[2008]21號文件,泰安市公安局泰山景區分局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公安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行使縣級公安機關職權;掌握控制危害國內安全、影響社會穩定和社會治安的情況信息,研究制定預防、打擊對策和措施;負責組織開展公安偵查工作,偵查、處置管轄的各類刑事案件;負責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組織派出所依法做好治安管理、治安保衛工作,指導社區群眾性治安防範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景區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工商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負責工商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依法核准名稱,確認市場經營主體資格,核發營業執照,並對其登記註冊事項及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依法牽頭查處取締無照經營。
(三)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職責,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四)負責市場經濟秩序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加強對市場的監測、預警及信息引導;承擔依法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根據國家工商總局授權,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以及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五)負責食品經營者從事食品流通經營活動的行政許可,承擔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六)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接受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指導系統內各級消費維權機構和組織開展工作;建立並完善消費維權體系,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
(八)依法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監督管理商標的使用和印刷;監管和指導商標代理機構;負責馳名商標認定申請的受理、審查;負責上海市著名商標的認定和管理;負責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的管理和保護。
(九)指導廣告業發展,擬定本市廣告業發展規劃和廣告行業專業標準;依法監督管理廣告發布與廣告經營活動,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監測機構開展廣告內容的審查監測工作。
(十)組織實施合同行政監管,會同行業管理部門、行業組織制定合同示範文本;監督管理消費類合同格式條款;開展合同爭議行政調解工作;查處利用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行為。
(十一)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經紀活動以及有關中介服務機構;依法對經紀人進行執業註冊和審驗
(十二)實施對動產抵押物的登記,監督管理拍賣行為。
(十三)依法對企業名稱,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商業秘密,商標等實施監督管理和綜合保護
(十四)指導工商領域有關社會團體的工作。
(十五)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圍繞景區稅收工作進行調查研究,為領導決策提供建議和諮詢。
2、負責景區範圍內的稅收徵收管理。
3、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