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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豐斌
媒體人
1993年中國人民大學哲學系研究生畢業,碩士學位。后加入法制日報社從事新聞采編工作;2004年至2008年期間先後擔任《法人》雜誌社副總編輯、總編輯。2008年“西豐事件”發生后,王豐斌辭職進入傳播管理界,先後擔任新勢整合傳播機構副總裁、聞度諮詢總經理,2015年轉入創業投資領域,擔任深圳同創偉業資產管理公司投資合伙人。
《國際公關》、《汽車商業評論》專欄作者,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中國之聲欄目常年新聞評論員。中央政法委傳播顧問;曾擔任九三學社中央參政議政部研究員,九三中央社會法制委員會委員,北京市公安局特邀警風監督員,在長江商學院、中歐國際商學院、北京第二外國語大學、北京服裝學院等教育機構舉辦學術專題講座。
1,《納什給我們出了一道測試題》、
2,《第三種黑猩猩的未來》,
3,《網際網路時代,羊毛出在狗身上讓豬買單》、
4,《“生態位”視角中的網際網路》,
5,《好雜誌與好生意》、
6,《新能源汽車准入什麼樣的鯰魚》,
7,《新能源汽車的品牌生態位》、
8,《上帝如何變成了粉絲》、
9,《“標哥慈善秀”當休矣》
10《閱讀方式的變遷》
11,《網際網路與無限可能》
12,《出路在哪兒》
13,《不能只會“暴力營銷”》
14,《新能源汽車怎樣才能破壁》
15,《“輪子”的文明》
16,《平媒怎麼過冬》、
17,《“自主的追問”》
18,《沒關係 沒傳播》
19,《最重要的關鍵詞》
20,《“好鬥的”車主》
21,《微電影與品牌傳播》
《法人》雜誌是《法制日報》主辦的高檔經濟法律類新聞雜誌,創刊於2003年,2004年元月正式出版發行。《法人》雜誌是中央一級刊物。《法人》定位於以法律的角度解讀經濟,集中關注企業產權問題,促進經濟訴訟審判公開,維護法人權益,推動完善市場經濟法律制度,為企業經營決策者提供經濟活動中的法律支持,幫助企業建設法律風險防火牆。司法部主辦的法制日報的背景,決定了《法人》雜誌理論的權威性和新聞的獨家性。
2008年1月1日,《法人》雜誌刊發了記者朱文娜一篇題為《遼寧西豐:一場官商較量》的文章,涉及當地縣委書記。3天後,西豐縣公安局和政法委工作人員攜帶立案文書和拘傳文書,到北京《法人》雜誌編輯部,以涉嫌誹謗,要求拘傳朱文娜。
一石激起千層浪,眾多媒體開始關注和報道此案。西豐縣委書記張志國動用公權力以誹謗罪名義維護自己名譽權,引發了一場聲浪巨大的輿論風暴。在此過程中,法制日報社一方面嚴禁法人雜誌接受媒體採訪,同時要求上級主管部門下令不讓媒體報道。法制日報的這種做法讓聲援媒體頗感意外。
面對這一情勢,2008年1月9日,《法人》雜誌總編輯王豐斌以個人名義發表了致媒體的“答謝聲明” ——“幾天來,圍繞著遼寧西豐警方進京拘傳我刊記者一事,法人雜誌社接到了來自四面八方的來電和來訪,社會各界以及媒體同行們給與了朱文娜記者以及法人雜誌最廣泛的關注、關心和聲援”,“大家關注這一事件,關心法人雜誌記者的命運,不僅僅是在支持聲援筆者們這樣一個小小的編輯部,更是體現了全社會對公眾知情權和監督權保障的強烈關注,表達了媒體同仁對輿論監督環境改善的一種期待。倘如此事真能對大家期待的共同目標有所推進和助益,那將是法人雜誌全體同仁的幸運”,“輿論監督報道遭遇誹謗立案,新聞記者遭遇警察拘傳,這不僅是新聞媒體的悲哀,更是現代法治社會的一個恥辱”。
更加出乎外界預料的是,1月24日,王豐斌向法制日報提出辭職。深度參與並了解此事件完整過程的律師周澤,在事後的一篇回憶文章中寫道——王豐斌的辭職使警察拘傳記者事件作為一起公共事件的性質進一步得到體現。在筆者將王辭職的消息透露給媒體朋友后,有關朋友立即在博客上作了披露,而南方都市報則公開報道了此消息。王豐斌的辭職再一次讓人們聚焦西豐事件,關注縣委書記張志國製造的兩起“誹謗案”。在某種程度上,它無疑張揚了言論自由和維護公民權利的信念,其積極意義是不言而喻的。
正是在巨大的輿論壓力之下,西豐縣委先不得不派人到法制日報社登門道歉,不久被譽為“史上最牛縣委書記”的張志國被“責令辭職”。甚至,在一年後張志國重新任職“瀋陽鐵嶺城際軌道交通工程辦公室副總指揮”時,再次被媒體強烈關注,以至於黯然下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