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環部
企業中負責安全和環保的部門
安環部是指企業中負責安全和環保的部門,也有公司將安全、健康、環保等事項歸入一個部門,稱為安環部或安環科。主要負責公司有關安全、健康、環境保護方面的政策、制度,全面落實安全、健康、環保責任制。
《中國安全生產法》中明確了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超過一百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企業中,通常把專職負責企業安全的部門稱之為“安全科”,規模較大的企業,則將負責企業安全、健康、環保的人員歸入一個部門,稱之為“安環部”。
部門職責:
《中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行下列職責:
(一)組織或者參與擬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 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三)督促落實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演練;
(五)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六)制止和糾正違章 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七)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整改措施。
企業安環部具體工作職責:
1、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環保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定、制度和標準,在董事長和安全委員會的領導下開展安全、環保管理和監督工作。
2、負責組織公司幹部職工進行《安全法》、《環保法》、安全技術、勞動防護等安全環保方面法規的學習、培訓、考核;組織開展各種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活動。
3、負責組織制定、修訂、審查安全技術規程和其他安全、環保管理制度。
4、負責制定安全大檢查的方案並組織開展,協調和督促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制定防範措施和整改計劃,並檢查、監督隱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況。
5、參加公司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環保的“三同時”工作,暨安評、環評的辦理、驗收工作。
7、深入現場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糾正違章。督促協調解決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責令其停止作業,並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8、負責各類事故匯總、統計上報工作,主管人身傷亡、爆炸事故的調查處理,參加基層上報的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9、安全生產工作進行考核評比,對在安全生產中有貢獻者或事故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會同工會等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開展安全技術研究,推廣安全生產成果、先進技術及現代安全管理辦法。
10、加強安全工作基礎建設,做好各種安全台賬、票證管理。定期召開安全專業人員會議,指導基層安全工作;對發生事故的單位和個人,要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11、定期檢測工業廢水的排放濃度,並督促有關單位採取措施。
12、負責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和分析,負責統計上報;按要求完成安全、環保方面的日報、月報表及相關材料工作。
組織架構:安環部長、安全專員、消防專員、環保專員、現場管理專員、安全工程師、安環內業管理人員等(各企業規模及崗位不同,人員配備數量也不同)。
工作職責:
1、全面負責公司日常安全環保管理;
2、負責各類安全、環保管理制度的制定;
3、負責各類特種作業人員的對外培訓的聯繫及取證工作;
4、負責三體系中環境、職業健康安全體系認證、落實的監督工作;
5、負責安全標準化建設的推進及落實工作;
6、負責應急事件發生后的處理工作;
7、負責各類應急預案的編製及備案工作;
8、負責對外的安監局、環保局聯繫及彙報工作;
9、負責集團公司各種安全、環保精神的傳達及落實工作
工作職責:
1、負責執行安環部組織的各類檢查,並做好相應的資料(照片、簽到、檢查記錄)收集,各類檢查問題的處理,並監督各類檢查中問題的落實;
2、協助應急事件的處理,及事後處理、評價;
3、負責各類作業規定執行的監督檢查,並負責監督落實;
4、負責政府部門需要各項表格、資料的統計提交;
5、負責應急演練的組織工作,並做好相應的實施方案,演練照片、記錄、評價。
6、負責公司和各廠各類安全、環保台賬的定期填寫檢查及存檔;
工作職責:
1、負責更新、完善安全、環保管理制度;
2、負責組織、跟蹤、貫徹各類安全、環保培訓(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和常態培訓教育),並做好相應資料(照片、簽到、會議記錄)收集;
3、負責各類收發資料的收集、匯總、整理工作;
4、負責各類應急預案更新及存儲歸檔工作;
5、負責現有工作環境進行定期安全、環保危害辨識、下發;
6、負責公司級安環部的宣傳報道工作;
7、負責保存各類特種作業人員證件及檔案管理,並確保證件的及時複審;
8、其他零散工作。
任職要求:具有專職安全員考核合格證
工作內容:
1、貫徹執行國家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定,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抓好勞動保護、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
2、調查研究生產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進意見,參與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對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3、做好安全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協助制定並督促執行安全技術培訓工作,參與有關施工安全組織設計和各種施工機械的安裝、使用驗收,監督和指導電器線路和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
4、制止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發現重大隱患時,當安全與進度發生矛盾時,必須把安全放在首位,有權暫停作業,撤出人員,及時向上級主管領導報告,並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
5、在施工現場發生重傷以上事故時,應赴現場組織搶救,保護現場,並及時上報事故情況,進行工傷事故統計、分析和報告,按“四不放過”原則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工作職責:
1、負責全廠消防事務的管理;
2、負責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
3、重點做好消防設施、廠區消防泵房、消控室、微型消防站的監管;
4、負責消防網路系統資料的申報;
5、消防應急演練,義務消防隊管理;
6、組織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和治理;
7、庫存消防器材的管理。
工作職責:
1、全廠環保事務的管理;
2、危廢管理;
3、清潔生產事務,各種環保統計報表、資料的準備及外送;
4、EHS法律法規的更新;
5、做好環保現場及環保設施的監督檢查記錄和改善工作,確保合法合規;
6、部門文檔資料的整理。
1、負責協助IE部推進6S及職業健康事務管理;
2、勞動防護用品管理;
3、負責職業衛生網路系統資料申報;
4、負責職業衛生“一人一檔”資料的建立。
權力:
1、公司安全、環境和質量方針、目標、指標及管理制度的草擬權。
2、安全、環保和質量法規、標準及制度執行的檢查、監督權。
3、對生產現場違章行為的制止、考核權。
4、公司內部各單位安全、環保和質量責任制的考核權。
5、公司內部安全、環境、質量信息的交流與發布權。
6、處理污染投訴、舉報及事故處理的建議權。
7、參與公司環保、安全、質量相關活動的決策權。
8、對下級工作的檢查、管理、考核權。
9、有對部門人員崗位調整、任命、獎懲的權力。
10、有公司下達的各項費用使用和管理的權力。
11、對勞動保護用品的採購有審核權。
12、對對承擔公司施工項目的外單位遵守公司規章制度有權監督和考核。
部室領導、本部門各崗位
1、集團總部及二級企業相關部門;
2、國家、省、市安監局;
3、國家、環保局、環境監測站、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安全評價、環境評價中介機構;
4、防護器材、勞動保護用品生產廠商;
5、公司污染涉及範圍的相關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