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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加坡國立大學教授
- 劉小鋼
劉小鋼
劉小鋼
劉小鋼,男,1959年1月出生,漢族,廣東蕉嶺人,大專學歷,1979年7月參加工作,1987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廣東省汕頭市房產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9年1月,因嚴重違紀違法,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1979年7月至1980年9月任韓山師範專科學校職工
1980年9月至1983年8月在韓山師範專科學校中文專業學習
1983年8月至1986年1月任廣東省東徑茶場教育股(科)幹事
1986年1月至1988年7月任共青團汕頭市委辦公室幹事
1988年7月至1991年1月任共青團汕頭市委辦公室副主任
1991年1月至1993年4月任汕頭市政府法制處綜合協調科副科長
1993年4月至1995年12月任汕頭市政府法制局法規科科長
1995年12月至1997年8月任汕頭市政府法制局副局長(正科級)
1997年8月至1999年11月任汕頭市政府辦公室綜合一科科長
1999年11月至1999年12月任汕頭市政府辦公室財金科科長
1999年12月至2003年3月任汕頭市政府辦公室助理調研員(1999年12月至2001年10月兼任財金科科長)
2003年3月至2003年12月任汕頭市法制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03年12月至2005年2月任汕頭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05年2月至2017年8月任汕頭市房產管理局黨組書記,2005年3月任局長
2017年8月退出現職
2018年11月,據汕頭市紀委監委消息:汕頭市房產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劉小鋼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19年1月,日前,經汕頭市委批准,汕頭市紀委監委對汕頭市原房產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劉小鋼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小鋼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禮金;違反工作紀律,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違規出租市房管局自有房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劉小鋼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黨的宗旨意識,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汕頭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汕頭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劉小鋼開除黨籍處分;由汕頭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