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政府辦公室

汕頭市政府辦公室

負責市社會信用建設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市人民政府及辦公室行政事務管理工作。

工作職責


汕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是協助市人民政府領導處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保留汕頭經濟特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牌子),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市人民政府及辦公室的文電處理,草擬、審核、印發以市人民政府及辦公室名義發布的文件,負責市人民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
(二)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講話和以市人民政府名義上報國務院、省委、省政府的有關報告及彙報材料
(三)組織開展調查研究,為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提供決策參考。
(四)檢查、督促市人民政府各項決議、決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的貫徹執行情況。
(五)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及政協委員提案。
(六)收集、編輯、報送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和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參閱的信息資料,協調新聞單位宣傳報道市人民政府重大工作措施和重要政務活動。
(七)負責市人民政府及辦公室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政府系統信息公開工作。
(八)組織協調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中央、省駐汕單位、駐軍等關係,對有關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九)負責市人民政府駐境內、外機構及外地駐汕辦事機構的管理工作。

領導分工


鄭人豪:市長,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審計局
鄭通聲:常務副市長,協助市長主持市政府日常工作,分管市政府辦公室、發展和改革局(糧食局)、重點項目、監察局(機關效能)、民政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編委辦、統計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聯繫市政協、國稅局、地稅局。
林依民副市長,分管高新區、經濟和信息化局、知識產權局、物價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業園區開發建設,聯繫工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科協、供電、通信工作。
李耿堅副市長,分管保稅區、交通運輸局、公路局、水務局、港口局、農業局(林業局)、海洋與漁業局、供銷社、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口岸局)、地震局、應急管理、粵東物流園區、扶貧工作,聯繫海關、檢驗檢疫局、海事局、粵東航道局、氣象局。
徐 凱副市長,分管國土資源局環境保護局、城鄉規劃局、城市綜合管理局、旅遊局、法制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人防辦、體育局、機關事務管理局、行政服務中心、城市開發建設工作。
江楷鑫:副市長、兼公安局局長,分管司法局、信訪、打私辦、仲裁委、人民武裝工作,聯繫國家安全局、邊防檢查總站。
趙 紅副市長,分管教育局、民族宗教事務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版權局)、衛生局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外事僑務局(港澳事務局)、台灣事務局、金融工作局、殘聯檔案局,聯繫金融、證券、保險、工青婦、兒童工作,協助市長聯繫審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