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蜂產品協會

福建省蜂產品協會

福建省蜂產品協會成協會是由從事養蜂生產、蜂產品加工、經營、外貿、科研、教學以及與蜂產品加工企業相關的團體單位和個人自願組成的跨地區、跨部門、跨所有制的蜂產品行業組織。協會的宗旨是: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認真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執行國家規定的各項方針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在黨的改革開放的方針指導下,團結奮進,開拓創新,努力做好服務、自律、協調、維權工作,促進蜂產品行業快速健康發展。

主要任務


協會的主要任務是:為福建省蜂產品行業提供服務,反映廣大會員的意願和要求;傳達貫徹政府主管部門有關方針政策,並付諸實施;承擔政府委託的任務,組織和研究提出行業發展規劃,加強行業管理,協調蜂產品行業內生產、加工、內外貿易、科研教學等以及與蜂產品加工企業相關的企事業單位間及蜂業企業與蜂農間以及與政府監管部門,媒體宣傳等的關係,通過發展蜂業產業化經營等多條途徑促進行業內各方面的聯繫與合作,共同提高蜂產品行業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維護本行業以及會員和蜂產品消費者的合法權利,強化福建省蜂業市場營銷,規範市場秩序;舉辦國內外蜂產品展銷會,接受委託,開展各種產品檢測、鑒定、推薦和技術服務諮詢,配合有關部門進行產品質量標準的制修訂、質量體系認證工作和標準化管理,切實提高蜂產品質量;提供上下游企業的聯絡交流,降低成本,協調政府部門與企業之間的關係;積極推動蜂業新產品研製開發和推廣應用,不斷提高其科技含量和附加值;組織行業人員培訓,開展全行業優秀企業、先進個人評選和表彰,提高行業從業人員的素質、技術和管理水平;積極開展對外聯絡,促進出口貿易,組織會員單位與國際同行業進行廣泛交流與合作。

會員權益


一、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團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團體的活動;
(三)獲得本團體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二、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認真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的決議,接受本協會的監督檢查;
(二)維護本協會合法權益
(三)按時按規定繳納會費;
(四)支持本協會工作,完成本協會交辦的任務,為蜂產品行業發展做貢獻;
(五)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三、會員如有違法亂紀行為和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四、本協會的最高權利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會員代表大會在 2/3 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情況下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六、會員代表大會每屆四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批同意,並經過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