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駐馬店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駐馬店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駐馬店市紀律檢查委員會,簡稱駐馬店市紀委、中共駐馬店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具有維護黨紀、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等職能,實行書記負責制。

2016年1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部署在3省市設立各級監察委員會,從體制機制、制度建設上先行先試、探索實踐,為在全國推開積累經驗。監察委員會由省(市)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合署辦公

現任中共駐馬店市委常委、駐馬店市紀委書記:李成寬

組織機構


中國共產黨駐馬店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駐馬店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共駐馬店市紀律檢查委員會與駐馬店市監察委員會合署辦公,共有25個內設機構和機關黨委,具體為: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機關黨委、研究室、法規室(申訴複查複議室)、信訪室、案件監督管理室、案件審理室、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電教信息網路管理室(技術保障室)、第一至第八執紀監督室、第一至第七審查調查室。
下屬2個事業單位:駐馬店市紀檢監察宣教中心和駐馬店市紀律檢查委員會信息技術中心。實行統一管理的派駐機構32個。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紀委。

體制改革


監察體制改革
監察體制改革
《方案》強調,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事關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國家監察制度的頂層設計。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黨統一領導下的國家反腐敗工作機構。實施組織和制度創新,整合反腐敗資源力量,擴大監察範圍,豐富監察手段,實現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面覆蓋,建立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監察體系,履行反腐敗職責,深入推進黨風廉潔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
《方案》指出,黨中央決定,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由省(市)人民代表大會產生省(市)監察委員會,作為行使國家監察職能的專責機關。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合署辦公,建立健全監察委員會組織架構,明確監察委員會職能職責,建立監察委員會與司法機關的協調銜接機制,強化對監察委員會自身的監督制約。

現任領導


書記

李成寬

副書記

姜彥玲(女)、劉向輝、王岱朝

常委

郟學成劉玉華(女)、張洪如、何清初、李安國

委員

(共39名,按姓氏筆畫排序)
中國共產黨駐馬店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駐馬店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丁梅(女)、王明太、王岱朝、王春生、王洪言、王艷軍、邊鎮西、劉玉華(女)、劉向輝、李濤李超李巍、李成寬、李向偉、李安國、李志嫻(女)、邱保林、何清初、張新(女)、張燕(女)、張衛東張中林張玉娥(女)、張洪如、郟學成、周以德、鄭建立、孟慶義、趙永俊、趙慶華、胡新功、侯方、姜彥玲(女)、徐青峰、徐秋生、高學奇、郭洪波、陶玉強、曹寶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