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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保護主義

國際貿易理論或政策

貿徠易保護主義(trade protectionism)是一種國際貿易理論,是指在對外貿易中實行限制進口以保護本國商品在國內市場免受外國商品競爭,並向本國商品提供各種優惠以增強其國際競爭力的主張和政策。

特點


貿易保護主義
貿易保護主義
貿易保護主義有以下特點:①主要保護手段由關稅轉到非關稅措施。一系列的國際貿易與關稅談判中形成的決議,大大降低了關稅總水平,於是各國轉而採取非關稅措施來推行保護主義政策。這些措施靈活、隱蔽、限制性強,世界貿易總額一半以上受到各種非關稅限制。②保護政策對產品的針對性越來越強,如對工業品限制減少和降低,但對農產品的保護卻極少鬆動,對工業品中不同商品的限制也有很大差別。③實行保護政策所針對的國家和地區的區分加強了。一般地說一國總是針對自己直接、強勁的競爭對手加強保護主義政策,而對其他國家則適當放鬆。世界多數國家都是根據自己的國情和競爭對手的狀況,分別採用自由貿易和保護主義政策,以期保護本國經濟的持續發展,增強其 在國際中的競爭力。

保護的目的

主要是為了保護國內市場以促進國內生產力的發展。這與早期的重商主義的保護貿易目的很不相同。重商主義限制進口,鼓勵出口,其目的是為了積累金銀財富;主張的保護貿易的目的則是為了提高創造財富的生產力。表現方式主要有:出口補貼,進口關稅和進口配額。國家廣泛利用各種限制進口的措施,保護本國市場免受外國商品的競爭,並對本國商品給予優待和補貼,以鼓勵出口。

保護的重點

重點保護的對象是那些對國家獨立自主和經濟發展有重要意義的工業。李斯特認為,在一個國家的各類產業中,工業最為重要,工業生產力提高了,會把農業的生產水平帶動上去。因此他認為,農業不需要保護,不必限制農產品進口,否則不能從外國取得廉價的糧食和原料,這將不利於本國工業的發展。在工業中,也不是所有的部門都需要保護。需要保護的是那些幼稚而有發展前途的工業,是那些建立時需要大量投資並且所生產的是最重要的生活必需品的工業。

保護的期限

對國內工業的保護決不應是無限期的,否則,將會出現保護落後和保護低效率的結局。有些被保護了一定時期的工業部門,當其產品價格已低於國外同類產品的價格時,可以降低保護程度或完全撤除保護,讓其進入國際市場自由競爭。有些被保護的工業部門,在過了一定的保護期后仍沒有明顯進步,離開政府給予的協助和扶植仍難以獨立發展,這表明它們不適宜成為被保護的對象,政府應該撤除對它們的保護,任其自生自滅。對工業部門的保護期限最長不應超過30年,否則,將不利於經濟的發展和生產率的提高。

定義


是什麼
貿易保護主義是指通過關稅和各種非關稅壁壘限制進口,以保護國內產業免受外國商品競爭的國際貿易理論或政策。關稅、進口配額、外匯管制、煩瑣的進出口手續、歧視性的政府採購政策等都是國際貿易保護的重要手段。
新特點
①貿易壁壘相關事件大幅增加,上世紀90年代以來平均每年都達到260件左右。②貿易壁壘成為全球性的普遍現象,不僅發達國家,發展中國家和地區也頻頻使用反傾銷措施來保護本國的企業。③貿易壁壘的門檻越來越高,各國不斷提高進口產品的質量指標和要求。④貿易壁壘被一些國家肆意濫用,案件的複雜性增加。

監控


簡單總結

貿易保護主義
貿易保護主義
貿易 保護主義,在對外貿易中實行限制進口以保護本國商品在國內市場免受外國商品競爭,並向本國商品提供各種優惠以增強其國際競爭力的主張和政策。在限制進口方面,主要是採取關稅壁壘非關稅壁壘兩種措施。前者主要是通過徵收高額進口關稅阻止外國商品的大量進口;後者則包括採取進口許可證制、進口配額制等一系列非關稅措施來限制外國商品自由進口。這些措施也是經濟不發達國家保護民族工業、發展國民經濟的一項重要手段。對發達國家來說則是調整國際收支、糾正貿易逆差的一個重要工具。
在自由競爭資本主義時期,較晚發展的資本主義國家,常常推行貿易保護主義政策。發達國家則多提倡自由貿易,貿易保護主義只是用來作對付危機的臨時措施。到了壟斷階段,壟斷資本主義國家推行的貿易保護主義,已不僅僅是抵制外國商品進口的手段,更成為對外擴張、爭奪世界市場的手段。貿易保護主義,無論新舊,其中心思想是一樣的:任何一項經濟政策都可能會影響到一國的收入分配格局,因而會引起不同社會階層或利益集團不同的反應。但新舊相比,新貿易保護主義更勝一籌,具有強制性強,對貿易各方影響大而直接,受約束範圍廣和表現形式多樣等特點。簡單說來,新貿易保護主義主要的壁壘形式包括:

綠色壁壘

工業化進程的加快,像大氣污染、溫室效應、有毒廢物排放、物種滅絕、資源枯竭等生態環境方面的問題日益嚴重,引起了世人的高度關注。工業發達國家以生態環保為借口,憑藉其經濟和技術的壟斷地位,制定了一系列苛刻的環保措施和高於發展中國家技術水平的環境質量標準,以此作為市場准入的條件,對本國市場和工業形成保護,構築了一道綠色屏障,主要形式有——
綠色標誌。又稱綠標制度或環境標誌制度,是指國際間有資質的認證機構依據有關所謂綠色標準對商品進行認證並頒發標誌和證書的一項制度。綠標圖案多為天鵝、常綠樹、蒲公英等,富有綠色寓意。凡沒有取得綠標的進口商品將受到數量和價格上的限制,而加貼了綠標的則被認為是一種“環境質量信得過”的“綠色產品”。這當中所涉及的認證標準是對包括資源利用、生產工藝及處理技術和產品循環利用、使用后處理等全過程的環境行為進行監管。涉及的產品大多為節能低耗品、清潔工藝品和低毒品等。綠標制度的實施,有利於人們環境意識的提高、價值觀念的轉變和防治污染能力的增強。但由於各國環境標準存在差異,發達國家更是憑藉其經濟和技術優勢制定了較高的環境標準,使得發展中國家處於十分不利的地位,客觀上為發達國家的市場設置了貿易壁壘,從而有違公平貿易的基本準則。
綠色包裝。各種與環保要求不符的包裝能對環境造成嚴重的污染,許多發達國家通過立法對本國商品和進口商品的包裝衛生和安全提出強制性的要求。概括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通過改進設計減少包裝材料的使用以節約資源;重複使用包裝材料;使用再生材料製作包裝;使用生物降解包裝,使廢棄包裝在自然環境中快速腐爛。為此,一些發達國家通過產業重組和資源的重新配置形成了新的產業鏈,滿足了包裝在環境保護上的要求,促進了經濟的發展;而發展中國家因技術水平、價值觀念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滯后,而使得綠色包裝成為其進入發達國家市場的綠色屏障。
環境成本。新貿易保護主義者認為任何產品都應將環境和資源費用計入成本,且應以國際環境標準為基準進行計算。如果忽視環境質量或降低環境標準,其出口產品實際上就具有了不公平的比較優勢或環境補貼,形成了對高環境標準生產產品的不公平競爭。發展中國家在出口貿易中未計算綠色成本,是在進行環境傾銷,因而應通過反傾銷、反補貼措施來均衡不同環境標準下的成本差異。可以看出,對於發展中國家來說,這是經過精心設計和構築的綠色壁壘

技術壁壘

貿易保護主義
貿易保護主義
科學技術與管理水平的提高,使各國產品的技術規範、標準和合格評定程序日益科學與成熟,並推動經濟向前發展。但發達的工業化國家依其經濟和技術優勢而制定的技術規範、標準和合格評定程序,以及由此而衍生的認證標準、評審程序和認證、認可制度等名目繁多、複雜多變,具有強烈的主觀性、目的性和苛刻性,對有關國家的產品和服務構成了技術障礙,使其難有作為。市場准入。市場准入主要體現在制定嚴格的、甚至苛刻的技術規範、標準和合格評定程序,涉及產品的適用、健康、安全或衛生等方面。比如,自1994年以來,德國及其他發達國家相繼採用的印染製品含偶氮染料禁止令就對包括我國在內的許多發展中國家和地區的紡織品、服裝等輕工品的出口影響甚重,損失慘重。目前我國雖已攻克了此技術難關,但卻付出了高昂的代價。還有,已被有關國際組織和發達國家廣泛接受和認可的HACCP則明確規定,食品包裝需標明食品的營養成分,從而增加了食品製造商的成本,對缺乏技術分析手段的食品實際上構成了禁止進口令,進而影響相關產品的貿易和生產。至於《蒙特利爾議定書》中有關保護臭氧層的國際公約則對我國相關產品的出口產生嚴重的影響。此外,有的國家還規定了許多涉及安全、健康項目的審查,使進口品因季節需求的變化或失去商機,或無法進口。凡此種種,均對有關國家的出口貿易構成了嚴重的技術阻礙。
認證、認可制度。認證、認可是一種依據技術規範、標準和合格評定程序對有關產品進行認證或認可的制度。與貿易政策不同,它需要有深厚的專業背景、強有力的技術支撐和廣泛的社會基礎以及與之相配套的人文思想、法律制度等。認證、認可具有廣泛的適用性和機會的均等性,具有從更高的戰略(非局部的)角度去審視經濟的發展,故在推動社會進步、增強社會環保意識、規範市場行為和實現可持續發展等方面具有積極的作用。但是,此項政策所能帶來的種種益處只能被那些處於同一經濟發展水平的國家和地區所享受。未經認證、認可的產品和服務則被排斥在市場之外,形成事實上的市場壁壘,因而保護主義色彩更濃,保護程度也更深,對經濟的影響也更具決定性,使得發展中國家的產品更難進入發達國家的市場。

貿易管理

貿易管理是在新貿易理論基礎上提出的一種新的貿易政策理論,是基於不完全競爭市場理論而提出的一種政策分析,適用於發達國家對其戰略性產業發展的保護,通過政府對貿易活動的干預,達到改變市場結構或環境,提高本國企業的競爭能力。其政策主張上大多涉及自願限制出口、補貼、國家貿易壟斷等。特別是反傾銷措施,具有很強的壁壘效應,是新貿易保護主義者極力主張的政策手段之一。此外,勞工標準、區域性協議、關稅升級保護、灰色區域、限制性援助或邊境稅調整等措施也都有很濃烈的貿易保護主義色彩。
新貿易保護主義儘管其歷史不長,但因其形式的多樣性、手段的有效性和技術法規的合理性而為各國政府所青睞。我國雖已初步建立起有自我特色的壁壘體系,但與發達國家相比,體系的系統性、規範性和差異性尚有待於完善和提高,政策的藝術性有待加強,技術手段的多樣性則有待於進一步提高。

中國政策


保護貿易政策—發展,從國際貿易產生和發展的歷史考察,對外貿易政策可歸納為自由貿易政策和保護貿易政策兩大類型。所謂自由貿易政策是指國家放寬或是取消對進出口貿易的限制,對本國進口商品不給予特權或優惠,使商品能自由進口和出口,在國內外市場上自由競爭。保護貿易政策是指國家採取各種限制進口的措施,以保護本國商品在本國市場上免受國外商品競爭,並對本國出口商品給予優惠和補貼,以鼓勵商品出口,即獎出限入。一個國家選擇哪一種對外貿易政策,取決於該國的經濟發展水平和其在國際經濟中所處的地位。不同的國家在同一歷史時期實行的貿易政策會不同,一個國家在不同的發展時期實行的貿易政策也不會相同。

政策演變

建國——1978年
根據當時的國內外經濟政治形勢,中國實行的是國家管制的封閉型的保護貿易政策。這種封閉型貿易政策實質上也就是過度的保護貿易政策,對保護的對象不加正確選擇,沒有明確的保護期限,因此,這種政策存在不少弊端:
貿易保護主義
貿易保護主義
(1)不利於中國工業的進步。在高度保護政策上成長的民族工業,猶如溫室中的花朵,成本較高,享受特殊的優惠待遇,無競爭壓力,難以形成技術革新、提高產品質量的動力;
(2)容易致國內資源的低效率配置。由於受保護的產業或企業享受各種優惠,國內資源會爭相流入這些低效率的部門;
(3)失去了參與國際分工,獲取比較利益,充分利用國際生產力的機會。總之,這種政策使經濟的內向程度加深,經濟結構與國外先進國家的差距拉大,延緩了工業化的速度。
隨著國內外經濟政治形勢的變化,尤其是中國共產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的召開,作出了對內搞活對外開放的英明決策,原來的封閉型的保護貿易政策已不能適應這種變化的形勢,改革勢在必行,由國家統制下的封閉型保護貿易政策轉變為國家統制下的開放型的保護貿易政策。開放型的保護貿易政策是對外貿易活動由國家統一領導、控制和調節,積極參與國際分工和國際交換,使對外貿易高速發展,促進我國生產力的提高。在進口方面,把積極引進先進技術和設備,大力吸收外資作為戰略重點,同時,適當進口滿足人民物質和文化生活所需的生活用品和物資。在出口方面,根據我國的情況和國際市場的需要,利用中國自然資源的優勢,擴大礦產品、耐用消費品和農副產品的出口,努力把初級產品、粗加工製品加工成工業製成品出口。總之,這一時期的對外貿易政策是與改革開放的政策相一致的。隨著出口貿易政策開始走向自由化,高度,這種高度保護的進口貿易政策已不能適應我國參與多邊貿易活動和進一步對外開放的形勢。因此,從1992年以來,對進口貿易政策進行了改革,使貿易保護程度大大降低,提高了民族企業的競爭意識和競爭能力,促進了經濟體制改革的良性發展,提高了中國在國際經濟中的地位。

適度保護

貿易政策是符合中國現階段基本國情和對外開放政策的必然選擇
中國現階段的基本國情是,人口多,底子薄,生產力水平低,經濟發展存在著地區和產業方面的不平衡。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經濟快速發展,但科技水平和科技轉換能力與發達國家相比差距還很大,綜合國力還較弱。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實行自由貿易政策,無條件地全面地開放市場,讓發達國家的商品佔領我國市場,對消費者來說暫時可以得“物美價廉”的商品,但從長遠看必然會衝擊中國的民族工業。那麼,如何從中國基本國情和世界政治,經濟格局的現實出發,如何從中國經濟發展戰略和我國產品在世界市場上的競爭力以及我國的科技水平、資源、產業結構等情況出發,把自由貿易和保護貿易兩種政策結合起來,制定更加科學的、符合國際慣例的對外貿易政策,面臨的一項任務。筆者認為,現階段及今後一段時期,中國的對外貿易政策應是對外開放的基礎上實行適度保護貿易政策。適度保護貿易政策對我國有關行業和企業實行一定程度的保護,使國際競爭限制在中國所能承受的範圍內,並逐步向WTO所要求的國際慣例接軌,這有利於提高資源的配置效率,並與國際市場保持有機聯繫。在現實經濟生活中,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各國包括發達國家在內都在一定時期和一定範圍內採取程度不同的貿易保護,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更有充分理由實行適度的保護貿易政策。
適度保護貿易政策,開放是前提,貿易保護是在開放基礎上的保護。隨著國際分工和國際交換的深化,各國之間的經濟聯繫日益加強。從某種程度上說,一個國家參與世界經濟的程度和範圍,成為衡量該國經濟發展水平的重要標誌。我國要想發展自己的經濟,就必須逐步開放市場,把中國的市場納入到整個世界市場經濟體系中去,而不能獨立於這個體系之外,並進一步提高中國企業在國際上的競爭能力,培養它們在競爭環境中生存和發展的本領。充分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對國內幼稚產業採取動態的保護措施,對在國外有發展潛力的產業和產品,實施鼓勵出口措施,促進技術進步和產業結構調整,推動國民經濟迅速發展。
把握好適度保護貿易政策的“度”
中國已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這將是中國繼70年代末實行對外開放政策以來的第二次對外開放,對中國今後的經濟發展已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既要對外開放市場又要保護民族工業。開放型適度貿易政策是建立在對外開放基礎上的有目的、有選擇的保護,並不是什麼都保護,更不能保護落後的產業或企業。這就要求掌握好開放和保護的適度性。其包括的內容有:如何選擇保護的對象;確定保護期限;保護要有高度的透明度和適當的保護高度。
中國是一個發展中的大國,國內已有相當雄厚的工業基礎,某些行業或企業已達到或接近同行業國際先進技術水平,並建立了較為科學的經營管理體系,初步具備了與國際大企業相競爭的一些條件,並且已進入或佔領了國際市場。如我國具有比較優勢的紡織業、家電業、機電設備製造業等,對這些行業沒必要進行過度保護,而應讓這些行業積極參與國際競爭,不斷提高競爭力。那麼受到保護的應是哪些行業或產業呢?受保護的應是幼稚產業、支柱產業和主導產業。
貿易保護主義下的商業環境排名
貿易保護主義下的商業環境排名
所謂幼稚產業是指某一產業處於發展初期,基礎薄弱但經 過適度保護能夠發展成為具有潛在比較優勢的新興產業。如何界定和選擇幼稚產業是一個關鍵,選擇不好就可能導致保護落後,保護需要大量的投入,付出一定的代價。關於幼稚產業的選擇標準國際上有三個:
(1)穆勒標準,如果某個產業由於缺乏技術方面的經驗,生產率低下,生產成本高於國際市場價格而無法與外國企業競爭,在一定時期的保護下,該產業能夠提高效率,在自由貿易條件下存在下去,並取得利潤,該產業即為幼稚產業;
(2)巴斯塔布爾標準,受保護的產業在一定的保護期后能夠成長自立,為保護、扶植幼稚產業所需要的社會成本不能超過該產業未來利潤的現值總和,符合條件的即為幼稚產業;
(3)肯普標準,除了前兩個標準的內容外,應考慮產業在被保護時期的外部效應,如具有外部性,該技術可以為其他產業所獲得因而使得本產業的利潤無法增加,將來利潤無法補償投資成本,國家應該予以保護。對這三個標準要正確理解,在選擇幼稚產業時可用一個標準去衡量,也可以用兩個或三個標準綜合衡量。
綜上所述,中國的適度保護貿易政策體現了開放和保護的特點,這一政策是符合我國的客觀經濟形勢和基本國情的,也是我國加入WTO的必由之路。適度保護貿易政策可以建立一個龐大的國內市場,培養企業在國內市場的競爭力,讓其成長壯大后再去參與高水平的國際競爭;適度保護貿易政策有利於產業結構調整,優化資源配置,淘汰不合理和落後的產業。

案例


斯姆特—霍利關稅法
1930年6月,為了應對經濟危機,美國頒布該法案,將2000多種的進口商品關稅提升到歷史最高水平。該法案通過後,包括英國、法國、德國等許多國家對美國採取了報復性關稅措施,美歐之間貿易規模從1929年的歷史高位急遽衰退到1932年歷史低位。1929-1934年間,世界貿易規模萎縮了約66%。
多哈回合談判
多哈回合貿易談判,原定於2005年前全面結束,但至今仍然無果。世貿組織各成員國特別是發達國家固守保護主義理念,是談判失敗的最重要原因之一。多次談判失敗,不但農產品、工業品以及服務領域的貿易喪失了發展的新機遇,可促進貧窮國家經濟增長和發展的更加強有力的貿易規則也無法完成。最嚴重的是,談判的破裂導致對發達國家農業補貼進行根本改革的多邊計劃無法達成,在造成經濟損失的同時,也造成了巨大的政治損失。
徠美國201鋼鐵案
2002年3月,美國以歐盟、日本等8國出口的鋼鐵產品損害了美國鋼鐵業為由,動用“201條款”,宣布對多種鋼材加征為期3年的進口稅,稅率總水平達30%。為報復美國提高進口鋼材關稅,6月,歐盟對美國部分商品徵收100%的關稅,墨西哥、日本、韓國等也紛紛提高關稅或採取緊急保障措施。雖然世貿組織最終裁定美國違反WTO規則,但鋼鐵貿易戰給雙方都帶來了巨大的損失,據估計,單是歐盟2002年就損失高達2.4億美元。而美國在承受近數億元損失的同時,更導致了7.4萬個鋼鐵消費者失業,弊大於利。
韓美牛肉風波
2003年,因美國發生瘋牛病,韓國宣布禁止進口美國牛肉。2008年4月,為推動韓美簽署自由貿易協定,韓美達成放寬進口美國牛肉的協議。這一協議在韓國遭到強烈抗議和抵制,6月10日,約100萬韓國人在首爾街頭集會,抗議政府進口美國牛肉。19日,韓國總統李明博向韓國國民道歉。分析人士認為,韓美“牛肉風波”是傳統的經濟民族主義與全球自由貿易發展趨勢之間的一次強烈碰撞和較量。韓國經濟研究院的分析報告顯示,“牛肉風波”不僅給韓美兩國帶來了嚴重的政治危機,同時帶來了高達25億美元的經濟損失。

發展趨勢


規律性

(1)它經常出現在這些時候:當一國經濟比較落後或面臨經濟危機的時候;當一國原有的優勢面臨威脅或即將失去的時候;爆發戰爭期間。
(2)貿易保護和自由貿易基本是交替進行的,而且自由主義的歷史非常短暫。19世紀40年代之前西方工業國都在實行貿易保護措施,1846年英國廢除穀物法以後到19世紀70年代各國主要實行自由貿易政策;19世紀70年代各國又開始實行貿易保護政策,二戰以後至60年代末實施自由貿易;70年代以後新的貿易主義政策又被各國逐漸採用。
(3)誰變成強國誰就率先打破貿易保護而提出自由貿易。19世紀40年代的自由貿易政策由當時的強國英國率先提出和實施;20世紀40年代自由貿易政策由當時強大的美國率先提出和實施。
(4)世界經濟處於增長和繁榮階段易實施自由貿易政策,而世界經濟面臨或處於蕭條階段易實施貿易保護措施。
(5)理論上自由主義佔據霸主的地位時間較長,在現實中真正的貿易自由發生卻很短暫。自由主義更多時候是宣傳的口號,可用一句形象的話來表達:自由貿易只是高高舉起的旗幟,但在這面旗幟下沒有更多的國家跟從。

發展

(1)在未來很長的時間裡貿易保護仍然是各國貿易政策的支撐點。不僅包括發展中國家,一些發達國家之間由於競爭的激烈會不斷實施貿易保護。
(2)保護的手段時而透明、極端化(關稅、政治、軍事等手段),時而隱蔽化(各種非關稅壁壘)。
(3)新的保護手段不斷應勢而生(各種技術和綠色壁壘)。
(4)整體保護增強(更多貿易組織會不斷出現)。

中國對策


中國經濟的迅速崛起,入世后中國經濟融入世界經濟程度的加深,全球製造業中心逐步轉移到中國,這些因素決定了我國的國際貿易現狀與發展。作為WTO新加入的成員國,中國對於如何利用世貿規則、掌握國際貿易的知識和經驗還很有限,在新一輪貿易保護主義興起的背景下,中國的應對思路與策略可以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我國對策
我國對策
1、從經濟發展趨勢來看,全球製造業中心轉移到中國是客觀趨勢,中國將來會有更多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產品。但同時這個轉移過程也是期限的,因為在勞動力方面比中國更有優勢的國家目前正在奮起追趕,只是現階段其他條件還比較落後,應抓住這個時期積極促進國內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爭取上一個新台階。
2、以務實外交為指導思想,加強國際間的溝通和協調,爭取西方國家儘快承認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解決貿易爭端的方法一般有三種:磋商解決;向WTO提起訴訟;打貿易戰。而真正的貿易戰很難發生,WTO的爭端解決機制也缺乏效力,所以國家之間貿易糾紛和摩擦主要靠雙邊磋商和談判來解決。通過交流和談判,努力打破區域貿易壁壘,營造一個良好的國際貿易環境。
3、積極推進東盟自由貿易區、APEC等區域經濟組織的一體化進程,調整我國貿易方向,避免貿易進出口過分集中於某個國家的現象,重視區域經濟合作。在世界貿易自由化進程受阻、新貿易保護主義抬頭的情況下,加強推進區域經濟一體化形式的合作,有助於創造一個穩定的國際貿易環境。
4、在貿易主管部門的指導和幫助下,企業主體、行業協會應積極學習國際貿易知識,掌握國際貿易規則,加強國內貿易立法如制定《反傾銷法》等。同時中國應抓住時機、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提高商品的技術水平,增強商品的國際市場競爭力。
5、作為WTO成員,中國應積極參與正在進行的WTO多哈回合多邊貿易談判,積極參與多邊貿易規則的制訂和修改,利用有效的多邊貿易規則約束和抵制新貿易保護主義行為,逐步推進貿易自由化,爭取一個有利的國際貿易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