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中國以能源投資行業為主業的公司

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國家能源集團,由中國國電集團公司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兩家世界500強企業合併重組而成,於2017年11月28日正式掛牌成立,是中央直管國有重要骨幹企業、國有資本投資公司改革試點企業,2020年世界500強排名第108位。

公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央企業規模最大的一次重組,是黨的十九大后改革重組的第一家中央企業。資產規模超過1.8萬億元,職工總數33.1萬人,擁有煤炭、火電、新能源、水電、運輸、化工、科技環保、金融等8個產業板塊,是全球最大的煤炭生產公司、火力發電公司、風力發電公司和煤制油煤化工公司。

公司連續獲評中央企業業績考核A級企業。2018年《財富》世界500強排行榜第101名。2018年9月10日,榮獲第十屆“中華慈善獎”。2019年9月23日,被教育部等四部門確定為首批全國職業教育教師企業實踐基地。2019年12月,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入選2019中國品牌強國盛典榜樣100品牌。2020年4月,入選國務院國資委“科改示範企業”名單。2021年8月2日,位列2021年《財富》世界500強排行榜第101位。

發展歷程


中國神華(601088.SH)1月5日公告,公司於1月4日接到控股股東通知,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國家能源集團)已於1月4日作出董事會決議,批准國家能源集團與國電集團合併方案及擬簽署的《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與中國國電集團有限公司之合併協議》。根據合併方案及擬簽署的《合併協議》,國家能源集團擬吸收合併國電集團,國電集團註銷,國家能源集團作為合併后公司繼續存續。
這是神華集團與國電集團合併重組的最新進展。國電集團註銷后,中國五大發電集團變更為國家能源集團、華能集團、國家電投集團、華電集團大唐集團
2017年8月28日,經報國務院批准,中國國電集團公司與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合併重組為國家能源集團。兩大集團旗下上市公司於當晚發布的公告披露了重組路徑:神華集團更名為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作為重組后的母公司,吸收合併國電集團。9月25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布企業名稱變更申請核准告知書稱,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名稱變更為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申請獲得通過。同時變更以該企業為核心組建的企業集團名稱為國家能源投資集團,簡稱為國家能源集團。
2018年2月5日,國家能源集團與國電集團簽署《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與中國國電集團有限公司之合併協議》。根據合併協議,本次合併后,國電集團將註銷,國家能源集團作為合併后公司繼續存續。自合併交割日起,國電集團的全部資產、負債、業務、人員、合同、資質及其他一切權利與義務由國家能源集團承繼及承接。中國神華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不會發生變化。
2018年8月27日,國家能源集團與國電集團收到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反壟斷局出具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不予禁止決定書》(反壟斷審查函[2018]第26號),該局經審查后決定對集團合併不予禁止,從即日起可以實施集中。
2018年8月28日,中國神華、國電電力均發布公告稱,國家能源投資集團和中國國電集團此前在合併協議中約定的集團合併交割條件已全部滿足,兩家集團的合併終於塵埃落定。
2020年5月,國家能源集團黃驊港務公司首次全流程自動化裝船作業在5號裝船機試驗成功,標誌著黃驊港在煤港智能裝船領域實現了重大技術突破,填補了國內散貨港口自動化裝船作業的技術空白。
2020年9月,國內首家校企“智慧燃燒與機理演演算法智慧電廠聯合創新實驗室”在國家能源集團國電電力東勝電廠正式掛牌。
2021年6月24日,國務院國資委網站公布最新中央企業名錄,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在列。

合併意義


國電集團是全球風電裝機容量最大的公司,神華集團是全球最大的煤炭企業,神華和國電合併,對雙方皆有益。一方面,神華碳排放較大,國電可彌補這方面的問題;另一方面,對國電而言,在短期內火電仍佔主流的情況下,神華可以穩定提供煤炭供應,而包括風電在內的新能源將是長遠的發展方向,但短期的利潤可能並不佳,神華可提供一定的資金支持。
重組成立國家能源集團,是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決策部署,是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深化國資國企改革,踐行“四個能源革命”,保障國家能源安全的重大舉措。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能源工業的高度重視,飽含著國家和人民對能源事業發展的殷切希望。

公司規模


重組整合后,若按照2016年底口徑計算,新公司資產總額1.78萬億元,資產負債率62.9%,煤炭產銷量分別為4.8億噸和5.8億噸,發電總裝機2.26億千瓦(其中火電裝機1.67億千瓦),營業總收入接近4307億元,在世界500強排名接近第100位,員工總數32.7萬人。重組后的國家能源集團資產規模超過1.8萬億元,8家科研院所、6家科技企業,形成煤炭、常規能源發電、新能源、交通運輸、煤化工、產業科技、節能環保、產業金融等8大業務板塊,擁有4個世界之最,分別是世界最大的煤炭生產公司,世界最大的火力發電生產公司,世界最大的可再生能源發電生產公司和世界最大煤制油、煤化工公司。
2020年12月31日,據中國煤炭工業協會統計與信息部統計,2020年1-11月,協會直報大型煤炭企業原煤產量完成25.1億噸,同比增加4815.0萬噸,增長2.0%;營業收入(含非煤)為32473.9億元,同比增長0.2%;利潤總額(含非煤)為1178.1億元,同比下降20.5%。其中國家能源集團48724萬噸,同比增長3.4%。

獲得榮譽


2018年07月17日,入選“2017年度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A級企業名單”。
2018年9月10日,榮獲第十屆“中華慈善獎”。
2018年《財富》世界500強排行榜第101名。
2019年07月24日,入選“2018年度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A級企業名單”。
2019年9月23日,被教育部等四部門確定為首批全國職業教育教師企業實踐基地。
2020年5月10日,“2020中國品牌500強”排行榜發布,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排名第9位。
2020年7月,入選2019年度央企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A級企業名單。
2020年9月28日,2020中國企業500強榜單排名第29位。
2020年10月,被評為“2019年度青海省脫貧攻堅工作先進單位”。
2020年11月20日,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審計部項目處獲“全國內部審計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2020年12月12日,由人民日報社指導、人民網主辦的“2020人民企業社會責任高峰論壇暨第十五屆人民企業社會責任獎頒獎典禮”在北京舉行,國家能源集團獲得“年度企業獎”。
2020年12月15日,民政部授予“中華慈善獎”。
2020年12月18日,在2020中國能源(集團)500強名單中排名第6位。
2020年12月,在“2020中國能源企業創新能力百強榜單”中,名列第43位。
2021年1月3日,《2020中央企業海外網路傳播力建設報告》發布,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位列央企海外傳播力綜合指數第73位。
2021年1月16日,入選《2020中國企業信用500強》榜單,排名第184位。
2021年3月18日,被國家版權局授予“2020年度全國版權示範單位(軟體正版化)”稱號。
2021年7月,入選2020年度央企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A級企業名單。
2021年7月9日,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入選國有重點企業管理標桿創建行動標桿企業名單。
2021年8月2日,2021年《財富》世界500強排行榜發布,以營業收入80,716.2百萬美元排名第101位。
2019年7月,《財富》世界500強排行榜發布,國家能源投資集團列第107位。
2020年8月10日,國家能源投資集團(CHINAENERGYINVESTMENT)名列2020年《財富》世界500強排行榜第108位。
2020年9月28日,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在《2020中國企業500強》中排名第29位,營業收入達到55611631萬元。
2021年8月,位居中國煤炭工業協會發布的2020中國煤炭企業50強第一位。

公司管理


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組書記、董事長:王祥喜
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組副書記、總經理:劉國躍
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組副書記:張國厚
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李東
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高嵩
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米樹華
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組成員、總會計師:陳斌
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組成員、紀檢監察組組長:卞寶馳
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王樹民

社會責任


2020年1月27日,國家能源集團宣布向湖北省紅十字會捐贈3000萬元,支持湖北省抗擊疫情。集團將疫情防控及全力保電、供電作為當前工作重中之重,積極履行央企責任、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020年2月4日,國家能源集團宣布再向湖北省捐贈3000萬元。
2021年7月22日,國家能源集團通過河南省慈善總會,向河南捐款2000萬元,支援河南省抗擊特大降雨帶來的重大災情。

問題整改


2020年3月2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繼續公布十九屆中央第三輪巡視的15家單位整改情況。
國家能源集團黨組對照巡視反饋意見指出的4個方面、14類、45項突出問題,細化分解199項整改措施,明確牽頭領導、責任單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時限。截至2019年底,199項整改措施已完成129項,已完成階段性整改工作55項,正按序推進15項。對中央巡視組反饋的問題進行認真梳理,把涉及資金管理、招投標、工程管理、物資採購、煤炭購銷等方面的問題列為監督整改的重點內容,建立問題清單和工作台賬,及時督促相關業務部門抓好整改落實。認真梳理中央巡視組移交的問題線索,優先辦理涉及資金管理、招投標、工程管理、物資採購、煤炭購銷等方面的問題線索,上述問題線索已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