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縣旅遊局

前郭縣旅遊局

前郭縣旅遊局是前郭縣政府的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四)旅遊局為全縣旅遊事業的行政管理部門,行使對旅遊景區(點)管理的權利和政府工作職能。管理範圍為列入我縣的旅遊規劃區域內(地面、水上)的建築、賓館、交通、船舶、餐飲、娛樂經營業戶、遊樂項目、水上活動等。
(五)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對全縣旅遊景區(點)、涉旅企業服務質量、旅遊安全、政策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六)通過各種有效渠道和媒體,向國內外宣傳我縣的旅遊資源、優惠政策、吸引更多的投資者,招商引資,加快旅遊開發建設的步伐。
(七)做好導遊資料的整理和導遊的培訓工作。
(八)嚴格按照全縣旅遊總體規劃實施管理,制止和取消在各旅遊區內的違章建築,對劃歸旅遊規劃區域內的土地有直接管理使用權。
(九)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綜合科
協調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事務;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公文管理、起草文件及勞動工資、黨群工作、保衛、文印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及直屬單位的財務審計監督。
2、規劃科
研究擬定全縣旅遊業發展規劃;組織全縣旅遊資源的普查工作;指導旅遊區域的規劃開發建設;引導旅遊業社會投資和招商引資工作;做好全縣旅遊統計以及管理費用的收繳工作。
3、市場促進與規範管理科
擬定全縣旅遊市場開發戰略;組織全縣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做好旅遊市場經銷、促銷工作;組織、指導地方民族旅遊產品的開發;組織好旅遊節慶及其他各項活動;做好旅遊業的信息調研;指導全縣旅遊教育、培訓、導遊資料的整理工作;負責日常旅遊事務的聯絡工作;擬定全縣各旅遊景區景點、旅遊住宿、餐飲、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服務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和指導旅遊設施定點工作;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投訴,維護旅遊者的合法權益;指導旅遊文化娛樂工作,參加重大旅遊安全事故的救援與處理等工作;做好旅遊法規的執行情況檢查工作。
4、行政審批辦公室
(1)國內旅行社設立審批;
(2)一、二星級飯店質量等級評定與三、四星級飯店質量等級初評;
(3)A級旅遊景區(點)質量等級評定與2A級、3A級旅遊景區(點)質量等級初評;
(4)工農業旅遊示範點初評;
(5)國際旅行社設立初評;
(6)領隊人員資格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