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疏

奏疏

奏疏是臣子向皇帝陳述意見或說明,其方式一般是感恩戴德,憶苦思甜,發誓賭咒,最後言事。奏疏中可以報告工作、歌功頌德、議禮論學、陳政要、言兵事、進諫、彈劾等等,其使用範圍相當之廣泛。奏疏同時也是有為之士關注社會人生、宣揚政治主張、馳騁王佐之才的重要渠道。

釋義


基本解釋
[memorial to the throne] 奏章,遞交給皇室或皇帝的備忘錄向皇帝呈交了一份長長的奏疏
詳細解釋
1.
奏章。《宋史·朱倬傳》:“每上疏,輒夙興露告,若上帝鑒臨。奏疏凡數十。”明 徐師曾 《明辨序說·奏疏》:“按奏疏者,羣臣論諫之總名也。奏御之文,其名不一,故以奏疏括之也。”清 龔自珍 《宰王定九丈宅命賦詩》:“公之奏疏秘中禁,海內但見力力持朝綱。”
2.
向帝王上書言事。宋 歐陽修 《上范司諫書》:“當時之事,豈無急於沮 延齡 論 陸贄 兩事也。謂宜朝拜官而夕奏疏也。”《宋史·虞策傳》:“入為吏部尚書,奏疏 徽宗,請均節財用。”

介紹


奏疏 zòushū
中國古文書之一類。又稱奏議。是封建社會歷代臣僚向帝王進言使用文書的統稱,屬於上行公文。戰國以前臣僚向君主進呈文字統稱上書,秦統一六國后始稱為奏。奏是進上的意思。漢代臣僚上書有時也稱上疏。疏是疏通的意思,引申為對問題的分析。同時分析問題的奏章也別稱為疏。唐宋以後上奏文書統稱奏議,多數稱為奏疏。奏疏的文種名稱,漢代有章、奏、表、議等,魏晉南北朝時期除沿用章、表、議等外又增加了啟文;隋、唐、宋時期一般用表和狀兩種,宋代增加札子,是大臣上殿奏事前先期呈遞的程式比較簡便的文種;元代有奏、啟和表章,明、清兩代有題本、奏本、表、箋、啟以及康熙朝後廣泛使用的奏摺等。作為一種具有政治性和工具性的應用文體,奏疏有其確定的閱讀對象、明確的行文目的、強烈的針對性和時效性,因而有著自己獨特的文體功能和寫作特點。曾國藩身兼“一代鴻儒”和“同治中興”之中流砒柱的雙重身份,中國近代史上的重要人物:他以桐城派傳人自居,力振桐城餘波,開湘鄉派風氣,對古文有著自己獨特的體會和理論主張,並以多年的創作身體力行;同時,他還親身經歷、參與甚至影響了晚清政局中很多重要的事件,在數十年的官宦生涯中他不輟筆耕,所上奏疏數以千計,其中不乏經典之作。筆者在檢索曾氏奏疏資料的過程中感覺到:曾國藩對於奏疏這種公文的寫作是有著自己的獨特見解和寫作特點的。
疏,指分條陳述;作為一種文體,它是古代臣下向皇帝條陳自己對某事的意見的一種文件,也稱“奏疏”或“奏議”。

奏章


秦代為臣僚上書統稱名,漢代成為文種名稱之一。其用途據《文心雕龍》載為“陳政事,獻典儀,上急變,劾愆謬”。程式:首稱“臣昧死言”,末雲“稽首以聞”。奏至明代稱為奏本,其用途亦有變化。
漢代向皇帝謝恩、陳述問題使用的文書,後漢時臣僚向皇帝諫議或慶賀也間或用章。沿用到魏晉。

表議


是臣僚向皇帝陳情的文書。東漢以後凡議諫、勸請、陳乞、進獻、推薦、慶賀、慰安、訟理、彈劾等均用表。自唐迄明、清,表只用於陳謝、慶賀和進獻。其程式:漢代首稱“臣某言”,末雲“臣某誠惶誠恐,頓首頓首,死罪死罪”;明、清時首稱“某王某臣誠歡誠忭,稽首頓首上言,伏以云云”,末雲“臣等無任瞻天仰聖踴躍歡忭之至,謹奉表稱賀以聞”,后書“某年月日,臣某某”。
是百官會議疑難問題形成的文書。漢代個別臣僚有不同意見向皇帝單獨上書,稱為駁議。駁議的程式:首稱“某官某臣以為如是,云云”,末書“臣某愚戇死罪”。以後作為文體的一種沿用到隋。

狀啟


又稱奏狀。在漢代是推舉五經博士用的文書,稱為舉狀。其後使用範圍日益擴大,凡察舉官吏、向皇帝條列其功罪才能等均用之。作為奏疏文種名稱,使用到宋代。其程式各代稍有不同,宋代為:首書“某年月日某官狀奏”,末稱“謹錄奏聞,伏候勅旨”。
自三國魏開始用,晉以後多用於陳述事情,與表、奏類似。隋、唐、宋時期臣工上於皇太子、皇太後用啟,明、清時期臣工言事於太子、諸王及攝政王用啟本。啟本程式與奏本基本相同,封面正上方寫一“啟”字;啟文首書職官姓名、啟報事由,接敘所報事情,最後以“謹具啟知”結束;文末書明具啟時間及職官姓名。

箋帖


東漢稱為箋奏、箋記。為臣僚上皇后、太子、諸王的文書。魏晉以後稱箋,明、清時期用於慶賀皇后、太子三大節日。其程式:首書“某官某某,誠懽誠忭,稽首頓首上言”,箋文以駢體文寫成,末雲“臣等無任瞻天仰聖懽忭之至,謹奉箋稱賀以聞”。
揭帖
有兩種:一為明代內閣輔臣進呈皇帝的秘密文書,又稱密揭。其制比題本狹而短,字如指大,以文淵閣印封緘進呈皇帝閱覽。一為題、奏、啟文書的副本。明朝規定,臣下題奏事件除具正本外,仍須照繕副本達於所司,謂之揭帖。清初沿用明制,康雍之際規定為題本的副本。凡地方衙門除具題外,照其內容同時備揭帖4 份,隨本送至通政使司,再分送各關係衙門。其程式:封面正上方寫“揭帖”二字;揭文首書“具揭者官銜姓名、揭報事由”,末書“除具題外,理合具揭,須至揭帖者”;文後書明具揭年月日及具揭官員姓名。

例子


袁可立陳發兵出海之期疏
(天啟四年五月十七日庚午)登萊巡撫袁可立陳發兵出海之期。言:海上諸島,對登州者旅順也。東則平島三山、廣鹿諸島在焉。他島但可往來停泊,惟廣鹿、長山可屯兵。如應援毛帥,則二島為要。若進窺遼陽,此島又為緩地矣。旅順以西,有平頭凹山,不可泊舟。西則雙島可住舟,但薪水給於老岸,未便也。轉而西有麻洋島,再北則松木汝閟島,皆隘淺不堪住。再北則中島,南北汛口也。三島皆環海,其去岸遠者六七里,近者三四里,陸地抵復州三十里,蓋州百八十里,水路抵蓋則半日程。東南風利,抵三島覺華一日程耳。如有蓋套入蓋州不十里,由三岔入海不四十里。由海州入遼陽百二十里。且三岔沃野百里,井泉茂林,即充國之金城不是過之。
欲借登兵以圖恢復,則三島成為要路。海外諸島之形勢,大略如此。今欲分地而守,則旅順東各島,毛帥業已兵屯,且迫近金州。頃,兵部議金州當為毛帥進兵之地,自當領之東鎮。旅順以西,則去平島最遠,恐東鎮鞭長難及也。今擬嚴正中等兵住旅順雙島之間,與張盤互制。袁進等兵住西訊中島之間,與覺華犄角。然南訊中島,潮落可渡,防守宜嚴。至隆冬凍合,則皇城島又為大兵出入歸著之處,東西策應之沖。議以孫承祖守之,事下兵部。(《國榷·卷八十六》、《明熹宗實錄·卷四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