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型與表型
1911年提出的遺傳學名詞
丹麥遺傳學家W.L.約翰森於1911年提出的兩個遺傳學名詞。基因型又稱遺傳型,指生物的全部遺傳物質(基因)組成。但一般只表示個別或少數基因位點上的等位基因的組成。表型指生物體個別或少數性狀以至全部性狀的表現。
基因型是生物體在適當環境條件下發育表型的內因;表型則是基因型和環境條件共同作用的結果。能遺傳的是基因型,不是表型。環境因素是基因型得以發育其表型的必要條件。
例如玉米中的“日光紅”性狀,莖稈、葉鞘以及苞葉在受日光照射后能表現紅色,不帶該基因的玉米品種則呈綠色。如把“日光紅”玉米植株一部分遮光,則遮光部分就不表現紅色。日光是表現玉米“日光紅”性狀的必要條件;但日光不能使普通玉米基因型的莖葉表現為紅色,因為它們的基因型不同。有時由於等位基因間或非等位基因間相互作用的影響,不同的基因型可以表現相同的表型。如兩株同開紅花的豌豆,一株的自交子代全開紅花,而另一株的自交子代則出現3/4開紅花和1/4開白花的分離,說明它們具有不同的基因型。相反,相同的基因型也可由於基因型對環境影響有不同的反應而發育成不同的表型。基因型的這種反應特性是生物體在長期進化過程中逐漸形成的,有利於適應不同的環境條件。育種主要是選擇優良的基因型,因此要善於通過表型的考察鑒定其基因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