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曲縣人民政府
瑪曲縣人民政府
瑪曲縣人民政府發布決定和命令,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行政工作人員,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全面、和諧、可持續發展。
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州縣委決策、部署,執行縣政府的工作安排和縣人大常委會的各項決議,依法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城鄉建設事業和財政、民政、公安、民族宗教事務、司法行政、監察、計劃生育等行政工作,發布決定和命令,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行政工作人員,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全面、和諧、可持續發展。
縣委副書記、代理縣長張志紅:主持縣政府全面工作,分管縣政府辦公室、財政局、監察局、審計局、冶鍊廠。
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焦維忠:協助縣長協調負責縣政府全面工作,分管縣發改委(國資委、物價局)、畜牧局、統計局、人事局、編委辦、公安局、司法局、交通局、信訪局、招商局(項目辦)、鄉鎮企業管理局、非公經濟管理局(企改辦)、運管分局、首曲賓館、金曲大酒店。負責政府政務公開、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綜治維穩工作,聯繫縣人武部、法院、檢察院、武警中隊、消防科、公路段、征稽站及運輸、石油等企業。
縣委常委、副縣長華藝:分管縣教育局、城鄉建設局、水務水電局、科技局(科協)、質監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教育督導室、糧食局、供銷社、"教熱"教育基金會、電力公司、供熱公司、排水公司、牧民康居園區生活辦、產業辦;負責人大議案、意見、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及縣長交辦的有關專門性工作。聯繫縣工行、農行、信用聯社、郵政局、電信局、移動公司、聯通公司。
副縣長拉毛草:分管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衛生局、民政局、檔案局、縣誌辦、老齡辦、殘聯及縣長交辦的有關專門性工作。聯繫縣總工會、共青團、婦聯、文聯、文明辦等社團組織及醫藥、糖酒、鹽業、煙草、新華書店等企業。
副縣長萬代克:分管縣國土資源局(土地儲備中心)、廣播電影電視局、邊界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民族宗教局、文體旅遊局、環保局、扶貧辦、地震辦、編譯辦、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國稅局、地稅局、工商局及縣長交辦的有關專門性工作。聯繫縣財險公司、壽險公司、氣象局、中播台、水文站、格薩爾黃金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分工中未列的副科級機構和事業單位,隨其主管部門分別由分管領導分管。
(一)政府組成部門
辦公室、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財政局、人事局、國土資源局、城建局、交通局、衛生局、審計局、統計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發展改革和經貿委員會、水務水電局、畜牧獸醫林業局、民族宗教局、人口與計劃生育委員會、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察局
(二)直屬部門
文化體育旅遊局、廣播電影電視局、招商局、扶貧辦、環保局、地震局
獨立:編委辦
(三)二級局
信訪局、糧食局、質監局、森林公安局、鄉鎮企業局、物價局
(四)二級單位
邊界辦、老齡委、編譯辦、國資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