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和議

南北和議

和議前西南各方利益要求及鬥爭焦點1917年7月至1918年5月,孫中山領導了第一次護法運動。當時,桂滇軍閥也混跡其間,但實際時時準備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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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桂系篡奪軍政府後,北方直皖爭鬥加劇,徐世昌因高唱“和平”坐收漁利,竊取了大總統職位宣布停戰。同時,英美等國為重新瓜分在華利益,也“勸導”南北雙方“言和”。所以,南北“主戰派”代表孫中山,段祺瑞只得默認已成之局,議定1919年2月20日在上海正式召開和會.
1919年2月20日,南、北議和代表在上海舉行“和平會議”。1918年9月,段祺瑞操縱“安福國會”選舉徐世昌為總統,馮國璋下野。直皖矛盾更加尖銳。在英、美推動下,直系軍閥新首領曹錕、吳佩孚與西南軍閥加緊勾結。9月13日,吳佩孚通電主和,西南軍閥唐繼堯複電贊成.26日,南軍將領譚浩明、程潛等,與北軍將領吳佩孚、馮玉祥等,聯名通電主和。10月13日,吳佩孚致電徐世昌總統,請速發停戰令。24日,徐世昌申令尊重和平。11月16日,徐世昌向北方前線軍隊發布停戰令。23日,廣州軍政府發布停戰令.12月2日,英、美、法、意、日五國公使向北京政府提出正式文件,“勸告”和平統一。同日,五國駐廣州領事亦向廣州軍政府提出同樣“勸告”。12月10日,北京政府派出朱啟鈐為議和代表。17日,廣州軍政府派出唐紹儀為議和代表。南北議和會議開始以後,由於各派軍閥之間爭奪激烈,不能達成妥協,於1919年5月13日最終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