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湖南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湖南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務院關於編修各級地方志的有關方針、政策及規定,擬定地方性的編修工作政策、規定。
(二)在省委領導、省政府主持下,組織有關專家編修《湖南省志》、部門志、專業志及省志叢書。
(三)負責對各部門和各市、州、縣(市、區)的修志工作進行督查和業務指導;組織對各級志稿的評審、驗收、出版、評獎。
(四)收集、整理、研究湖南地方文獻和省情資料,編輯出版《湖南年鑒》
(五)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綜合處(對外可使用人事處印章)
負責文秘、財務、行政事務、綜合協調、對外聯絡、接待等工作;負責機關勞動和社會保障、人事、機構編製管理等工作。
2、省志編纂處
3、市縣誌工作指導處
制訂續修市(州)、縣(市、區)志編纂方案;指導、督查市(州)、縣(市、區)志書的編修工作;組織對市(州)、縣(市、區)志稿的評審、驗收、出版;組織對市(州)、縣(市、區)志書的評獎。
4、年鑒工作處(《湖南年鑒》編輯部)
負責《湖南年鑒》的組稿、編輯、出版、發行工作;對市(州)、縣(市、區)年鑒的編輯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組織對省內各級年鑒的評獎。
1、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黨群工作。
2、紀檢監察
負責機關紀檢監察工作。
3、工會
負責機關工會工作
4、婦委會
負責機關婦女工作
湖南地方文獻研究所(湖南方誌館)
湖南省長沙市開福區瀏河村巷3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