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地方志

湖南地方志

湖南地方志是記錄了湖南歷史沿革、山川形勝、行政建置、人物傳記、武備兵防、經濟物產、風俗民情、宗教信仰、異聞逸事等的志書,起到了"資治、教化、存史"的作用,在湖南地方文獻中具有主體地位。

地方志信息


地方志,亦稱方誌,乃一方古今總覽,包羅萬象,舉凡一地歷史沿革、山川形勝、行政建置、人物傳記、武備兵防、經濟物產、風俗民情、宗教信仰、異聞逸事等等,可以說無所不載。方誌源遠流長,代代相傳,綿延不絕。究其源流,大約淵源於春秋戰國,至秦漢雜述中之郡書、地理書、都邑簿,都各自以所載內容和所取形式,開創了後世方誌中的人物誌、地理志、都邑志之先河。自東漢迄於北宋,千餘年間,地方志書的名稱和形式多種多樣,曾以地記、地誌、圖經、圖志等名稱和形式長期流行,迨至南宋,才多數稱為"××志",少數仍稱為"圖經",或稱為"乘"、"略"、"典"、"書"、"錄"等。
方誌分為總志、地區志、專志三類。總志,又稱為"一統志",它以一朝一代的行政區域為綱,用地方志的體裁記述全國的情況。總志不具備地方區域性,不屬"地方文獻"的範疇。民國以後也未再修總志。
地區志有省志、府志、州志、廳志、縣誌、鄉鎮志、都邑志,此外,還有因軍事、民族事務等特殊需要而劃分的區域,也往往修有志書,如衛所志、邊關志、土司志、鹽井志等。專志是專門記述某一地區的某一項特定事物,如山志記山脈;水志記河、湖、塘、泉等;名勝志記一地的名勝古迹;風土誌記一地的風俗、民情、特產;金石志記當地的銅器、碑刻等文物;經籍志或藝文志專介當地人的著作;人物誌專門記述當地的著名人物。地方志具有地方區域性、歷史資料性、內容綜合性、時間連續性等特徵,起"資治、教化、存史"的作用,它的特徵和作用決定了它在地方文獻中的主體地位。要了解、研究和開發利用地方文獻資源,就必然要了解、研究和開發利用地方志資源。
地方志是具有"中國特色"的文獻寶藏,它悖離文獻老化規律,要求我們不斷深化對它的認識和研究,充分發掘它的利用價值,為當今的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服務。

沿革


湖南省地方志源在何時?歷代修過多少?這些都難以有一個清楚、準確的說法。為方便敘述,下面分若干個歷史時期進行介紹,旁及行置沿革、修志源流,並對有代表性的志書撮要說明。
魏晉南北朝荊湘地記
湖南省夏周荊州地,春秋戰國時屬楚。秦屬黔中、長沙二郡。漢置長沙國、桂陽、武陵、零陵三郡,皆隸屬荊州。三國屬吳,晉屬荊州,置武陵、天門、長沙、衡陽、湘東、零陵、邵陵、桂陽8郡,另有南平、臨賀2郡錯入湖南境內。晉懷帝永嘉元年(307),曾析荊州之長沙、衡陽、湘東、邵陵、零陵、營陽、建昌及江州之桂陽8郡為湘州,治臨湘(今長沙市),旋於晉成帝咸和三年(328)省。
荊湘地記亡佚無可考,有輯佚本者,《桂陽記》為湖南省最早志書,《桂陽記》,魏楊元鳳纂,存金溪王氏《漢唐地理書鈔輯本》,魏吳荊州桂陽郡,今湖南衡陽以南郴州一帶。最著者,有(劉宋)盛弘之《荊州記》、(晉)羅含《湘中山水記》。撰《荊州記》者,有晉范汪,劉宋盛弘之、庾仲雍、郭仲產、劉澄之及佚名6家,以盛弘之所撰最為有名。清王謨指出"按《荊州記》作者數家,惟盛弘之最著,諸書稱引,盛弘之亦最多。"湖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9月出版了清陳運溶、王仁俊輯、石洪運點校的《荊州記》九種,列入《湖北地方古籍文獻叢書》。各種《荊州記》均已佚亡,原書無考,現只存王謨及陳運溶輯佚文字,以陳運溶輯(劉宋)盛弘之《荊州記》輯幅最大,體制亦最近原書。佚文是依晉郡縣次序,鉤稽排比,分條載事,內容約分為述地理、載物產、明舊事、記古迹、錄神話傳說。輯錄盛記原文之後,並附佐證文字,為輯佚本的四分之三,可目為《荊州記輯本考證》。考弘之,《宋書》無傳,其事迹莫詳,僅《隋書·經籍志》云:宋臨川王侍郎盛弘之。晉羅含纂《湘中山水記》,該書《水經注》、《白氏六帖》、《太平御覽》均引作《湘中記》。輯佚文一是記水,二是載山,三是述物產,四是明古迹。羅含(293~369),字君章。耒陽人。祖父彥,官臨海太守。父綏,官滎陽太守。少孤,養於叔母。荊州刺史庾亮以為江夏郡從事,旋轉州主簿。桓溫任荊州刺吏,轉州別駕。庾亮稱含為"湘中之琳琅",桓溫贊之為"荊楚之材"、"江左之秀"。屢官至宜都太守、散騎常侍、侍中,後轉為廷尉、長沙相,以老致仕,加中散大夫。含既為地學家,又是哲學家,有其哲學代表作《更生論》行於世。
地誌與地記實質上無多大區別,不過名稱略異而已。魏晉南北朝時期,有梁元帝蕭繹撰《荊南地誌》2卷,《漢唐地理書鈔》、《麓山精舍叢書》有輯佚文,一是述地理疆域,二是釋地名,三是標山川,四是載居民,五是標物產,六是明舊事,七是記冢墓。《荊南地誌》所載為荊南一地疆域、地理、民情、物產、舊事、冢墓等,橫排門類,綜貫古今。
秦漢郡書,多記郡國鄉邦先賢耆舊節行,正如唐劉知幾謂"郡書者,矜其鄉賢,美其邦族"。涉及湖湘鄉賢人物,有存目可查者,僅後漢王粲纂《荊州文學記官志》、晉張方纂《楚國先賢傳十二卷》、魏晉時人鄒閎甫纂《楚國先賢傳》、晉高范纂《荊州先賢傳三卷》、吳張勝纂《桂陽先賢畫贊一卷》、佚名纂《零陵先賢傳》(《說郛》本)、晉劉彧纂《長沙舊傳贊三卷》數種,均佚亡,輯本內容甚少。宋元以後,漸用專志記載一方耆舊先賢,不再纂專書。因而,"郡書"一類似可為後世"方誌·人物誌"之發端,張國淦將《荊州文學記官志》等列入所編《中國古方誌考》中大概也緣於此。還有專記風俗的,如《荊楚歲時記》,宗懍著。宗懍,南朝梁人,以文名重於時。《荊楚歲時記》,正文以時為序,記述古荊楚大地的節令風俗,保存了大量的民俗資料,是為方誌民俗志之濫觴。
上述散佚志書主要是清代學者從《補三國藝文志》、《補晉書藝文志》、《隋書·經籍志》、《唐書·經籍志》、《宋史·藝文志》、《國史·經籍志》、《北堂書鈔》、《輿地紀勝》、《太平寰宇記》、《太平御覽》、《永樂大典》等書中輯出的片段殘句,編成一些輯佚書,其中有金溪王氏《漢唐地理書鈔輯本》、善化陳氏《荊湘地記輯本》、《荊湖圖經輯本》、《歷朝傳記輯本》(以上皆刊刻在清光緒宣統間湘西陳氏刻《麓山精舍叢書》中)和蒲圻張氏《大典輯本》,以陳氏(運溶)輯錄最多。著名方誌學家朱士嘉在《中國地方志的起源、特徵及其史料價值》一文中說:"陳運溶輯錄了南北朝湖廣地區古方誌40多部。每部篇幅有限,少則幾條,多則二三十條,但還能反映各該地區的氣候、地貌、土壤、水利、資源、土特產及經濟的、政治的、文化的發展概況;關於少數民族的活動,中草藥的分佈和猿人生活也有所記載。陳運溶等人的辛勤勞動,給我們留下了寶貴的文化遺產,也為我們研究古方誌史提供了有利的條件。"運溶,字芸畦,清末湖南善化(今長沙)人,長於史學,撰有《大清一統輿圖海道集釋》、《亞歐兩洲沿岸海道紀要》、《古海國沿革考》、《後漢書大秦國傳補註》、《湘城訪古錄》等。喜輯佚,有多種輯佚本行世,堪稱清末一輯佚大家。
隋唐荊湖圖經
隋置長沙、衡山、桂陽、巴陵、零陵、武陵、澧陽、沅陵8郡,唐分屬江南西道(治洪州,今江西南昌市)、黔中道(治黔州,今四川彭水縣),在湖南境內共置14州郡和1個羈縻州。代宗廣德二年(764)置湖南都團練守捉觀察處置使,簡稱湖南觀察使,駐衡州,"湖南"之名由此始。大曆五年(769),湖南觀察使徒治潭州(今長沙市)。五代十國在湖南境內建馬楚政權。
魏晉南北朝,圖經之書未能發達,始興於地記和地誌轉衰以後,即隋唐二代。圖經是從古地圖演變而來的一種有圖有文字說明的志書體裁。秦漢以後,繪製地圖的技術日趨成熟。1973年在長沙馬王堆三號漢墓出土了三幅西漢初年的地圖,其中一幅是地形圖,畫的主要是漢初所封長沙國的南部,即今湘江上游瀟水流域一帶。這是世界上現存最早的以實測為基礎繪製的地圖,圖例統一,比例大致適當,圖上有山脈河流的名稱、居民地的分佈。西漢繪製的大量地圖,啟迪了東漢圖經的出現,但至隋以後,才有記載。據不完全統計,隋朝30餘年,各地修圖經6種,無湖南一地。唐代圖經,《中國古方誌考》載有《武陵圖經》、《岳州圖經》、《邵陽圖經》、《湘陰圖經》、《茶陵圖經》,全佚,無可考。陳運溶在《荊湖圖經》中說:"茲所輯者,如《長沙圖經》、《衡州圖經》、《衡山圖經》、《道州圖經》、《朗州圖經》、《澧州圖經》、《湖南風土記》,以上皆唐人所撰也,其作者姓名無考。"但考察當時的歷史情況,似還不止此數。唐代大文學家韓愈在憲宗元和十四年(819),因諫阻憲宗迎佛骨,第二次被貶為潮州(今廣東潮安)刺史,將路經韶州(今廣東韶關)時,向韶州太守借看圖經:"曲江山水由來久,恐不知名訪倍難。願借圖經將入界,每逢佳處便開看。"(《將至韶州先寄張端公使君借圖經》)唐纂"韶州圖經",史書無載。韓愈兩次被貶廣東,數次過湖南境地。第一次被貶是貞元十九年(803),京畿大旱,上書請寬緩徵賦,被逐為陽山(今廣東陽山縣)令。永貞元年(805)遇大赦,離陽山到郴州待命,盤桓三月,遍游郴州名勝,寫有《郴江》、《叉魚詩》、《郴江禱雨》等詩篇,可能在郴州瀏覽時也是"每逢佳處便開看"圖經的,有元王都中詩"叉魚亭"(後人為紀念韓愈賦"叉魚詩"而修)"昌黎(韓愈自謂郡望昌黎,世稱韓昌黎)曾此賦叉魚,披荊尋碑考郡圖"為證。韓愈在湖湘期間,吊屈原,謁南嶽,都有詩篇遺世。每到一地,也是有可能借看圖經的。在唐朝,現僅存《南嶽小錄》一卷,唐道士李沖昭撰,是專記南嶽衡山的志書,也是湖南現存最早的志書。沖昭,一作仲昭。卷首自序云:"弱年悟道,近歲依師。臨岳門,頻訪靈跡。遍閱古碑及《衡山圖經》、《湘中記》,仍致詰於師資長者,岳下耆年。或得一事,旋貯篋笥。撮而直書,總成一卷。"該書成於唐昭宗天復二年(902),全書列34目,6000餘字。《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云:"書中先列五峰三澗,次敘宮觀祠廟壇院之屬,而以歷代得道飛升之跡附之。雖黃冠自張其教,不無誇誕之辭,而唐世名山洞府之書,如盧鴻一《嵩山記》、張密《廬山雜記》、令狐見堯《玉笥山記》、杜光庭《武夷山記》,今並無存。此獨以舊本流傳,勝境靈蹤,足資掌故,是亦考圖經者所宜征據矣。"可見《南嶽小錄》是唐代唯一留下的關於名山洞府之書。收入《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的為明代蔡汝楠守衡州時所刻本。
宋元湖南地方志書
湖南一境宋屬荊湖北路和荊湖南路,荊湖北路今湖北、湖南兩省西南部地,荊湖南路,今洞庭湖以南地。在今湖南省境內,轄12州。元時,除永順安撫司地屬四川行中書省外,絕大部分地區屬湖廣行中書省。
到北宋時,朝廷幾次下令各地纂修圖經,特別是宋真宗時期,任命翰林學士李宗諤等人,按照統一的體制,對所有的圖經重新加工。到大中祥符三年(公元1010年),修成《祥符州縣圖經》1566卷,另有目錄2卷,抄成342本,在第二年頒發各地。湖南一境甚多,比較重要的有《祥符衡州圖經》、《祥符茶陵圖經》、《祥符郴州圖經》等。前兩種有清陳運溶從《輿地記勝》中輯錄的佚文,記山川河流,考地理沿革,明故城古迹。《中國古方誌考》說《祥符衡州圖經》"宋李宗諤纂"不準確。於《祥符郴州圖經》,李宗諤寫了一篇很長的"序",詳細地敘述了郴州從夏周至西漢景德元年的建置沿革,間有戶口數,脈落清晰可考。還有屬於"通志"性質的宋佚名纂《荊湖北路圖經》六十三卷、《荊湖南路圖經》三十九卷,宋《紹興秘書省續到四庫闕書目》卷二、《國史·經籍志》都有記載。圖志是一度出現在隋、唐、宋、元的一種地方志書,它同圖經實是一類,內容和形式並無多大差別,亦是先有圖有文,後圖亡而僅存文字。隋唐二朝,湖南無圖志記載。至南宋才有圖志數種,紹興《衡陽圖志》(宋張敦頤纂),淳熙《舂陵圖志》(宋趙汝誼修,章穎纂)、《邵陽圖志》(宋李韋之纂)、《桂陽圖志》(宋鄭紳纂),淳祐《湘陰圖志》(宋胡哲纂),《澧州圖志八卷》(宋霍箎纂),均亡佚無從考察其內容和體例。
地方志書在南宋有很大發展,方誌體例、結構已基本定型,圖經、圖志與方誌已融合為一。正如方誌學家張國淦在考察早期志書後所言:"方誌之書,至趙宋而體例始備。舉凡輿圖、疆域、山川、名勝、建置、職官、賦稅、物產、鄉里、風俗、人物、方技、金石、藝文、災異無不匯於一編。隋唐以前,則多分別單行,各自為書。其門類亦不過地圖、山川、風土、人物、物產數種而已。"(張國淦《中國古方誌考》"敘例")南宋時,湖南稱為"圖經"、"圖志"的志書不多,而"志"的數量有較大增加。有目可查的有《長沙志五十二卷》(宋趙善俊修,褚孝錫纂)、《續長沙志十一卷》(宋佚名纂),錄紹興以後事,《星沙集志》(宋真德秀纂),《淥江志十二卷》(宋張耕纂),《瀏川記》(宋佚名纂),(淳祐)《攸縣誌》(宋佚名纂),《都梁志二卷》(宋鄭昉纂),《岳陽甲志二卷》(宋馬子嚴纂)、《岳陽乙志三卷》(宋張聲道纂),(寶祐)《平江志》(宋佚名纂),《衡陽志》(宋宋剛仲纂),《零陵志十卷》(宋張埏纂)、《零陵志十卷》(宋徐志明纂),《桂陽志五卷》(宋周端朝纂),《黔陽志》(宋饒敏學纂)等。張埏,孝宗朝知永州,淳熙年間修《零陵志十卷》,徐自明在嘉定十年知永州,越二年,重修成《零陵志十卷》,其間40年,兩修《零陵志》,從一個側面反映了南宋時期湖南地方志纂修工作的迅速開展。上述志書全佚,有輯佚文字行世。
兩宋時期,還有衡山李芾《南嶽衡山記》,南嶽釋文政《南嶽尋勝錄》,佚名氏的《湘水記》、《沅水記》、《洞庭譜記》,周衡《湘中新記》,武陵柳拱辰《永州風俗記》,佚名氏《道州風俗記》、《沅陵風俗記》,吳致堯《九疑考古》、洛陽陳與義《岳陽記錄》,臨江徐得之《郴江記》,縉雲田渭《辰州風土記》等。比較重要的有《南嶽總勝集》、《岳陽風土記》、《溪蠻叢笑》。《南嶽總勝集》3卷,為南嶽道士陳田夫所著。田夫,字耕叟,居南嶽九真洞老圃庵,往來於七十二峰。30多年間,訪求前古異人高僧靈跡,考其事而紀之,斷自三皇以來,迄於宋,凡四五萬言,分上、中、下卷。首卷列1個總圖、5個分圖,及五峰靈跡,又洞天福地以至歷代帝王為27類。中卷敘寺觀及所產雜葯、奇花、靈草、珍禽異獸。下卷敘唐宋異人高僧,末附隱逸之士。清阮元評曰:"徵引博而敘述簡,深有體要"。此書被收入《道藏》,是一部關於南嶽道教、風土古迹的史料書。《岳陽風土記》在明嘉靖刻本《古今逸史》中,被收入《四庫全書》,建安范致明纂。致明,字晦叔,元符進士,徽宗時以宣德郎謫監岳州酒稅。《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評介此書曰:"書雖一卷,而於郡縣沿革,山川改易,古迹存亡,考證特詳。如樂史《太平寰宇記》謂大江流入洞庭,致明則謂洞庭會江,江不入洞庭,惟荊江夏秋暴漲,乃逆泛而入,三五日即還,名曰翻流水。……沈亞之《湘中怨》,記岳陽樓聞汜人之歌,致明則核以地形,謂舟中之歌,樓上不辨。杜佑《通典》謂巴邱湖中有曹洲,即曹公為吳所敗燒船處,在今縣南四十里。致明則謂今縣西雖有曹公渡,考之地理,與周瑜曹操相遇處絕不相干。……酈道元《水經注》謂澧水會沅,然後入湖。致明則謂澧沅雖相通而各自入湖,澧所入處名澧口,沅所入處名鼎江口,皆確有引據,異他地誌之附會。其他軼聞逸事,亦頗資採擇,敘述尤為雅潔,在宋人風土書中,可謂佳本矣。"《溪蠻叢笑》一卷,南宋朱輔纂。《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云:"溪蠻者,即《後漢書》所謂五溪蠻,章懷太子注,稱武陵有雄溪、樠溪、酉溪、潕溪、辰溪,悉是蠻夷所居,故謂五溪蠻,今在辰州界者是也。輔蓋嘗用官其地,故據所聞見作為是書,所記諸蠻風土物產頗備,如闌干布之傳於漢代,三脊茅之出於包茅山,數典亦為詳贍。至其俗尚之異,種類之別,曲折纖悉,臚列明析。事雖鄙而詞頗雅,可謂工於敘述,用資考證,多益見聞,因不容以瑣屑廢焉。"以上諸書,今都有整理校勘本問世。
元代地方志書,特別是方誌,繼續有所發展。元世祖忽必烈於至元二十三年命大學士札馬刺丁會同奉直大夫秘書少監虞應龍修《大元大一統志》,二十八年書成,凡七百五十五卷,內容宏富,體例周備,已是定型方誌。元以少數民族君臨中原后,原來志事中斷的廣大長江以北地區的修志事業也重新恢復和發展起來,而長江以南諸省,較之南宋時代,修志事業卻呈下滑趨勢。《中國古方誌考》記元代湖南屬地方志很少,有《元古羅志》(元鄧紳伯集),《茶陵州志》(元佚名纂),《岳陽郡志》(元佚名纂),《延祐平江州志》(元按攤不花纂,據《隆慶岳州府志》載:按攤不花,延祐間判平江,纂州志有功,文章政事重於時),《武陵續志》(元佚名纂,明《永樂大典》引7條),《元'衡州路'志》(元佚名纂),《永州路志》(元鄧桂賢纂),《郴江志》(元佚名纂),《郴州路志》(元王都中纂,光緒《湖南通志》"當即《郴江志》",王都中知郴州,是元仁宗皇慶二年,上述"兩志"都是皇慶二年以後所修,《郴江志》載王都中著《郴州北湖始末記》,可能光緒《湖南通志》所斷正確),《黔陽縣誌》(元朵爾赤雲甫纂)等,又據明崇禎十二年修纂的《長沙府志》序言,《長沙府志》始修於元大德年間,由時任潭州路學正鄧桂賢纂修。上述元代方誌均已散失,現見存的140餘種元代方誌,湖南沒有1種。輯佚本大都不載具體內容,或所輯材料零璣寸壁,難以窺其全貌。
明清湖南地方志
明太祖洪武九年(1376)改湖廣行中書省為湖廣布政使司,仍稱湖廣省(治武昌),省下改路為府。清康熙三年(1664),分湖廣右布政使駐長沙,為湖南建省之始,雍正元年(1723),改湖廣右布政使司為湖南布政使司。
有明一代,各地修志蔚然成風。明朝永樂年間,政府制定了修志條例頒告天下。到了明朝中葉,已經是"天下藩郡州邑莫不有志"(沈庠《(正德)上元縣誌序》)。據1958年謝華《湖南省志·總序》,湖南"明代修的有百五十六種"。方誌毀於兵燹、水、火災、蟲害者甚多,在明正德年間,即有人稱當時方誌存者僅"十之五六"(陳珂明正德《漳州府志序》),進而可以推論,明代湖南方誌遠不止156種。在明代纂修的省志有:(正德)《湖廣圖經志書二十卷》,是現存最早的涉及湖南全省範圍的一部省志,明成化二十年(1484)湖廣督學副使薛綱創修,正德年間任右都御史吳廷舉續而編,有明嘉靖刻本。另一部是(萬曆)《湖廣總志九十八卷》,明徐學謨纂修。《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云:"學謨,嘉定人,四任湖廣,習其故事,此其萬曆時為左布政使時所作也。"此書按事類分為32門,是參照明朝政府制定的《纂修志書凡例》來設置類目的。現存府、縣誌有:(嘉靖)《長沙府志》、(崇禎)《長沙府志》,(嘉靖)《瀏陽縣誌》,(嘉靖)《茶陵州志》,(嘉靖)《湘潭縣誌》,(嘉靖)《衡州府志》、(萬曆)《衡州府志》,(弘治)《衡山縣誌》,(隆慶)《寶慶府志》,(弘治)《湖廣岳州府志》、(隆慶)《岳州府志》,(萬曆)《華容縣誌》,(嘉靖)《湘陰縣誌》,(萬曆)《郴州志》,(洪武)《永州府志》、(弘治)《永州府志》、(隆慶)《永州府志》,(萬曆)《寧遠縣誌》,(萬曆)《道州志》,(萬曆二年)《江華縣誌》、(萬曆二十九年)《江華縣誌》(是志萬曆原刻本早已散失,有順治十五年刻本傳世,史事也增至順治十五年),(嘉靖)《新寧縣誌》,(嘉靖)《新化縣誌》,(嘉靖)《安化縣誌》,(嘉靖)《常德府志》,(萬曆)《桃源縣誌》,(萬曆)《慈利縣誌》,(嘉靖)《澧州志》、(萬曆)《澧紀》,(萬曆)《辰州府志》,(洪武)《靖州志》。上述府、縣誌,(洪武)《靖州志》為洪武初年抄本,其餘為刻本,最早的是(洪武)《永州府志》,又名《永州府圖志》,是志體例承襲宋元舊志,內容詳收元明府事,有湖南古方誌之風貌,為現存最早的湖南境屬府志,有殘本藏國家圖書館。最晚的是(崇禎)《長沙府志》,是志一因舊志,內容有所損益,如祥異門記崇禎四年至十二年5次地震以及崇禎末年瀏陽、湘鄉、湘潭、醴陵等地農民起義情況。較著者,有(嘉靖)《長沙府志》,體例別具一格,悉遵《史記》譜表結合,備載長沙歷代人物、流寓、官宦;(隆慶)《岳州府志》,內容注重國計民生,記水利設施、人口增減、賦稅損益、農、礦產品等,每門冠以小序,提要勾玄;(嘉靖)《常德府志》一改舊志多張羅形勝、藻飾藝文之弊,記疆域經緯、人口賦稅、政教風化、民生日用,能綱目相濟,條分縷析,內容於舊志增十之六七。明朝270多年間,很多府、縣誌都是多次纂修,如《長沙府志》,初修於永樂年間,二修於嘉靖初年,三修於萬曆二十一年,四修於崇禎十二年;《永州府志》一為洪武十六年虞自鉻、胡璉纂修,二為弘治七年姚昺纂修,三為嘉靖二十四年戴維斯纂修,四為隆慶五年史朝富纂修,五為萬曆四十七年林士標纂修;五修《平江縣誌》,惜無存世之本。在明代,湖南地方志,不僅數量增多,而且品種也增加了。有山水志,如《衡岳志》(彭簪纂於嘉靖戊子七年,姚宏謨於隆慶辛未五年重訂);《九疑山志》,明萬曆中,蔣鐄官寧遠縣知縣時創修,"首紀祭舜陵文,次載形勝、古迹、人物、仙釋、土產,次錄前人碑記、詩文。崇禎中,平陵俞向葵為令,復補圖於卷首。"(《四庫全書總目提要》)有書院志,《嶽麓書院志》,明正德九年(1514),由山長攸縣陳論首纂,明萬曆年間長沙知府濱州吳道行重修,到善化吳道行任山長再次重修,刪並增補,於崇禎六年(1633)成書10卷,惜散佚;《石鼓書院志》,富順周詔於嘉靖癸巳十二年官衡州府知府時所修,被《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譏為"潦草漏略,殊無義例,蓋書帕本也。"萬曆中,李安仁官衡州府知府時"因周詔舊志重修,分上下部。上部紀地理、室宇、人物、名宦,下部藝文,采據較詔志為詳。"(《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很可能還有土司志、衛所志之類型,明朝在少數民族地區進一步發展和完善了元代建立起來的土司制度,土司以宣慰使司為最大,下轄安撫使司、長官司、土州和土舍等。在今湖南"苗蠻"地區,有永順軍民宣慰使司、桑植宣慰使司、柿溪宣撫司及上下峒長官司,在這些地區,按明朝政府要求,似應修過都司志、衛所志等,惜未見歷史記載。明代湖南地方志,主要入藏在全國各大圖書館、檔案館、寧波天一閣,還有日本、美國一些圖書收藏單位。有《湖南圖書館館藏地方志目錄》(附"本館藏未入藏的湖南地方志目錄")可資檢索。
清代是古代地方志書發展的鼎盛時期,有人估計,我國現存方誌約有12000餘種,反映在《中國地方志聯合目錄》中者有8000多種,其中百分之七十以上是清代纂修的。湖南現存地方志400多種,百分之九十以上是清代方誌,約佔全國現存清代方誌總數的四分之一。至道光年間,湖南布政使司轄4道、9府、4直隸州、5直隸廳、63縣、7散州、1散廳。幾乎每個府、州、廳、縣都修有志,且多有幾修。湖南獨立建省后,而康熙二十三年和雍正十一年兩省纂修省志,仍合湖北、湖南於一志,曰(康熙)《湖廣通志》、(雍正)《湖廣通志》。后志"據康熙甲子舊志為本,而以類附益之。其目或增或並,總為三十一門又附見者十三門。人物門內又別為子目。條分縷析,按籍可稽。惟長沙遠隔洞庭,當時開局武昌、採訪未周,故所載稍略,不及湖北之詳備"。(見《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直到乾隆二十一年(1756),由湖南巡撫陳宏謀、布政使楊延璋創修《湖南通志》,范咸、歐陽正煥纂,乾隆二十二年成書付梓。這是一部獨立的湖南省志,上承康熙、雍正《湖廣通志》,續增雍正九年(1731)至乾隆元年湖南史事,正文凡37門,各門較前志都有所損益,斟酌精審,訂偽正誤,在湖南省志纂修史上起承前啟後的作用。嘉慶二十一年(1816)二修《湖南通志》,二十五年刻,巴哈布、翁元圻等修,王煦、羅廷彥纂。該書二百一十九卷首三卷末六卷,附嶽麓書院書目一卷、城南書院書目一卷。所列各門,征古求信,辨疑補漏。金石一門頗具特色,"以楚南少究金石者,故為(瞿)中溶所獨任,遵乾嘉諸儒金石例,而不循前人通志舊例,甄錄賅備,考證精詳,蓋秉其外舅錢大昕之學,淵源有自,故能獨臻美備,為從來輿地誌所未見也。"(葉定侯《續修湖南通志之我見》,見《湖南文獻彙編》第一輯)。光緒年間,有《湖南通志》二百八十八卷首八卷末十九卷。同治初年,湖南巡撫李翰章倡修,後任巡撫卞寶第等人玉成其事,曾國荃郭嵩燾等纂。是志同治七年(1868)開局採訪,十三年編輯,光緒五年(1879)成書付梓,十一年刊竟行世。仿賈漢復纂修的(順治)《河南通志》式,分十五門三十四目,卷帙浩繁,資料宏富,約1200萬字,是迄清末一部內容最為豐富,最具參考價值的省志。雖仍舊志十之七八,新增者十之二三,而體例謹嚴,徵引有據,"視舊志增並不一,所引諸書,皆俱列原文,標列出典,頗為精詳",尤其是"書中間有案語,以考異同,亦均典核可取"(《續修四庫全書提要》)。地理門詳記湖湘輿圖、郡縣沿革、分野、經緯、山川、形勝、古迹、陵墓、風俗。武備門上溯秦漢至清歷代戰亂及其兵備防務,詳近略遠,記曾國藩、左宗棠等湘軍將領辦團防,增水師,練湘勇楚勇,征剿太平軍、"捻匪",平息"回亂"等尤為詳細,然立場相左,卻為研究清代社會動亂提供了珍貴史料。人物門占篇幅四分之一,歷代湘籍人物及流寓者,凡見之文獻,悉為收錄。藝文門蒐集湖湘文人墨客之述作,蔚為大觀。民國二十三年(1934),上海商務印書館縮印該志,合廣東、浙江、湖北、山東、畿輔,匯印成精裝本六省通志。清代纂修的湖南省府、州、廳、縣誌410餘種,據《中國地方志聯合目錄》記載,現存350種。其中體例嚴謹、內容豐富,參考價值比較大的有:章學誠參加纂修的《常德府志》。常德有志始於明永樂,凡六修,多散佚,清乾隆以後續修,未成稿。章學誠提出了"方誌乃一方全史"之說,修志必須遵循"史家法度",體例結構是立"志"、"掌故"、"文征"三書,"仿紀傳正史之體而作志,仿律令典例之體而作掌故,仿《文選》、《文苑》之體而作文征。三書相輔而行,闕一不可;合而為一,尤不可也。"(《方誌立三書議》,見《遺書》卷十四,方誌略例一)。章氏在《為畢秋帆制府撰常德府志序》中云:"府志輯於康熙九年,故冊荒陋,不可究詰;百餘年之文獻,又邈然無征。於是請事重修,余謂此能知其大也。雖然,方誌遍寰宇矣,賢長吏知政貴有恆,而載筆之士不知辭尚體要,猥蕪雜濫,無譏焉耳,即有矯出流俗,或文人矜於辭采,學士侈其蒐羅,而於事之關於經濟,文之出於史裁,則未議之耳。會稽章典籍學誠,游於余門,數為余言史事,犁然有當於余心。……俗志附會古迹,題詠八景,無實靡文,概從刪落。……今以藝文專載書目,詩文不可混於史裁,別撰文征七卷,自為一書,與志相輔而行;其搜剔之餘,畸言脞說,無當經論,而有資談助者,更為叢談一卷,皆不入於志篇。"惜此志未成書付梓,然纂修於嘉慶十八年的《常德府志》續修前志,歷時3月成70萬字即刊行問世,是志列類設目、內容取捨都充分體現了章學誠的修志思想。王闓運纂(同治)《桂陽直隸州志》、(同治)《清泉縣誌》、(光緒)《湘潭縣誌》。闓運,字壬秋,湖南湘潭人,湘中名士,文章學問名滿天下,所纂方誌,信守章學誠"志即史也"之修志宗旨。(同治)《桂陽直隸州志》篇目仿《史記》,分志、紀、傳、表、圖,以敘錄一篇殿後,交待纂修始末。創列"洞徭志",詳紀瑤族源流、歷史演變、民族特徵、宗教信仰、風俗習慣,以及統治階級對瑤民的統治和瑤民舉行起義等情況。敘述"繁而不蕪,簡而不漏"。棄舊志采天文星野之文,全用開方計里,咸取經緯之說。在"水道志"中,仿酈道元《水經注》,以水為綱,兼及名勝古迹、橋樑渡口、物產民情,以及神話故事,靡不備錄。所書持論平正,如"洞徭篇":"徭……其於內民,初相見,格不入,稍習,親愛骨肉不逮也。與人市,不二價,馴朴畏事,榛榛狉狉,有上古之風。""及宋、元所以致寇,由苛斂褻國威,非徭生禍也。道光時平徭,外所傳將帥功烈矣,非州人所得知也。"(光緒)《湘潭縣誌》經王闓運刪削增補總其成,親筆書寫上版,光緒十五年印行,世人為之矚目,著名的語言文字學家,也是方誌學家的黎錦熙推崇備至,"觀其超俗擬古,竟在章(學誠)氏以上"。郭嵩燾纂(光緒)《湘陰縣圖志》,嵩燾,字伯琛,號筠仙,邑人。光緒元年(1875)任福建按察使,擢兵部侍郎,旋奉命出使英國,兼駐法大臣,為我國第一任駐外公使,以熟悉洋務著稱。而仕途阻滯,在湖南講學著書終其餘生。所纂《湘陰縣圖志》,分輿圖、表、志、傳四體。輿圖分經緯圖、總圖、城圖、沿革圖、水道圖、二十九局分圖共78幅,為求輿圖之精審,聘當時輿地學家鄒世詒繪製。每圖之後,各有詳細考證註釋,以符圖經志緯之式。"此書名為公修,其實嵩燾一家之言也"(《湘陰縣圖志》卷末"跋后")。鄧顯鶴纂(道光)《寶慶府志》,顯鶴,字子立,號湘皋,湖南新化人。博覽群書,以文名於世,於湖南地方文獻,搜討尤勤。以古稀之年慨然受命總纂,並薦其同鄉、著名地圖學家鄒漢勛任同纂,"相與援翰執素,廣訪博咨"。是志肇自道光二十五年(1845),二十九年而書成。仿紀傳體史書體例,分紀、表、圖、記、書、略、錄、傳8綱36目,約200萬字。卷帙浩繁,搜羅宏富,編排取捨適當。所繪各圖,均出自漢勛伯仲及子侄之手,於鄉村界址、山水原委以及居民氏族"縷述無遺",精審詳明而切於實用。是志問世后,即為方誌界所稱道,被視為"博贍精祥,典雅宏麗"的"最為精善"之作,梁啟超稱其為清代名志。著名的還有陶汝鼐纂(順治)《寧鄉縣誌》、王文清纂(乾隆)《寧鄉縣誌》,曠敏本纂(乾隆)《衡州府志》,陶澍纂(嘉慶)《安化縣誌》等。在清朝,湘西各府、縣、廳普修方誌,還修有宣慰司志、衛志,如(清)《永順宣慰司志》,是志舊傳為清初彭姓土司所作,記土司歷代源流及順治前後各類情況皆詳實明晰,是考證土司制度及研究少數民族人物的珍貴原始文獻,惜原書久佚,僅殘存抄本。(康熙)《九溪衛志》,九溪,今湖南慈利,自明初設衛,前此無志。是志於康熙二十四年(1685)奉檄修成。后附添平(今湖南石門)、麻寮(今湖北鶴豐)二所志,為研究明末清初苗疆衛所制度的重要史料。(康熙)《永定衛志》,記山、洞、潭、溪等54處,首載風景勝地天門山16峰峰名,對開發大庸旅遊資源有重要價值。光緒三十一年(1905)后,湖南各地編修了一大批鄉土志,如郴州、宜章耒陽、桂陽、清泉、永興桂東邵陽城步、益陽、會同、靖州、龍山、永定、安鄉、辰州、瀏陽等府、縣鄉土志,目的是為新式學堂提供鄉土教材,教育莘莘學子愛國愛鄉,圖強變革,"中國維新,振興學校。宗旨教人,愛國為要。愛國之心,始自一方",不愛家鄉,何以愛國?清學部在光緒三十一年還專門頒發了"鄉土志例目",列出"歷史、政績錄、兵事錄、耆舊錄、人類、戶口、民族、宗教、實業、地理、山、水、道路、物產、商務"共15類,統一規範鄉土志的編修。鄉土志要求淺顯、簡明、通俗,於兒童起啟蒙作用,可以視為府、縣誌的兒童版。鄉土志中有一些編得很好的,如《瀏陽鄉土志》,肇修於光緒三十二年(1906),邑人黃徵纂。徵,又名祖勛,字穎初,廩貢生,擅文章,有經世之才,早年與譚嗣同同游,深受其思想影響。1907年末或1908年初成稿,終清之世,惜未付梓。由後人帶往台灣,1967年,始由黃徵之子彰任、彰健、彰位以"非賣品"形式在台北出版面世,即受到方誌界的推崇,被譽為晚清鄉土志之翹楚。是志一是篇幅大,十五卷,約15萬字,為海內鄉土志所少見。二是取材謹嚴,於舊志"皆取其確實可據者","其為舊志所無,則悉憑此次調查所得,綴錄成篇。事為其創,雖有不盡,究無不實"。三是重經濟,有實業、物產、製造、商務4篇,幾佔全書五分之一,舊志"皆闕略不備"。各篇前綴簡論,實業按土、農、工、商、計104種職業逐一序列,其餘三篇均分類列表,以期文約事半。對瀏陽土特產,如瀏陽鞭炮、瀏陽菊花石雕的記述,更是濃墨重彩,詳而無遺,並強調"極人工以良其品","為營業競爭之具","盡地利以報其源"。整個清代,專志之修,雜然紛呈。山水志如(康熙)《長沙府嶽麓志》、(乾隆)《南嶽志》、(嘉慶)《九疑山志》、(道光)《洞庭湖志》、(乾隆)《浯溪新志》等;名勝志如(光緒)《長沙定王台志》、(光緒)《長沙賈太傅祠志》、(道光)《炎陵志》等;寺廟志如(康熙)《大溈山古密印寺志》、(雍正)《衡陽紫雲峰佛國禪寺通志》等;書院志如(同治)《長沙嶽麓書院志》、(光緒)《瀏陽敬學堂志》等;有民族志如《楚南苗志》,《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云:"國朝段汝霖撰。……是書乃汝霖為湖南永綏同知時所作。前五卷皆載苗人種類風俗物產言語衣服,及歷朝控御撫治之法。……體例冗雜,敘述亦不甚雅馴,而得諸見聞,事皆質實。"
民國湖南地方志
辛亥革命后,湖南廢除府、廳、州,保留道、縣兩級。1922年,撤銷道制,僅存省、縣兩級。至民國三十二年(1943),全省有2個省轄市、77個縣。
1917年,北洋政府曾下達要求全國修志的通令,軍閥混戰,諸侯割據,"通令"只是一紙空文而已。國民政府在1929年頒布了《修志事例概要》,要求"各省應於各省會所在地設立省通志館","即由該館編擬志書凡例及分類綱目"上報內政部。1944年,又公布了《地方志書纂修辦法》九條,規定省志30年一修,市、縣誌15年一修。1946年,再次重申這個"辦法",並制定了《各省市縣文獻委員會組織章程》11條。這些措施,也無疑對修志工作起了一定的組織和推動作用。但民國時期,是中華民族災難深重的時代,戰爭頻仍,寇氛日熾,內憂外患,風雨如晦,浩浩中國,有幾處能放下幾張書桌來安心修志啊!地方志事業從清代輝煌的高峰踏上了崎嶇曲折的路程。湖南省府按照國民政府的要求,於民國三十五年(1946)八月一日成立了湖南省文獻委員會,主任委員一職,初由省府主席王東原兼任,旋即由時為省參議會議員、省府顧問的仇鰲接任,聘各界名流58人為委員,組織了10多人的專門工作班子,分編纂組、採集組、整理組、總務組,各司其責。總的任務是"除計劃纂修省志導修縣誌外,凡關文獻之徵集保管整理宣揚以及政制禮俗人物特產與人民生活之調查。"文獻委員會成立后,擬定了《湖南省志纂修原則及徵集材料項目草案》、《湖南省志材料徵集辦法》等文件,著手進行地方史志資料的調查、收集、研究、整理工作。在委任省志各分志主纂人時,注意了"選任專材",如主纂"藝文志"的楊樹達、李肖聃,湖南大學教授,對湖湘文化研究的權威學者,楊是中央研究院院士;主纂"財政志"的李銳,財政廳廳長,曾入英國倫敦大學經濟學院進修,任過南開大學商學院教授、國民政府財政部秘書、稅務署副署長;主纂"教育志"的王鳳喈,教育廳廳長,獲美國芝加哥大學教育學院哲學博士學位;主纂"方言志"的黎錦熙,國內一流的語言學家。至民國三十八年(1949)七月,省志初稿尚未編寫出來,有大事記、地理志、建置志、政務志、財務志、生計志、教育志、司法志、氏族志、人物誌、禮俗志、宗教志、救恤志、實業志等分志的史料輯錄本,記事起清末光緒迄民國,以時為經,以事為緯,從當時各圖書館、機關團體所藏圖書、報刊、文書檔案中有選擇性地輯錄材料序列成冊。這些輯錄出來的史料對後世修志有極為重要的參考價值。同時出版了《湖南文獻彙編》(第一、二輯),還有些為修史作準備的調查資料。雖世事滄桑、人員更替,幸資料尚未流失,現保存在湖南圖書館
民國時期,湖南所修縣誌很少。79個行政建置單位,正式出版的,已知有寧鄉、醴陵、嘉禾、宜章、汝城、寧遠、藍山祁陽、慈利、石門、澧縣、安鄉、辰溪、漵浦、永順、龍山等縣誌,還有些稿本、抄本,如長沙、城步、桃源、沅陵等縣誌,再加上一些縣鄉土志,總數在30種左右。其中《寧鄉縣誌》、《醴陵縣誌》、《慈利縣誌》為民國湖南省縣誌中的佼佼者。(民國)《寧鄉縣誌》,周震麟修,劉宗向纂。纂修者均為湖湘名流,宗向曾任湖南高等師範校長,湖南大學文學系教授。是志於民國二十一年(1932)立局採訪,次年稿成,嗣後迭經增刪,至民國三十年刊行。正文記事自宋太平興國二年(978),止於清宣統三年(1911),謂《寧鄉縣誌》;自民國元年至三十年元月止,則別為《寧鄉新志》,約10萬字,附於后。記民國以來是邑之黨務、選舉、官政、賦稅、財政、倉儲、教育、實業、兵備、災異,莫不纖細備述。(民國)《醴陵縣誌》,陳鯤等修,劉謙主纂。謙為湖南省文獻委員會委員,字約真,邑人。與寧調元、劉師陶、傅熊湘等友善,詩詞唱和。曾主編《長沙日報》以反袁。是志為歷代所修醴陵縣誌之上乘,體例嚴謹,立類新穎,材料取捨適當,紙張、印刷精美,可為民國湖南縣誌之圭臬。正文分16門70目,記事止於民國三十六年(1947)。記明清起義軍在醴陵的活動,萍瀏醴革命起義,北伐軍經湘入鄂路經本邑的情況,均備載無遺。食貨志工商瓷業目,記本邑民間土瓷廠20處85廠,展現瓷鄉風貌,是研究醴瓷的重要資料。為適應現實需要,新設"大事記"、"教育志"、"氏族志"、"宗教志"等類。(民國)《慈利縣誌》,田興奎修,吳恭亨纂。興奎,民國初年任慈利知縣。恭亨,字悔晦,號岩村,邑人。善詩能文,尤精於掌故。曾私纂(光緒)《慈利縣圖志》,"每篇必陳利害,寓褒貶"、"微文隱諷",致觸時忌,遭毀版結案。是志始修於民國六年(1917),因時局不靖而中斷,繼修於民國十年,翌年書成付梓。正文分14門60目,約20萬字。體例一改舊制,獨到務實;內容詳今略古,詳地略天,詳人略物。注重材料考核,補綴疏脫,匡繆糾誤,且文辭典雅,意簡言賅。另外還有(民國)《寧遠縣誌》、《安鄉縣誌初稿》亦各具特色。最為稱道的是許顯、修承浩纂修(民國)《沅陵縣誌三十五卷首一卷末一卷》。承浩,字翰青,邑人,湖南省文獻委員會委員。早年與蔡鍔相識,結金蘭之誼。曾任雲南省都督府秘書長,四川省政務廳長。后因感時局危艱,軍閥橫暴,民生塗炭,回鄉築廬隱居。卻以花甲之年毅然受聘纂修沅陵縣誌,是時兵荒馬亂,書院和各種公共場所都成了屯兵之處,為尋找一個可以安身修志之地,幾次"挾策抱牘,狼狽遷居",最後棲身寺廟一角,歷1年8個月,於1931年8月志稿竟成,因經費拮据,無法刻印面世,只得長期將志稿藏於家中。此稿本現藏湖南省社會科學院圖書館。先生修志的執著和辛酸,令後人扼腕嘆息。鄉鎮志有黃紹瓊纂修的《湘陰縣高明鄉志》,紹瓊,邑人,業教育,曾任城步縣長。是志記事自清咸豐四年(1854)迄民國三十六年(1947),正文16章,分大事記、地理、水利、交通、營造、物產、生計、政治、財稅、禮俗、教育、氏族、選舉、人物、藝文、雜記等類,列類雖參照省、縣誌,而脈落清晰,內容詳細具體,信實則書,疑罔則闕,成書約三萬七千字。"大事記"記清咸豐四年四月太平軍進入本鄉起,至民國三十四年(1945)九月三日本鄉光復止,90餘年中發生在本鄉,或涉及到本鄉之兵事、政法、人事關係等大事,對研究湘陰縣的歷史有較為重要的參考價值。是志是已經發現的湘省第一部鄉鎮志。有關山水志、寺廟志等專志幾近於無,足可反映民國時期地方志事業之衰微。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湖南地方志事業
1956年,國務院科學規劃委員會將編寫新方誌列為"十二年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草案"的20個重點項目之一,隨即成立了地方志小組,組織和指導全國新修方誌的工作。1957年11月,中共湖南省委決定新修《湖南省志》,指定謝華負責籌備。1958年6月正式成立省志編纂委員會,程潛任主任,唐麟、謝華任副主任,委員60人。修志人員400多人,湖南省歷史考古研究所配有3名專職人員從事編纂工作。同時,地(市)、自治州、縣也大都建立了修志機構。湖南人民出版社於1959年出版了《湖南省志第一卷·湖南近百年大事記述》,1962年出版修訂本;1961年出版《湖南省志第二卷·地理志》(上),次年出版修訂本和《地理志》(下),這是全國各省省志中僅正式出版的兩種。1960年還油印出版了《湖南省志第五卷·交通志》,湖南省航運局編,工礦、衛生、文物、民族、宗教等志也寫出了部分初稿。《湖南省志》第一、二卷,湖南省志編纂委員會編,實際總纂是謝華。謝華在1926年參加中國共產黨,長期從事黨的地下工作。1951年回湘后,先後任省委統戰部部長兼省民委主任,省歷史考古研究所長兼省文史研究館館長、省志編委會副主任,是第一至第四屆省政協副主席。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湖南地方志事業的先驅者、奠基人,為湖南地方志事業作出了開創性的貢獻。在省志編纂出版的同時,各縣、市也大多作了材料的搜集、整理工作,有的還出了初稿,以鉛印或油印方式內部出版交流。用縣誌編委會名義出版的有《解放十年》(《武岡縣誌》首卷)、《麻陽縣解放十周年》、《大庸十年》(初稿)、《湘鄉縣誌十八卷》等;其他是以市、縣委辦公室或宣傳部的名義編輯出版的,如《長沙解放十年》三章、《湘潭市解放十年》七卷、《衡陽市志第一卷》二篇、《衡南解放十年》七卷(初稿)、《常寧十年大事》(初稿)、《常德解放十年》(初稿)、《沅陵偉大十年》(初稿)、《懷化十年》三章、《新化概況》、《通道侗族自治縣概況》(初稿)、《新晃侗族自治縣概況》六章、《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概況》(初稿)、《吉首十年》、《十年巨變》(保靖)、《江華瑤自治縣概況》等。還內部出版了由中國科學院民族研究所、湖南省少數民族社會歷史調查組合編的《土家族簡史簡志合編》,1959年1月油印本,同年4月油印修訂稿,1963年8月鉛印本。上述不少市、縣"十年"、"概況"之類,嚴格地講,都不能視為"縣(市)志",充其量可以稱作"志書"而已。1958年開始的第一次新修方誌工作到"文化大革命"初期即被迫中斷,隨之機構解體。由於歷史的原因,這一次修志並沒有在全省範圍內廣泛地開展起來,也沒有引起各級政府和社會的足夠重視,但為下一次修志奠定了思想認識基礎。
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確定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新編地方志工作正是適應這種需要應運而生,各地相繼恢復編修地方志工作,從80年代開始,全面掀起了修志高潮,盛世修志,志載盛世。1978年10月,中共湖南省委決定重建省志編纂委員會,次年8月新的省志編纂委員會成立,萬達任主任,周里、董志文、尚子錦、謝華、王馳任副主任,委員60人,後有所增減。辦公室設在湖南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所(后改名湖南省社會科學院),在全國率先恢復修志工作。1983年5月湖南省志編纂委員會改名為湖南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由省社會科學院代管。修志工作是一個龐大的文化系統工程,要由本地區各有關部門通力合作才能眾手成志。省地方志編委會掛靠在省委宣傳部或省社科院,很多困難和問題都難以解決,必須由各級政府主持才會使修志工作得以順利進行。志書即"官書",是存史、資治、服務當代、垂鑒後世的有特殊文化學術價值的地情書,是各級政府為官之"政"。因鑒於此,1985年國務院辦公廳頒發了33號文件,強調要求各級政府加強對本地區修志工作的領導。同年11月,中共湖南省委決定將湖南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單列為省直正廳級事業單位,1986年1月獨立辦公,下設辦公室、省志編纂處、市縣誌工作處、湖南年鑒編輯部(后改名湖南年鑒社)。同時調整了省地方志編委會領導成員,劉正任主任委員,專職副主任委員吳若虛。同年2月,省委、省人民政府召開全省地方志工作會議,6月,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湘辦發[1986]21號文件頒發了《批轉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做好地方志編纂工作意見的報告'的通知》。會議的召開和文件的下發,促使市、縣級各級政府和省直各機關單位加強了對修志工作的領導,基本形成了黨委領導、政府主持、地方志編委會具體組織實施的修志格局,此後,修志工作在全省範圍內普遍地開展起來。14個地、州、市、103個縣(市、區)先後建立地方志編纂委員會,承擔省志編纂任務的102個部、委、辦、廳、局亦相繼建立了省志編寫組。在推動全省範圍內三級修志的關鍵時期,吳若虛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推波助瀾,運籌帷幄,率先垂範,贏得了湖南省方誌界的廣泛認同和尊重。1991年以後,湖南省地方志編委會組成人員又作過若干次調整,王克英、周伯華先後任主任委員,禹舜、胥亞、蔡四桂等先後任專職副主任委員,主持日常工作。1996年4月,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為努力實現國務院提出的2000年全國圓滿完成本屆修志任務的目標,以湘政辦函[1996]131號發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地方志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行政公署、自治州、市、縣人民政府、省直機關各單位"加強對地方志工作的領導"、"落實修志經費和穩定修志機構"、"搞好地情資料的收集和系統研究"。同年11月,省人民政府為貫徹全國地方志第二次工作會議精神,在長沙召開了全省第三次地方志工作會議,省委、省政府主要負責人出席了會議並作了重要講話,推進了全省修志工作向縱深發展。1999年9月,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以湘辦發[1999]93號文件發出《關於續修省市縣三級志書的通知》,確定續志的下限到2000年,要求在2005年前後完成任務。
1986年以來,全省有近萬人參加了修志工作,其中不少是離退休幹部和教師。他們不慕名利,甘於淡泊,懷著對鄉土的摯愛,對歷史和後代高度負責的精神,對地方志事業的執著和專註,艱辛而又清苦地工作著,或爬山涉水,調查訪問;或對浩如煙海的地方文獻進行爬梳整理,絕親朋之交,忘家室之業,為地方修志事業作出了無私的奉獻,他們的精神是值得欽佩和尊敬的,他們的精神將和地方志永存。各級政府和部門在財力緊張的情況下投入逾億元,保證了一部部志書編纂出版。歷經20年的修志工作聲勢浩大,規模空前,碩果累累。截至2000年12月,全省已正式出版省志分志70多部(見附表一:"湖南省志一覽表"),占計劃出版數的近百分之九十。省地方志編委會直接組織編纂的專志4部,湖南人民出版社(湖南出版社)於1996年5月出版了《南嶽志》(譚岳生主編)、1997年10月出版了《岳陽樓志》(何培金主編)、1998年6月出版了《武陵源風景志》(廖振旅等主編),只有《洞庭湖志》尚未出版。有些專志是自發編纂的,如高中曉主編的《五雷山志》,湖南出版社1994年9月出版,五雷山位於慈利縣東部,有"楚南第一勝境"之稱。地、州、市、縣(市、區)志,已基本出齊(見附表二:"湖南省地、市、縣誌一覽表")。各地、州、市、縣還正式或內部出版了幾千部分志,僅省交通系統編纂出版省、地(州、市)、縣三級配套、水陸空三位一體的《湖南交通志叢書》72卷、1264萬字。桃源縣地方志編委會在"總志"出版之前,正式出版了49部分志。省地方志編委會編輯出版了《湖南地方志》雜誌(原名《湖南地方志通訊》);《湖南省情系列叢書》,該"叢書"是省、地(市)、縣(市)三級志書的濃縮和補充,具有精鍊、簡潔、攜帶方便、實用性強等特點;《湖南鄉鎮簡志》,分上、中、下三卷,按地、市收錄所屬縣市的鄉、鎮、街道辦事處,以及相當於鄉鎮的農、林、漁、牧場,每個條目1000字左右,內容包括地理位置,建制沿革、人口、耕地、經濟綜述、名優特產、教育、文化等方面。實際上,《湖南鄉鎮簡志》不如叫《湖南鄉鎮名錄》,倒還名副其實,1000字是無論如何也"志"不了一個鄉鎮歷史沿革、政治、經濟、文化各方面的情況的。在纂修省、地(市)、縣三級志書的同時,也出版了一批鄉鎮志,如沅陵縣在縣誌修纂開始時,即確定出版《沅陵縣地方志叢書》50部,包括專業志、區鎮志。又如醴陵市《板杉區志》、《王仙區志》等;有些村,還出版了村志,如慈利縣蔣家坪鄉《長見村村志》,前有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記,正文分13章;廠礦志,如《株洲冶鍊廠廠志》、《株洲電力機車工廠廠志》、《湖南省漣源鋼鐵廠志》、《湖南錳礦志(1908-1985)》、《錫礦山銻礦志(1982-1996)》等;農場志,如《西洞庭湖農場志》(1995年7月出版)、《西湖農場志》(中國科學技術出版社,1992年5月)、《湖南省賀家山原種場志》(黃山出版社,1993年12月),這些志書都起著"主政、治場"之"鑒"的作用;醫院志,如《湖南省人民醫院院志(1912-1998)》等;學校志,如《湖南省長沙市第一中學校志》等。湖南教育出版社1992年開始出版《三湘名校》叢書,是指一批創辦於20世紀初葉的普通中學和中等職業技術學校,且辦學至今者,實際上是集中出版一批學校志,有的叫"校志",如《湖南省長沙師範學校校志(1912-1992)》,有的叫"校史",如《湖南省桃源師範學校校史(1912-1992)》。更有甚者,有公安局派出所出版"所志",如慈利縣《觀音橋派出所所志》,15萬字。纂修伊始還成了編纂委員會,下分收集、撰稿兩組,本著"詳今略古,再現歷史,以檔為據,口碑為輔。尊重客觀,不褒不貶,依項橫剖,縱橫史實。分章設節,按時記敘。以事系人,實事求是。"的編纂原則,1997年10月鉛印出版后即受到湖南方誌界的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