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洪泳

肖洪泳

人物簡介男,湖南洞口人,法學博士,助理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先後就學於湘潭大學中國人民大學,獲法學學士、碩士、博士學位。自2005年於湖南大學任教以來,先後為法學本科學生講授中國法制史、外國法制史、西方法律思想史等課程,為李達班本科學生講授法學概論課程,為法學或法律碩士研究生講授中國法制史、外國法制史、中西法律思想史專題、法學名著導讀等課程。

人物經歷


1995.9-1999.6,於湘潭大學法學院攻讀法學本科專業,獲法學學士學位;
1999.7-2002.8,于衡陽職業技術學院、湖南環境生物職業技術學院任教,並任社會科學系、法律系副主任;
2002.9-2005.6,於湘潭大學法學院攻讀法律史專業碩士研究生,獲法學碩士學位;
2005年7月起,於湖南大學法學院任教;
2007.9-2010.6,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攻讀法律史專業博士研究生,獲法學博士學位。

基本介紹


專業領域為法律史與憲政理論,主要研究方向為中國法制史、中西法律思想比較、憲政理論。近年來主持或參與湖南省社科基金項目1項(“中國古代死刑思想研究”),教育部哲學與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攻關項目2項(“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研究”、“嶽麓秦簡與秦代法律制度研究”),教育部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重大項目1項(“中國傳統死刑文化研究”)。在《讀書》、《法學家》、《社會科學》、《當代中國研究》(美國)等學術期刊公開發表學術論文數十篇,參與撰寫法律史、法理學方面的教材5部。
自2005年於湖南大學任教以來,先後為法學本科學生講授中國法制史、外國法制史、西方法律思想史等課程,為李達班本科學生講授法學概論課程,為法學或法律碩士研究生講授中國法制史、外國法制史、中西法律思想史專題、法學名著導讀等課程。曾獲湖南大學十大“我心目中最敬愛的老師”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