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鉞
侯鉞
侯鉞(約1515--1574),明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大同巡撫。
金丞相摯之後,東阿鎮邢溝村人。魁岸大度,戟髯電目,多智略,有計數,論事侃侃,口若懸河。為人和易可親,善詼謔,不為崖異。
舉嘉靖辛丑年(1541)進士,善畫人像,曾繪同榜進士300人貌,歷久,無人不曉大名。授工部主事。奉命修元恩橋於涿州之南,監修中官上其估百萬,鉞為尚書指陳其狀,乃二十萬而足。所用大木費不抵資而中官忠私買大木十餘萬。鉞刺之,直入其家,封其可用者,具狀以聞,忠唯唯受命。橋起高峻,石在河下,搬運不便,鉞用滑輪起吊,加快進度。一年橋成,晉階一級。己酉年(1549)升本部郎中,出為山西屯田僉事。庚戌年(1550)升山西布政司參議,分守宣府,壬子年(1552)升山西按察司副使,整飭陽和兵備,令大將軍仇鑾行邊,司道皆伏謁,鉞扼腕曰:“吾備位方面,終不伏而見”。大將軍至,鉞逆諸塗,長揖不伏,鑾初不悅,已而進與語,縱橫指划,旁若無人。鑾雅以才略自許,見鉞而絀。謂軍門曰:“此中獄獄侯君一人”。兵備三月,拜為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大同。自始仕至開府不盈九年,前後無與比。鉞善用兵,又善用火器制勝。會總兵岳懋死,兵部尚書聶豹以為邊兵數敗,由司農餉不給,欲移過戶部以自解。鉞主兵視邊,豹因諷鉞,令自辯。鉞曰:“事有不可,吾寧任其咎,不敢為朝廷越大獄”。竟不以戶部為解,削藉為民。鉞歸田裡,日與田夫漁夫相樂。年59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