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惠明,男,漢族,1963年5月生,浙江寧波人,1985年7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省委黨校政治經濟學專業研究生。
現任浙江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正廳長級)。
曾任寧波海事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審判委員會委員、研究室主任兼溫州法庭庭長,浙江省高院經濟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掛職),寧波海事法院副院長、黨組副書記,
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2015年8月—2018年12月,任寧波海事法院院長。
2018年12月21日—,浙江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2015年8月26日
紹興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決定接受陳惠明同志辭去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並報紹興市第七屆
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備案。
2015年8月26日,
寧波市十四屆
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任命陳惠明為寧波海事法院院長。
2018年12月21日,浙江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任命陳惠明為浙江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