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雲港市機構改革方案
連雲港市機構改革方案
連雲港市機構改革方案,2019年1月20日,連雲港市召開市級機構改革動員部署會議,會上公布《連雲港市機構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根據《方案》,連雲港市對應中央和省級機構改革,調整優化相應機構和職能。機構改革后,我市共設置黨政機構47個,黨委機構13個,其中,紀檢監察機關1個,工作機關12個。政府工作部門34個。
![機構改革](https://i1.twwiki.net/cover/w200/m7/c/m7cf8387267cf43495ea44b767f18df03.jpg)
機構改革
根據《方案》,新組建和優化職責的機構共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等12個。其中,組建的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保留市林業局牌子,加掛市海洋局牌子,整合市國土資源局主要職責、市規劃局主要職責、市海洋與漁業局海域管理職責等,不再保留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劃局、市海洋與漁業局;組建的市生態環境局整合市環境保護局主要職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應對氣候變化和減排職責等,不再保留市環境保護局;組建的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整合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主要職責、市旅遊局全部職責,不再保留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旅遊局。同時,我市還將組建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農業農村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醫療保障局,重新組建市司法局,並對市審計局、市委政法委員會等機構進行職責優化。
此次機構改革,我市與中央和省級機關對應調整的機構共有12個,具體包括市委辦公室、市委老幹部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教育局、市科學技術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政府外事辦公室、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信訪局、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