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中華

中國地質大學碩士生導師

胡中華,男,漢族,1972年1月出生,湖北省監利縣人,副教授,取得律師資格證並執業多年,畢業於武漢大學法學院,獲得法學士學位,現師從我國著名環境法學家徐祥民教授,攻讀環境法學博士學位。

研究方向


主要研究方向為環境法民法學

科研成果


在《現代法學》、《法學論壇》、《法學雜誌》、《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等CSSCI期刊發表論文30篇,擔任副主編編寫法學教材5部,主持湖北省軟科學、教育廳人文社科等課題4項,參與教育部、外交部研究課題多項。代表性論文:
1、《環境法學研究30年:回顧與展望》,《法學論壇》2008年第6期(第二作者)
2、《我國台灣地區民法第191條之3之評析》,《現代法學》2002年第4期
3、《論我國台灣地區抵押權之修改》,《現代法學》2003年第5期
4、《環境污染侵權責任成立的舉證責任分配》,《法學雜誌》2005年第5期
5、《淺析環境權的法理基礎》,《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2002年第4期
6、《德國不可量物侵害責任制度的經驗及對我國的借鑒》,《中國地質大學(武漢)學報(社科版)》2006年第5期
7、《論不動產交易善意第三人保護》,《中國地質大學(武漢)學報(社科版)》2002年第1期
主持的科研項目:
1、湖北省軟科學課題:水資源的利用、管理與保護法律問題研究
2、湖北省教育廳人文社會科項目:歐洲環境侵權法
3、湖北省教育廳人文社會科項目:環境侵權損害賠償責任研究
4、中國地質大學(武漢)優秀青年教師資助項目:環境侵權責任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