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科技局
巢湖市政府的工作部門
巢湖市科技局是巢湖市政府的工作部門。
(一)貫徹執行國家科學技術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全市科技發展的戰略方針;研究全市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研究確定全市科技發展的重大布局和優先領域;推動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二)負責編製全市科學技術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科技重大專項的組織、申報與實施;負責省科技攻關計劃、自然科學基金計劃、軟科學研究計劃和國際科技合作計劃的申報與實施工作,負責市科技計劃的制定與組織實施。
(三)組織擬訂全市高新技術產業化政策,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產品申報、認定工作,指導全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指導各類科技創業服務中心建設。
(四)組織擬訂全市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政策和措施,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村建設和社會建設。
(五)組織擬訂促進全市產學研結合的政策和措施,指導全市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科技成果應用示範,推動全市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六)提出全市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議,推進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審核全市自然科學研究機構的組建和調整。
(七)負責省重點實驗室等科技基地計劃的申報與實施工作,提出全市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和政策建議,推進全市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
(八)負責歸口管理的科技經費預決算,參與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
(九)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和與科技相關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擬訂全市科普工作規劃和政策,推動科普工作;負責相關科技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工作;指導科技中介服務,推動科技服務體系建設。
(十)歸口管理全市科技外事工作;組織和實施全市出國(境)科技活動事項、參加國際科技組織和邀請外國人來華進行科技交流與合作事宜;組織和實施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的科技交流合作事項;協同有關部門組織技術出口和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創新工作。
辦公室
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保密、宣傳、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文明創建、安全保衛和信訪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製、人事管理工作;對直屬單位財務工作進行指導和內部審計;編製歸口管理的科技經費預決算,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執行;承擔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承擔市國防科技動員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研究提出有關科技人才的政策措施;負責科技人才遴選推薦工作;承辦自然科研系列及民營科技企業專業技術職務申報評審工作。
農村與社會發展科
擬訂促進農村與社會發展領域科技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相關領域科技計劃;推動農村和社會發展領域科技進步;指導相關領域重大科技成果應用示範;指導、管理農業科技園區、示範基地、可持續發展綜合試驗區及其相關領域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有關工作;承擔促進生物技術發展及產業化工作;承擔相關科技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工作;承辦市級自然科研機構組建和調整的審核事宜;擬訂全市科普工作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高新技術發展科
擬訂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相關領域科技計劃;負責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產品認定的相關工作;指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高新技術產業基地建設;推動科技創業服務中心、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生產力促進中心等高新技術產業化相關技術服務體系建設;承擔相關科技評估管理和相關科技統計工作;推動工業領域科技進步。
區域創新辦公室
會同有關方面推進區域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擬訂科技發展政策、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和促進應用基礎研究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負責技術市場、技術轉移和民營科技的宏觀管理工作;負責科技成果管理工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承擔科技獎勵工作;承擔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承辦對外科技交流、合作中有關團組、人員出國(境)申報事項;承擔技術出口與保密審查以及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創新有關工作;組織申報和實施軟科學研究、對外科技合作和自然科學基金等各級計劃;組織申報和建設各級重點實驗室;承擔科技案件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
巢湖市知識產權局
原巢湖市專利管理處,成立於二OO三年四月十七日,與巢湖市科學技術情報所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馬。二OO九年一月,正式更名為巢湖市知識產權局。
主要職責:
2、研究制定本市專利事業發展戰略和規劃,並組織實施;
3、管理本市區域內的專利資產評估、專利代理、專利信息服務等專利中介服務機構;
4、開展企業專利工作;組織專利技術實施,推動專利技術產業化;
5、開展知識產權宣傳工作。宣傳專利法律法規,普及專利知識,組織培訓企事業單位專利工作人員;
6、負責本市的專利產權涉外工作等。
巢湖市科技成果轉化服務中心
巢湖市科技成果轉化服務中心成立於2004年6月,是巢湖市政府為促進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加快巢湖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而設立的專門工作機構,核定編製9人,財政全額供給,隸屬於巢湖市科技局。下設成果轉化服務部、科技資源部、評估認證部、辦公室四個職能部室,為科技成果轉化提供全方位服務。
中心在整合原市技術開發中心的人員、職能等基礎上,全面加強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功能,為科技成果轉化架設橋樑,提供資源、政策、信息諮詢等綜合服務平台。主要職能有:
1、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安徽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等科技法規,開展科技成果轉化執法工作;
2、做好產學研結合的服務工作。管理科技成果檔案。組織重大科技成果的推廣工作,組織或承辦各類科技成果交易會和科技項目發布會;
3、建立和利用技術市場,開展科技成果轉化服務。積極利用局科技網站資源,建立成果、科技項目、技術需求、投資信息等資料庫,組織技術難題的徵集發布和招標;
4、管理技術經紀、諮詢、培訓和無形資產評估等中介服務;
5、做好科技創業中心的管理和服務。開展科技創新、科技成果和項目孵化工作,為孵化科技企業提供全程服務。
巢湖市科技創業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
(一)進行科技信息研究;
(二)開展科技宣傳、統計、培訓、諮詢等工作;
(三)進行科技成果登記、展示、交流;
(四)建設技術市場及大型儀器設備共享服務平台;
(五)開展產學研和市校合作;
(六)承辦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副局長 | 錢開蓮 |
一、項目名稱
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核定
二、實施主體
巢湖市地震辦
三、許可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
2、《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23號);
3、《安徽省防震減災條例》;
4、《安徽省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48號);
5、《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管理規定》(中國地震局令第7號)。
四、受理範圍
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
五、申報材料(一式一份)
1、《巢湖市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分類審查表》(加蓋建設單位公章);
2、發改委立項(核准、備案)批複文件;
3、規劃部門批准的建設總平面圖、定點陣圖、立面圖和設計說明等相關材料;
4、場地岩土工程勘察報告。
六、辦理程序
1、受理:建設單位按規定備齊材料報市行政服務中心地震辦窗口受理,
2、審查:資料真實齊全,市行政服務中心地震辦窗口登記、審查,如需補充完善相關材料,由窗口工作人員一次性告知,待材料補充完善後正式受理;
3、辦理:一般建設工程,依據所提交資料當場核定抗震設防要求:
重大建設工程和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建設工程,當場簽署意見,發《巢湖市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通知書》,建設單位聯繫有相應地震安全性評價資質的單位落實相關工作;
4、辦結:一般建設工程,資料齊全,當場辦結;
重大建設工程和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建設工程將《巢湖市重大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核定表》和評審通過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報市地震辦窗口,當場核定辦結。
七、承諾時限
3日內核定完畢,資料齊全當場即辦。
八、收費標準
不受費
九、聯繫電話、地址
巢湖市行政服務中心地震辦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