崑山市科技局

崑山市科技局

(三) (二) (三)

主要職責


(一)研究全市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重大布局和優先領域;推動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全市科技創新能力,加快科技進步。
(二)並組織實施,推動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科技自身發展規律的科技創新體制和機制。
(三)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優化科技資源的配置;負責歸口管理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用"及有關科技基金等費用。
(四)負責全市農村科技管理,指導各類農業科技示範園區、各鎮(場)農業科技創新,推進農業科技成果的引進、示範、推廣、產業化工作。
(五)組織高新技術產業化和以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指導科技成果轉化;管理全市國家、省、蘇州市級高新技術重點產品;負責攻關計劃、火炬計劃、成果推廣計劃、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等科技開發計劃的制定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類科技園區的科技工作;
(六)歸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科技信息、科技統計、技術市場與科技相關的知識產權保護等工作;審核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推進技術股份化工作;促進科技諮詢、指標、評估、金融投資等社會中介組織的發展。
(七)負責全市與國內外科研機構和高校的產學研合作工作;參與全市科技人才資源的開發利用工作;提出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科技人才良好成長環境的相關政策建議。
(八)加強知識產權的開發,推進技術股份化工作。負責全市專利工作;負責有關專利知識的宣傳、教育與培訓工作;負責全市專利管理、專利糾紛調處和專利執法工作。
(九)負責牽頭全市的科學普及工作,制訂計劃,部署工作,督促檢查,實行政策引導。
(十)指導協調全市各鎮、各有關部門、各有關企業的科技工作,負責科技條線的管理和業務指導。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崑山市科學技術協會是中共崑山市委領導下的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科技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我市科技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施"科教興市"戰略的重要社會力量,是崑山市政協的組成單位,業務工作受省、蘇州市科協指導。
其主要職責是:
(一)開展學術交流和軟科學研究,圍繞我市經濟、社會發展中涉及全局、影響長遠的重大問題,開展前瞻性的戰略研討;活躍學術思想,促進學科發展;評選自然科學優秀論文,提高學術水平。
(二)弘揚科學精神,普及科學知識,傳播科學思想和方法,推廣先進技術,開展繼續教育、科技培訓、青少年科技教育等工作;舉辦一年一度科普宣傳周等活動。
(三)會同市委組織部、宣傳部開展農村黨員和基層幹部實用技術培訓和農村"講、比、建"等活動,推動"科教興農"戰略的實施。(四)以金橋工程為龍頭,開展科技諮詢服務、幫廠增益、"雙杯獎"競賽等活動,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促進科技與經濟結合。
(五)配合上級科協開展國際及港、澳、台地區民間科技交流與合作,發展同國外(境外)科技團體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促進對外開放和祖國和平統一。
(六)組織科技工作者參政議政,參與科技政策、法規的制定,無形資產的評估,專業技術職稱評定等,開展決策論證,提出政策建議,促進決策科學化和民主化進程。
(七)協助黨和政府落實知識分子政策,表彰獎勵優秀科技工作者,舉薦人才,弘揚"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風尚;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呼聲和要求,維護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權益,為科技團體和科技工作者服務
(八)對所屬市級學會進行管理,對鎮村科協、企業科協、街道科協及農村專業技術研究會進行業務指導,主管市科協所屬事(企)業單位。
(九)承擔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崑山市知識產權局的主要職責為:貫徹實施國家《專利法》及有關知識產權的法律、法規,制訂教育培訓計劃,推動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負責全市專利行政執行工作;處理全市專利、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申請及商業秘密保護相關的行政事務;審查全市產品和技術進出口貿易中的專利問題;指導企事業單位專利工作,推薦和組織重大專利技術實施;負責管理全市專利服務、代理、諮詢等中介機構,組織對專利代理人的業務培訓。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製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劃、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劃;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劃、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劃、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劃、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劃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劃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知識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知識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知識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知識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七)計劃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製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劃;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劃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劃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鑒定、驗收、評審、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