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風險

實體從事經濟活動時受損失的可能性

經濟風險是非預期匯率變動對以本國貨幣表示的跨國公司未來現金流量現值的影響程度。用來衡量匯率變動對整個企業盈利能力和公司價值產生潛在影響的程度。

簡介


經濟風險是指因經濟前景的不確定性,各經濟實體在從事正常的經濟活動時,蒙受經濟損失的可能性。它是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的必然現象。在簡單商品生產條件下,商品交換範圍較小,產品更新的周期較長,故生產經營者易於把握預期的收益,經濟風險不太明顯。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生產規模不斷擴大,產品更新加快,社會需求變化劇烈,經濟風險已成為每個生產者、經營者必須正視的問題。總之,市場經濟中的經濟風險和經濟利益是同時並存的,高風險往往伴隨著高收益。因此,經濟風險可以說是一把“雙刃劍”,既能激勵經濟主體趨利避險,加強和改善經營管理,改進技術,更新設備,降低消耗,提高經濟效益,促進經濟迅速發展,又能使市場主體患得患失,顧慮重重,追求盈利的衝動受到可能蒙受的經濟風險制約,使市場經濟主體在經濟行為理性化的同時,有可能失去發展的良機,由此而使經濟運行趨於穩定或停滯。必須正視其抑制作用,強化風險制約的功能,同時採取積極的措施,充分發揮其激勵作用。

分類


經濟風險按其產生的原因,可分為:(1)自然風險:指由於自然因素,如洪災、火災、地震、流行性傳染病等引起的風險。如中國今春出現的SARS病毒,就給生產和生活帶來了一定的影響和損失;(2)社會風險:指因個人或團體在社會上的行為,如偷盜、戰爭、政治動亂等引起的風險;(3)經營風險:指商品在生產或銷售過程中,因經營管理不善或市場供求等因素引起的風險。
按經濟過程的不同階段,經濟風險可分為:(1)投資風險:即投資者在進行某一項投資時承擔的風險;(2)生產風險:即生產者在生產某種產品或提供勞務時承擔的風險;(3)銷售風險:即銷售者在從事商品的銷售活動時承擔的風險。

網路風險

類型
一、網路經濟風險的類型
網路經濟是一種新的經濟形式,它既存在高收益,又存在高風險。網路經濟中常見的風險可分為經濟風險、管理風險、制度風險、技術風險和信息風險等五大類。
經濟風險
經濟風險
1.經濟風險 經濟風險又可以分為金融風險、財政風險和產業風險三種類型。
(1)金融風險。網路經濟在加強金融全球化和一體化進程的同時,也給金融系統帶來了巨大的風險。網路經濟的實時性、交互性特徵以及在此基礎上產生的強正反饋效應,使得各國的金融業務和客戶相互滲入和交叉,國與國之間的風險相關性加強,金融風險交叉“傳染”的可能性上升;網上交易量可能出現瞬間劇增,加大了因交易環節中斷而導致的支付、清算風險,並使補救成本增大,糾錯餘地縮小;由於電子貨幣流通速度快,其對基礎貨幣的衡量和貨幣乘數都造成很大影響;電子貨幣的跨國界流動,使一國貨幣政策的獨立性和金融監管受到嚴重的挑戰。
(2)財政風險。財政風險的加劇源於網路經濟的全球化特徵和信息的非對稱性。企業在網上經營,一方面由於傳統方式交易數量的減少,使現行稅基受到侵蝕;另一方面由於網路經濟是新生事物,稅務部門還無法適應,來不及制定相應的對策,造成網路空間中的“稅收盲區”,從而導致稅款的流失。同時,電子商務不可避免地引起稅收轉移,企業可以利用“避稅地”進行避稅。大量網上交易和貿易無紙化程度的提高,也加大了稅務稽查的難度。
(3)產業風險。由於強烈的不確定性和正反饋效應,使得網路經濟中的產業和企業在發展過程中面對著更大的風險,有著更大的波折。加之,網路經濟的快捷性特徵,使得產品生命周期和企業生存周期大大縮短。近年來產生的“網路泡沫”,使很多企業充分體會到,在網路經濟中,生與死、快樂與痛苦,只不過相隔咫尺之遙。網路經濟既充滿了機會,又暗含著殺機。對於任何個人或企業來說,只有擁有卓越智慧和超人膽識,只有充分發揮自己的內在潛能,只有具備極強的適應能力,才有可能在網路經濟中如魚得水、一展身手。
2.管理風險
網路經濟風險
網路經濟風險
這裡的管理,是指企業的管理制度。據北美地區的統計,73%的網路非法行為是公司內部人員所為。網路經濟使經濟運行規律和一些基本法則都發生了極大的變化。如果企業不能適應這種變化,不能相應調整自己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模式,就會面臨著極大的風險。管理風險通常包括兩個方面:一是組織內部沒有建立相關的管理制度;二是企業沒有真正實施已經建立的管理制度。由於組織對內部人員沒有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內部人員延遲信息傳遞或泄密等類似現象的出現就很難避免,如企業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的泄密等。
3.制度風險
這裡的制度,指的是宏觀經濟管理制度,其中最主要的是系統的法律制度。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是維持良好市場秩序的基石。如果法律制度有所欠缺或“有法不依”,市場秩序就會紊亂,“制度風險”就會降臨。由於網路經濟還處於發展的初級階段,人們對網路經濟的認識不足;又由於國際協調還處於萌芽階段,世界各國基本上都是各自為政。這就使得當前的制度風險顯得尤為突出。雖然各國都已經制定了一系列相關政策,但並不完善。在國際上,由各國政府共同認定的法律和法規就更是寥若晨星了。
4.技術風險
主要指網路硬體安全、網路運行安全、傳遞數據安全等方面的問題。網路伺服器常遭受到黑客的襲擊,個別網路中的信息系統受到攻擊后無法恢復正常運行;網路軟體常常被人篡改或破壞;網路中存儲或傳遞的數據常常被未經授權者篡改、增刪、複製或使用。更加令人擔憂的是,由於關鍵技術落後,很多國家的網路關鍵設備依靠國外進口,這就帶來了一些無法預知的隱患。
技術風險造成的損失是巨大的。IT Computer Economics 2001年9月3日發布的調查披露,2001年全球範圍內電腦病毒感染帶來的損失已達107億美元。統計顯示,變種數多達50種的愛蟲病毒是目前為止價值最高的病毒,自2000年5月份出現以來已感染,了4000萬台電腦,造成的損失達78億美元。此外,紅色代碼造成的損失達26億美元。
5.信息風險
經濟風險
經濟風險
信息風險指信息虛假、信息滯后、信息不完善、信息壟斷等有可能帶來的損失。信息虛假主要指一般企業的信息虛假;中介部門,如金融機構、信息服務部門的信息虛假等。信息的滯后和不完備性對網路經濟的運行安全也會產生威脅,因為這些現象有悖於網路經濟對信息的“快捷性要求”和“完備性要求”。在信息傳遞過程中,如果市場行為主體不能及時得到完備的信息,就無法對信息進行正確的分析和判斷,無法做出合理性的決策。信息壟斷則是需要關注的另一個重要問題。在中國,信息壟斷主要表現為一些信息綜合部門壟斷著大量信息。他們只願把彙集和綜合的信息無償提供給有關上級部門,而不願提供給迫切需要這些信息的企業和個人。網上欺詐行為愈演愈烈。據估算,2000年全球利用網上支付方式進行欺詐所涉及的金額高達16億美元。據調查顯示,90%的消費者對網上使用信用卡表示不放心,只有5%的人對電子商務完全,信任。更有甚者,網上消費還有花了錢拿不到東西的可能。據研究發現,約有8%的商品在網上訂購后始終沒有送到消費者手中。不僅消費者深受虛假信息之苦,廠商也難逃這一厄運。網上商店在交易過程中也面臨著顧客出示假信用卡的危險。網路欺詐不僅使廠商和消費者在經濟上蒙受重大損失,更重要的是它使人們對網路經濟這種新的經濟形式失去信心,使市場陷入混亂直至最終癱瘓。
特徵
二、網路經濟風險的特徵
網路經濟中出現的風險,雖然多為傳統經濟中所固有,但它無論在表現形式、強烈程度還是影響範圍上與傳統經濟中的風險都不相同。概括起來說,網路經濟風險具有全球性、傳染性、成長性、隱蔽性、複雜性等重要特徵。
1.全球性
網路經濟風險具有全球性特徵。風險既可能來自國內,也可能來自世界任何一個地方:其根源在於網路經濟的虛擬性。四通八達的通訊網路,把世界各地都緊緊地聯繫在一起。這一點與傳統經濟大不相同,傳統經濟可以通過自然距離、關稅或非關稅壁壘、互不兼容的法律制度,來製造一道道牢固的屏障,以迴避可以預料到的風險。在虛擬空間中,國界已不復存在,任何自然的或人為的屏都會巴形同虛設。例如,技術風險就是這樣。當黑客發動攻擊時,遇到的唯一障礙就是技術上的可行性。
2.傳染性
網路經濟風險可以在全球範圍內迅速傳播,具有很強的傳染性和廣泛的影響力,使人們很難進行有效防範。實時性和交互性是網路經濟的兩個基本特徵。一旦風險產生,它就會藉助信息的實時傳遞和市場交易主體之間的交互關係而迅速擴散。這就如同越是人群密集的城市,傳染病的流行就越是廣泛、越是快速一樣。經濟風險、技術風險就具有很強的傳染性。例如,1997年的東南亞金融危機,先始於泰國的“銖危機”,然後是印度尼西亞、韓國、日本也發生危機,並很快波及到世界的其他國家和地區。
3.成長性
在一定條件下;網路經濟風險會迅速成長和壯大,具有一股強大的、摧毀一切的力量。這種異乎尋常的成長性,來自於網路經濟中所特有的不穩定均衡和正反饋效應。網路經濟中的均衡是不穩定均衡。如果企業正處於成長過程中,它就會在正反饋效應的刺激作用下,成長得越來越快、越來越強大,直至成為市場主流,佔有決定性的市場份額。反之,一個企業即使是市場的主流,如果受到一些致命的打擊,則有可能在正反饋效應的作用下迅速衰退,甚至在很短時期內消逝得無影無蹤。同樣如此,不穩定均衡和正反饋效應可以使網路經濟風險成為“星星之火”,藉助少許風勢就可以迅速“燎原”。例如,美國的“網路泡沫”並不是發生在網路經濟潦倒之時,而是發生在網路經風頭頭最勁之時,發生在所有的人都為網路經濟歡呼,所有的風險資本家都向大大小小的網站投擲巨額資金之時。微軟敗訴是第一個信號,人們對政府的態度開始產生疑問:政府要干預了?網路經濟的發展要遇到障礙了?一些網站陸續倒閉,人們不再像過去那樣視之當然,而是關注這樣一個問題:為什麼幾乎所有的網站都在虧損?網路經濟是否還有前途?風險資本家也開始收縮投資,很多網站難以維持,於是如同多米諾骨牌,一個個網站紛紛倒閉,納斯達克指數從5000一下跳到2000。產業風險成長之迅速,由此可見一斑。
4.隱蔽性
網路經濟風險具有很強的隱蔽性。風險初起時可能不大容易覺察,當風險變得清晰可辨時,危機就無法避免了。這種隱蔽性,來自信息的非對稱性。在網路經濟中,信息的非對稱性又由網路經濟的虛擬性所派生出來的匿名性和非人化而得以強化。在網路中,人們可以自由遨遊,不需要提供真實的姓名和身份。在虛擬空間中,人們之間的交往既沒有責任也沒有義務。在這種情況下,人們的一些不良心理就會得以引發和強化,投機行為、欺詐行為就會滋生。如果再缺少相關的法律進行約束,投機和欺詐就會泛濫,網路經濟就會趨向崩潰。
5.複雜性
在網路經濟中,風險不是單一的,而是綜合的。多種風險往往交叉在一起,它們相互影響和助長,使得風險防範的難度大大增加。
“網路泡沫”無疑是一種產業風險。但是,“網路泡沫”的出現為什麼會那樣突然,那樣讓人措手不及?這裡牽涉到其他種類風險的助長作用。例如,由於企業還沒有建立適應網路經濟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模式,而是依靠一些似是而非的理念,如“圈地經濟”、“創意經濟”、“燒錢經濟”等,只是拚命地“圈地”和“燒錢”。似乎只要有足夠的規模和足夠的支出,企業就能佔領市場,享受“贏者通吃”的快樂了。至於企業是盈利還是虧損全部不在考慮的範圍之內。這就使網路經濟立足於非常脆弱的微觀基礎上,一有風吹草動,產業風險就會蓬勃生長、勢不可擋。

外匯風險

外匯經濟風險,是企業面臨的外匯風險的一種類型。它是指意料之外的匯率變動引起企業未來一定期間內企業資產、收益或現金流量變化的一種潛在風險。匯率的變動通過對企業生產成本、銷售價格,以及產銷數量等的影響,使企業的最後收益發生變化。外匯經濟風險對企業影響很大。
外匯經濟風險的特點具體表現在:第一,經濟風險不能被準確識別和測量,經濟風險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銷售量、價格或成本的變動對匯率變動的反映程度。對跨國經營的企業來說,匯率變動引起的不僅是臨時的價格變化,而且對一些環境變數(如利率、需求結構等)有長期的甚至永久性的影響,環境變數的變化,會引起公司產品價格、市場份額、生產成本等指標變化,從而引起收益波動,給企業帶來經濟風險;第二,經濟風險在長期、中期和短期內都存在,而不像交易風險和折算風險是短期的、一次性的;第三,經濟風險是通過間接渠道產生的,即匯率變化——經濟環境變化——收益變化,即使是純粹的國內企業也會面臨經濟風險。經濟風險通過兩種形式表現出來:一是資產風險,即匯率的波動對企業資產(負債)以母國貨幣表示的價值影響;二是經營風險,即匯率的波動對企業的現金流的影響。
經濟風險會議
經濟風險會議
然而,資產風險不一定總能表現出來。如果銀行和國際企業在經營活動中,都不使用外幣而僅使用本國貨幣來計價收付,那麼就不存在資產風險。資產風險的產生與消失直接 反映在會計的“匯兌損益”賬戶中,同時也可導致企業資產的流入或流出。匯兌損益是在持有外幣貨幣性資產和負債期間,由於外幣匯率變動而引起的外幣貨幣性資產和負債的價值發生變動所產生的損益。經營風險則產生於實際經營中發生的貨幣波動和價格變動。但在匯率變動可以預期的情況下,這種預期的變動會分解到金融市場中,並反映在母國和東道國之間的通貨膨脹和利率差異之中。如果金融市場不能有效的對此作出調整,那麼,預期的匯率變動的影響也會反映在子公司產生的預期現金流量以及母公司的市場價值中。

風險規避


經濟風險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確立和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不斷發展,為廣大民營企業開展平等競爭、依法經營、加快發展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機遇和挑戰。運用一些法律手段,依法規避各種經濟風險,維護企業自身的合法權益,保證民營企業的健康發展,已成為當務之急。
第一,運用公證手段,從根本上預防風險。根據中國現行的法律規定,公證具有三種法律效力:即證據效力、強制執行效力和法律行為成立要件效力,這也是公證證明與其他證明的根本區別。正確地使用公證,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既可以及時地預防矛盾糾紛,又可以有效地化解經濟風險。人民法院在審理經濟民事案件過程中,對經過公證證明有法律行為、事實和文書,可以直接採證,作為審判的根據。對於公證機關出具的賦予強制執行的債權文書,如果債務人到期不履行合同償還債務,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債權人的申請,不經訴訟程序,直接予以執行。《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八條明確規定:“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根據公證的上述效力,民營企業主完全可以利用它來幫助解決已過訴訟時效的死帳收回問題。如某單位欠某企業貸款且已過訴訟時效,按法律規定,法院對已過訴訟時效的案件不予受理。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可通過公證機關辦理催款通知書送達公證,將訴訟時效延長或重新計算訴訟時效,使原本無望收回的呆、死帳起死回生,使企業挽回不必要的損失。因此,民營企業應充分發揮好公證的預防作用,對已辦公證但即將超過訴訟時效的各種經濟合同,要及時通過公證機關辦理催款送達公證,以延長訴訟時效,未辦理公證的要及時補辦有公證等,並全部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做到未雨綢繆,防患於未然,避免因法律程序欠缺而導致新的呆、死帳的發生。
第二、運用律師手段,化解制約企業發展的因素。律師手段是民營企業進行依法經營和發展的重要手段。民營企業主應在企業的發起、設立和生產經營、內部管理等各個環節,積極取得律師、基層法律工作者的介入,讓其幫助企業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建制、依法規範動作,以盡可以避免運行中各種矛盾糾紛的發生,保證自身的健康發展。當前,民營企業經營者較國有企業來說,一般缺乏依法管理的意識,易導致的經濟糾紛且多無據可查,而這些沒有證據的糾紛,法院又無法受理。因此必須通過律師參與,依據事實和法律,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運用非訴訟手段通過調解化解當事人之間的矛盾,減少和降低對企業發展的各種不良影響和經濟損失。民營企業經營者應充分發揮律師的作用,依法進行清欠還款,及時擴大生產規模,增強市場競爭力。同時應通過律師介入,幫助企業和投資人、放貸單位之間修訂完善貸、還款合同,提供保全資產、盤活資金的法律意見,做到既可以使企業不斷償還貸款,又可以保證企業逐步恢復生產,步入健康發展的軌道。
第三,運用法律顧問手段妥善處理日常生產經營中的法律問題。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尤其是在中國加入WTO的新形勢下,企業的生產經濟活動必須按照法律規定和國際慣例運作。而現在,許多民營企業者法制觀念淡薄,不注重、不善於運用法律手段指導和管理企業生產經營,據統計,目前聘用法律顧問的企業還不足20%,民營企業更低。這也是許多企業經濟糾紛增加的重要根源,例如,有的企業在對外合資合作中急於求成,不按程序辦事,被外方企業鑽了法律的空子,以致被騙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失;有的民營企業由於對對方的資信審查不夠,加之缺乏有效的監督措施,致使企業還沒投產外方老闆就逃之夭夭,投產之日即成為倒閉之時等等。因此,民營企業應充分發揮法律顧問的作用,做好各類經濟合同的審查把關,參與企業談判、資信審查等活動,為企業借貸、交易、擔保等各個環節提供可靠的法律意見,使企業避免因管理不善、法制不健全承擔更大的經濟風險。
第四,運用普法教育手段,增強企業整體防範經濟經濟風險的能力。目前,部分民營企業的債務已經認定為死帳的損失,有相當一部分是企業供銷人員不懂法或違法犯罪造成的。進入市場經濟以後,各類企業經營層人員的比重大大增加了,一般地講,企業採購和銷售人員的比重由過去計劃經濟時期的10%左右增加到30%左右,有的甚至佔到絕大多數,由於法制觀念淡薄和管理上的漏洞,企業銷售人員和財務人員違法犯罪的比率呈上升趨勢,如攜款外逃、挪用公款、高價採購收取回扣、侵吞企業財產等方面的“跑、冒、滴、漏”大量存在,從而導致企業資金大量流失,生產成本增大,發展步履維艱。應該說,這些並不完全是經營者的失誤,而重要的是企業法制建設問題。解決這個問題,首要的是要加強企業法制教育工作。當前,作為企業民營者尤其要做好《公司法》、《合同法》、《擔保法》、《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等法律法規的學習和培訓,搞好《信訪條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使企業決策層、經營管理層及一線職工都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在這個基礎上大力推進依法治企,搞好現有企業的依法建制,依法運作,建立健全符合法律規範的各項規章制度,從而堵塞經營管理中的各種漏洞,從根本上杜絕產生經濟風險的源泉頭,實現民營企業快速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