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懷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懷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懷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北京市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計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依法管理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本區促進就業工作。貫徹落實職業資格制度相關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貫徹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落實技能型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落實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實行行政監督。
(五)負責本區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負責本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的綜合管理和分配製度改革工作;貫徹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等政策並進行監督。
(八)負責本區引進國外智力工作,貫徹落實專家管理、出國(境)培訓及重點聘請外國專家項目的政策、管理辦法和計劃。
(九)貫徹落實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貫徹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十)負責本區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貫徹落實公務員管理方面的政策規定。按分工承擔區政府部門的督查考核和績效考評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貫徹落實勞動關係政策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辦公室、法制辦公室、公務員管理科、教育培訓科、就業促進科(失業保險科)、大中專畢業生就業科(人力資源市場科)、流動調配科、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工資福利與退休科、社會保險科、醫療保險科(公費醫療辦公室)、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科、調解仲裁科、規劃統計科、財務科、政工科
北京市懷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文書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和行政管理工作;承擔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承擔信息公開、對外宣傳、新聞發布、政務信息和本系統宣傳隊伍建設;承擔重要文稿的起草;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協調和督查工作;研究提出完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的建議;調查群眾反映的特殊困難,提出解決意見。
北京市懷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法制辦公室
貫徹落實勞動關係政策和勞動合同與集體合同相關政策;負責機關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及備案工作;負責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訴訟的應訴工作;承擔對社會保險行政爭議的複議工作;承擔行政處罰和行政許可案卷自查、評查的組織承辦工作;承擔企業工資指導、和諧勞動關係單位創建工作;承擔勞動合同簽訂率調查、監測工作;承擔集體合同備案工作;承擔勞動保障非緊急事務的接待、協調、處理及勞動政策諮詢工作。
北京市懷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
貫徹落實公務員考試錄用規定;貫徹落實本區公務員調任、轉任、考核、獎勵、懲戒、辭職辭退、申訴控告、行為規範、職業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等規定,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組織實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辦法、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承擔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錄用的組織工作;承擔公務員登記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擔以區委、區政府名義及各系統表彰、獎勵和授予榮譽稱號的綜合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區政府各部門的工作目標督查考核和績效考評工作。
北京市懷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培訓科
貫徹執行職業技能培訓法律、法規和政策;貫徹落實勞動預備制度實施辦法;擬訂本區職業技能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區公務員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編製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軍隊轉業幹部上崗前的培訓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工作人員崗位培訓工作;負責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初、中級職業技能培訓資格)審核;指導技工學校和培訓機構師資隊伍建設;負責對鎮(鄉)培訓指標的下達和考核工作。
北京市懷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促進科(失業保險科)
貫徹執行本市就業發展規劃和促進就業政策,擬訂本區就業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促進城鄉就業政策、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就業、失業管理制度;負責就業、失業的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關停破產企業職工分流、安置工作的協調、指導工作;負責社保所及村級就業服務站的業務指導、監督考核工作;負責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負責農民工工作信息建設;負責認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資格和核定失業保險待遇標準;負責社保所及村級就業服務站的業務指導和監督;負責對社會開辦的職業介紹機構進行管理;負責對鎮(鄉)就業指標的下達和考核工作。
北京市懷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大中專畢業生就業科(人力資源市場科)
貫徹落實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政策;貫徹落實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就業、創業政策;負責指導、協調區屬相關部門和鎮(鄉)做好高校畢業生到農工作;負責畢業生就業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發布工作;負責離校后北京生源未就業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工作;負責統一管理本區中等專業學校的畢業生就業工作;負責擬訂促進本地生源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人力資源市場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規劃、指導人力資源市場信息化建設工作;指導協調用人單位做好畢業生就業工作;
北京市懷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流動調配科
貫徹落實引進國外智力政策、規劃和管理辦法;貫徹落實本區引進國外智力年度計劃;擬訂本區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本區引進國外智力項目的調研、審核、上報工作;負責本區因公赴國(境)外培訓項目的審核和上報工作;負責來懷工作的外國專家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外國專家經費資助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對外交流項目的實施工作;負責外埠高層人才引進審核、申報工作;負責人才餘缺調劑和特殊需要人才的選調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組織落實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承辦政策範圍內各類人員的調京、家屬“農轉非”以及知青安置遺留的有關工作。
北京市懷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貫徹落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規定;負責指導實施本區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工作;負責職稱制度改革及職稱管理工作;負責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管理和服務工作;承擔本區高層次專業技術後備人才的隊伍建設工作。
北京市懷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資福利與退休科
貫徹落實公務員的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福利等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本區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和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的審核統發工作;負責本區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本區事業單位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工作;負責本區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的核定與管理工作;承擔本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統計分析、機關工作人員休假工作以及本區機關福利費的管理使用工作。
北京市懷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險科
貫徹實施機關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和工傷保險的政策和規劃;承擔本區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項目、給付條件、標準和城鄉無保障老年居民養老保險政策的實施和待遇核准工作;承擔本區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的認定工作和社會保險補繳工作;承擔企業職工離、退休審批工作;承擔工傷認定工作;承擔工傷保險待遇的核准工作。
北京市懷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醫療保險科(公費醫療辦公室)
貫徹執行醫療保險及補充醫療保險、生育保險政策;擬定本區公費醫療制度改革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的資格審定標準、辦法的監督實施;負責醫療保險救助工作;負責核定本區享受公費醫療待遇的單位、人員資格以及公費醫療經費預算工作;承擔公費醫療經費決算工作。
北京市懷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科
擬定本區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年度計劃和實施方案;擬定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經費審計方案;監督審計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街道、鎮(鄉)社保所及社會保險基金使用單位執行社會保險政策及執行國家財務會計制度情況;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所的管理、指導和監督工作;負責專項經費的審計工作;負責人力資源社保局和所屬單位審計工作;負責社保所財務專戶的指導、審計工作。
北京市懷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調解仲裁科
指導協調本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依法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負責街道、鎮(鄉)調解員、兼職仲裁員的培訓、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矛盾排查工作。
北京市懷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規劃統計科
擬訂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統計管理工作,並對外發布統計數據;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宏觀決策統計分析系統建設。
北京市懷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務科
負責編報部門預、決算和管理資金的使用;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工作。
北京市懷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工科
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工資、機構編製、隊伍建設、黨建、精神文明、統戰、610、職工福利等工作;承擔機關共青團、婦聯工作;協助做好工會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北京市懷柔區開放路8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