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語

官方語言

徠官方語就是由一個國家的民族和歷史沿續的一種最為普遍的語言和文字,由政府制定為在行文、教學、社交場所、行政機構、外交禮儀所通行的語言,比如中國的漢語和普通話即為官方語,具體而言是一個國家通用的正式語言或認定的正式語言。它是為適應管理國家事務的需要,在國家機關、正式文件、法律裁決及國際交往等官方場合中規定一種或幾種語言為有效語言的現象。

起源


文徠言文是先秦時期的官方文字和語言,後來漸漸的成為了專用的書面用語,與白話漸漸脫節了。文人雅士、販夫走卒平時講話都是口語,即白話文。
但在官方的正式場所,官僚們講話的時候則使用官話。
中國各朝代官話,大多都以中原地區語音為標準音,用些規範的類似文言的語句。如明朝時期的官話就類似《水滸傳》、《金瓶梅》里記載的衙門公堂上使用的語言。

民族習俗


正如今天被人稱作“打官腔”者,就是指那些套用官方文件上的“文言”,拿半文半白的語言用於日常交流的人。很是招人厭惡。
漢民族共同語的產生年代還不能說得很確切,最晚在上古的夏商周和春秋時期就產生了。當時的民族共同語叫“雅言”,主要流行於黃河流域,《詩經》的語言就是雅言,《左傳》《孟子》中都有一些用雅言解釋方言的例子。
漢代的民族共同語叫“通語”,也叫“凡語”“凡通語”或“通名”,西漢揚雄編著的《方言》就是用當時的民族共同語“通語”來解釋各地的方言的,這是我國第一部方言著作。隋、唐時代,人們做詩詞、寫文章非常注意“正音”,因此很多韻書應運而生。韻書的出現,“正音”風氣的盛行,都在客觀上起到了推行民族共同語的作用。元代的民族共同語叫“天下通語”,周德清的《中原音韻》記錄的就是當時的民族共同語。
明清時代的漢民族共同語叫“官話”。“官話”最早用於官場,後來也流行於民間。民國時期漢民族共同語叫“國語”。新中國成立後漢民族共同語叫“普通話”。
民族共同語是在某一種方言的基礎上形成的,漢民族共同語是在北方方言的基礎上形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