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餉
遼餉
遼餉是明末遼東駐軍的餉項,又指籌措此項軍餉而加派的田賦款項。萬曆四十六年(公元1618年) ,遼東努爾哈赤建立后金后,發兵撫順,明遼東軍餉驟增300萬兩,時宮內雖有積儲,但不肯撥發。為解決軍餉不足,於是援御倭例,每畝加派3厘5毫,共增加賦銀200多萬兩。
遼餉
始征於萬曆四十六年(1618),主要用於遼東的軍事需要。到四十八年止,全國除貴州等少數地區外,平均每畝土地加征銀九厘,計五百二十萬零六十二兩。天啟時,並征及榷關、行鹽及其他雜項銀兩。崇禎四年(1631),又把田課由九厘提高到一分二厘,派銀六百六十七萬餘兩,除兵荒蠲免,實征銀五百二十二萬餘兩,另加關稅、鹽課及雜項,共征銀七百四十萬八千二百九十八兩。
《明熹宗實錄》:“天啟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己丑,督理遼餉戶部右侍郎畢自嚴言‘朝鮮運道險遠,登萊假途便捷’,乞速行該撫(袁可立)按轉行道府及時措置海運事宜,章下該部。
遼餉的增長
那麼多 餉銀,不可能足額發放到前線,發放到士兵手中,用到作戰的需要上。各級官僚和將領,都在軍餉的收支上貪污和剋扣。所以明末的戶部尚書畢自嚴稱:“即令東奴戀棧長伏穴中,不向西遺一矢,而我之天下已坐敝矣。”楊鎬的戰役部署是在萬曆四十七年二月,而畢自嚴也就是在那時特設戶部侍郎一人,兼右僉都御使,出督遼餉。這是通過從登、萊海運到娘娘宮登陸,然後陸運到廣寧、遼陽,每一石軍糧費一金,故他對明末軍餉的窘迫感觸最深。
遼餉
在這種情況下,使更多的農民失去土地,或淪為佃戶、奴僕,或成為流民、饑民。明末的農民起義,終於推翻了明朝的腐朽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