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月琴
紅軍長征女幹部
林月琴(1914年1月18日-2003年11月22日),羅榮桓元帥的夫人。出生於安徽省金寨縣一戶小商人家。積極投身革命,是第六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委員,總政治部幹部部原顧問(按原副兵團職待遇),紅軍長征女幹部。
父親林維尹,1927年加入中國共產黨,以開雜貨店為掩護,秘密做黨的交通工作。1929年5月,中共商城縣委發動了立夏節起義,林月琴同志參加了起義遊行,顯示了不凡的組織才能,被推舉為縣蘇維埃兒童團指導員,並加入了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滿腔熱忱地投身於革命活動。同年10月,任鄂豫皖邊區特委兒童局局長,組織兒童團員站崗放哨,維護治安,為根據地政權的鞏固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2003年11月22日6時33分,林月琴同志因病醫治無效,在北京逝世,享年90歲。
人物關係
紅軍女營長
1930年1月,林月琴同志參加中國工農紅軍,任紅四方面軍政治部宣傳隊宣傳員,她和隊員一起貼標語、作宣傳,使勞苦大眾了解了紅軍,看到了革命的希望。
1931年12月任紅四方面軍後勤供給部婦女工廠廠長,后改任婦女工兵營營長,她帶領大家想方設法,克服困難,趕製衣帽、鞋襪、被裝,解決了數萬指戰員的穿衣問題,受到了前方將士發自肺腑的稱讚。在工作的同時,與時任後勤供給部總經理部軍需處處長,總兵站部部長的吳先恩相識並戀愛結婚。
1935年1月,隨紅四方面軍主力參加舉世聞名的二萬五千里長征,率領婦女工兵營擔負籌備糧草,運送彈藥等繁重、艱苦的人力運輸保障任務。紅一、四方面軍會師后,曾擔任過糧食局婦女運輸連連長,后調中央衛生所護理班任班長。在長征中兩爬雪山、三過草地,歷盡艱辛,經受了千難萬險的嚴峻考驗。紅二、四方面軍會師后,隨紅軍總部到達陝北。
1936年10月經何長工同志介紹,轉為中國共產黨黨員。同年12月,調中共中央婦女部工作。
1937年1月入中共中央黨校學習。
再嫁羅榮桓
1937年年5月,在西路軍覆滅,謠傳吳先恩已經戰死的情況下,林月琴與時任軍委後方政治部主任的羅榮桓相識並結婚,不料吳先恩只是被國民黨抓進了監牢,嚴刑拷打而堅貞不屈,后被中共營救回延安。林月琴聞訊幾乎驚呆了,由於這個事件牽扯到兩個方面軍的恩怨,羅榮桓的朋友毛澤東親自出面調解才讓沒鬧出事來。後轉入抗日軍政大學學習。在校期間,系統學習了馬列主義基礎知識和黨的歷史,提高了思想理論水平和文化水平。
抗日戰爭中
抗戰時期的林月琴一家
1939年3月任八路軍第一一五師司令部直屬隊分總支書記。
1941年4月至1942年底,任八路軍第一一五師政治部組織部幹部科幹事、副科長,分管師直屬隊的幹部工作。她處事公道,忠實執行黨的幹部路線和政策。作風深入,聯繫群眾,與人為善,及時為幹部排憂解難,被大家視為大姐,當成知音。為建立和完善幹部選拔、培養、考核、使用、保健、撫恤制度,傾注了大量的心血。
1943年1月任山東軍區司令部機要科政治協理員,她卓有成效的工作,使機要科成為一個團結、高效的戰鬥集體,保證了羅榮桓同志與上下之間和友鄰部隊之間的電報暢通無阻、安全保密。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她還擔負了護理身患重病的羅榮桓同志的工作,配合醫護人員精心安排羅榮桓同志的飲食起居,給予最周到的護理和精神上的慰藉,以保證他能擔負起繁重的領導工作。
子弟學校校長
林月琴一家人
1951年初,林月琴同志提議,經中央軍委批准,創建了北京十一小學,任校長。她提出要創建一流的學校,培養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繼承和發揚人民解放軍的光榮傳統,把十一小學辦成革命事業接班人的園地。她關心同志,疼愛學生,任勞任怨,為學校全面建設嘔心瀝血,勤奮工作,以自己的模範行動,塑造了一個令人敬佩的模範校長形象。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十一學校已成為北京市一所聞名遐邇的重點學校,為國家和軍隊培養了大批優秀人才。
授銜大校
1955年,被授予大校軍銜,並獲得二級八一勳章、二級獨立自由勳章、二級解放勳章。
1961年2月,任總政治部主任辦公室副主任兼羅榮桓同志辦公室主任。在照料羅榮桓同志生活的同時,為他承辦文電,協助處理日常工作。她始終把自己作為一名普通工作人員,重要問題及時請示報告,並按規定程序辦理。她還是羅榮桓同志聯繫群眾、團結幹部不可缺少的助手,對向羅榮桓同志請示工作和上門來訪的客人,無論是高級幹部,還是普通群眾,都能熱情接待,並協助羅榮桓同志解決了客人提出的問題。
文革點滴
“文化大革命”中,林月琴同志對林彪反黨集團進行了堅決的抵制和鬥爭,受到林彪、葉群的打擊迫害。1966年12月,葉群將林月琴同志打成“寡婦集團”的頭子,並唆使一些人開會批鬥,隨後軟禁在西山,家裡受到非法搜查,子女親屬也受到株連。
1969年10月,林彪背著毛主席以緊急戰備的名義,將林月琴同志遣送到廣東省從化縣。面對逆境,林月琴同志非常堅強,從未動搖對黨和共產主義的信念。
1978年5月,林月琴同志任總政治部幹部部顧問,認真履行職責,為冤假錯案的受害者反映情況,轉遞信件。許多歷史遺留的老大難問題,都在她的奔走呼籲下得以解決。她十分關注軍隊幹部制度改革,關注幹部隊伍建設,積極提出了一些有益的意見和建議。
林月琴同志是第三、第四屆全國人大代表,當選為第六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委員,第七屆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委員,第五屆全國政協委員,第二、第四屆全國婦聯執行委員,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理事。她熱心社會公益事業,積極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獎勵基金會、中國兒童和少年基金會的工作,籌集資金,捐款捐物,為我國的教育事業和社會公益事業做出了重要貢獻。
林月琴同志1955年9月被授予二級八一勳章、二級獨立自由勳章、二級解放勳章。1988年7月被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二級紅星功勛榮譽章。
悼詞
林月琴同志堅決擁護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決擁護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三代領導集體,堅決擁護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與黨中央始終保持高度一致。努力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場堅定,旗幟鮮明,敢于堅持真理。
林月琴同志在七十多年的革命生涯中,對黨和人民無限忠誠,對共產主義事業堅定不移,具有共產黨人高尚的思想品質和道德情操。她襟懷坦白,光明磊落,顧全大局,嚴於律己,寬以待人,艱苦樸素,廉潔奉公,謙虛謹慎,平易近人,對子女和工作人員要求嚴格,始終保持了我黨我軍的優良傳統和政治本色。她在患病期間仍然關注著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進程,關心著我國教育、婦女、兒童、殘疾人福利事業的發展。她用自己的模範行動,贏得了廣大幹部和人民群眾的尊敬與愛戴。
林月琴同志是一位革命軍隊中的傑出女性,一位偉大的母親。她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戰鬥的一生,是為黨為人民無私奉獻的一生。
林月琴同志永垂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