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鴻升主教,OMB(D. José Lai,1946年2月14日-),生於澳門氹仔,現任(第23任)天主教澳門教區主教、澳門教區第二位華人主教,第一位澳門土生土長主教。祖籍廣東南海。2006年,獲澳門政府頒授仁愛功績勳章。
1950年領受聖洗聖事,奉聖若瑟為主保,1953年7月19日在氹仔嘉模聖母堂從
羅若望主教手中領受堅振聖事。黎主教是家中第二人領洗信奉
天主教,其姊是第一人,其兄、姐和父母都相繼在五十年代領洗入教。
黎鴻升主教
1958年聖善學校小學畢業,同年進入澳門聖若瑟修院,於1964年完成中學課程,即進入聖若瑟大修院攻讀哲學。1967年完成哲學課程,獲哲學
副學士學位,之後被派往葡國利里亞教區大修院攻讀神學。1971年完成
神學課程,獲
歐盟各國承認的人文科學正
學士學位。
1972年
晉鐸,在花地瑪聖母堂工作。1975年奉調往
新加坡出任
聖若瑟堂副主任
司鐸,協助該堂的英語牧靈工作。1978年返澳任
聖若瑟修院院長,其間曾擔任澳門天主教培聖會神師及教區司鐸咨議會成員。
1987年獲委任為
主教座堂紅衣大司鐸。兩年後被
林家駿主教委任為主教座堂本堂神父,全權代理由澳門教區主教管理的主教座堂堂區事務。2002年2月獲委任為主教座堂
主任司鐸。
2001年3月20日獲教宗
若望保祿二世委任為助理主教,同年6月2日領受
祝聖主教聖職禮。2003年6月30日按
教會法典規定“自動”於當日下午七時升任澳門教區正權主教。
黎主教先後在1985年、2005年及2009年訪問北京。2003年
澳門特區政府提出要為
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黎主教表示“
立法保障國家安全,理所當然。只要當局加強諮詢,廣大居民應可冷靜分析問題”。
至於澳門民主發展,他認為政府必須推行
全民教育,提高市民對民主和行使投票權利的意識,才能實施
普選產生行政長官。面對澳門社會對貪污問題的強烈不滿,他在2009年11月向天亞社表示,他準備接觸信奉天主教的高層官員,表達教會的關注。又他會指示堂區、
教理班及
教會學校,加強對天主教社會訓導的講授。